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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昆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5-10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一八五月十日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1、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资料一
2、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资料二
3、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会议资料三
4、2017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会议资料四
5、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会议资料五
6、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会议资料六
会议资料一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席讲话:介绍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情况;介绍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代表,宣读会议议程。

    二、 大会主席宣读本次大会的表决议案:

    三、股东发言;

    四、董事对股东发言及质询作简要说明;

    五、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对股东大会议案逐项进行投票表决;

    七、大会主席宣布决议案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律师事务所就本次现场会议发表法律意见;

   九、大会主席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会议资料二

                       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网页 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

易所相关网页 http://www.hkex.com.hk 和公司国际互联网相关网页 http://www.kmtcl.com.cn:发布的《关

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资料三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网页 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

易所相关网页 http://www.hkex.com.hk 和公司国际互联网相关网页 http://www.kmtcl.com.cn 发布的公

告。
会议资料四

                               2017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详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网页 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

易所相关网页 http://www.hkex.com.hk 和公司国际互联网相关网页 http://www.kmtcl.com.cn 发布的公

告。




会议资料五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详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网页 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

易所相关网页 http://www.hkex.com.hk 和公司国际互联网相关网页 http://www.kmtcl.com.cn 发布的公

告。公司连续 3 年亏损,因此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会议资料六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1.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事项若有任何疑问,请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董事会工
作人员询问。
    2.到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阅读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检查已得到的资料是否齐全。
    3.自然人股东应由自然人本人或者自然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和代理委托书。
       4.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
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5. 本次会议表决采取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6.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要求发言或对有关问题提出询问的,应当在有
关报告作完后向董事会秘书报名,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才可以发言或询问。股东大会上,要求发言的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人数一般不超过 10 名,每一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次
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7.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在未完成投票表决而提前离开会场的,作为无效票处理,
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出席会议有效票总数。
     8.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投票时,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均未作出明确指示,则该票作为无效票
处理,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出席会议有效票总数。
     9.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在会议正式召开十分钟后才到达会场的,可以参加
会议,但不能参加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出席会议有效票总数。
    10.为使大会正常进行,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觉维护大会秩序,听从大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