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昆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26
证券代码:600806/H0300 证券简称:退市昆机 公告编号:2018-046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6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 23 号(公司注册地)本
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9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3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8,479,633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68,479,63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1.72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1.7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的
规定,股东大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公司股东代表、部分董事、监事
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相关的中介机构-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代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及云之南律
师事务所的代表出席了现场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4 人,其他董事均因公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1 人,其他监事均因公请假;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因公请假。
(六) 现场会议计票、监票情况
云之南律师事务所张毅律师及本公司 A 股股东代表康军先生获聘为本次
股东大会计票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监事周国兴先生
获聘为本次股东大会监票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67,876,218 99.6418 603,415 0.3582 0 0
H股 0 0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167,876,218 99.6418 603,415 0.3582 0 0
2、 议案名称:2017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67,876,218 99.6418 603,415 0.3582 0 0
H股 0 0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167,876,218 99.6418 603,415 0.3582 0 0
3、 议案名称: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67,876,218 99.6417 601,115 0.3568 2,300 0.0015
H股 0 0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167,876,218 99.6417 601,115 0.3568 2,300 0.0015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云南云之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毅先生、谢燕春女士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决
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