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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昆机:关联借款公告2018-01-13  

						证券代码:A 600806 /H300         证券简称:*ST 昆机              编号:临 2018-003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借款公告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与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签订借
款合同,向沈机集团借款金额不高于人民币 2 亿元,利率不高于沈机集团向中国
进出口银行借款利率。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关联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锡友

    注册资金: 155,648 万元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 甲 1-8 号

    公司简介:金属切削机床,数控系统及机械设备制造;国内一般商业贸易,技术贸易;
              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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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关联方与本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
持独立性。
   3)关联方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稳定。
   4)关联方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主要指标           截止 2017 年 10 月             2016 年
     营业收入                      4,017,437.02           7,993,742.44
     净利润                       -1,372,859.90          -1,676,469.53
     总资产                       38,375,518.93          37,171,179.41
     净资产                        2,732,584.62           3,762,531.17
     流动负债                     28,599,154.17          25,493,342.06
     总负债                       35,642,934.31          33,408,648.23



     (二)沈机集团持有本公司 25.08%股份,为本公司现时的第一大股东。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08%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向大股东沈机集团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利率不高于沈
机集团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利率。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沈机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有利于公司运营发展,且
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整体股东的利益,该关联
交易没有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没有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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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交易是按照商业条款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的;该
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和《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事前和事后核查,公司独
立董事一致认为:
    本次关联借款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认可上述议案涉及的关
联借款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日常业务中进行的,是按照商业条款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
程中订立的;该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
审批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要求。
该交易未损害本公司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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