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长宽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以 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长宽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可以满足 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 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对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刘 巍 刘胜良 张 强 2019 年 11 月 29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