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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业:关于公司债务和解的公告2018-08-17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ST 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18-062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务和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简要内容:公司与杭州煜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煜隆”)、上海融开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融开”)分别签订《债务和解协议》,公司一次性向杭州煜隆支付
债务和解款项,主债权项下其余需清偿的剩余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付
款义务及从债权项下担保人全部义务等全部免除;公司一次性向上海融开支付债务和解款项,
其余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项下公司需清偿的剩余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
费用等付款义务及从债权项下担保人全部义务等)全部免除。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
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债务和解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债务和解的议案》,同意公司与
杭州煜隆、上海融开分别签订《债务和解协议》,公司一次性向杭州煜隆支付债务和解款项,
主债权项下其余需清偿的剩余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付款义务及从债权
项下担保人全部义务等全部免除;公司一次性向上海融开支付债务和解款项,其余债务(包括
但不限于主债权项下公司需清偿的剩余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付款义务
及从债权项下担保人全部义务等)全部免除。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债务和解对方的基本情况
    1、杭州煜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341814432R;法定代表人:张翼;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 年 05 月 11 日;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学士路学士坊四号
1 幢(杭州资源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1 室;经营范围:服务:受托对企业资产进行管理,实
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
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
批发、零售:钢材,煤炭(无储存),燃料油,矿产品,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
学品),金属制品,润滑油,纺织原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木材,家具用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杭州煜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上海融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1628325K;法定代表人:张达斌;注册资本:
5000 万美元;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01 日;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
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融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债务和解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与杭州煜隆、上海融开签订《债务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与杭州煜隆签订的《债务和解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基本情况
   依据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杭州煜隆对公司享有借款债权剩余所
欠本金 7500 万元。
   (2)债务和解方式
   公司一次性向杭州煜隆支付债务和解款项,双方所涉本协议项下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
债权项下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付款义务及从债权项下担保人全部义务
等)全部结清,杭州煜隆不再就此债权向公司或担保方主张任何责任。
   (3)双方承诺
    本协议成立后至约定的付款日前,杭州煜隆不得就此债权提起新的诉讼、仲裁、保全、强
制执行请求;收到约定款项后,本笔债权涉及的还款责任和担保责任全部免除,5 日内杭州煜
隆将全部合同原件交给公司;杭州煜隆收到公司支付的约定款项后 3 个工作日内,撤回涉及本
笔债权的全部诉讼、仲裁、保全、强制执行请求。
   (4)违约责任
    违约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公司与上海融开签订的《债务和解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上海融开对公司享有借款债权本金 5000 万元及利息。
    (2)债务和解方式
    公司一次性向上海融开支付债务和解款项,其余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项下公司需清
偿的剩余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付款义务及从债权项下担保人全部义务
等)全部免除。
   (3)担保的处理
   自上海融开收到公司支付的本协议约定的清偿款项之日起,本笔债权涉及的担保责任全部免
除;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上海融开撤回涉及本笔债权的起诉、保全、强制执行申请。
   (4)违约责任
   违约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四、债务和解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和解能够减轻公司债务负担,优化债务结构,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发展,同时本次
债务和解豁免的贷款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约8295万元将计入公司2018年度损益表,对
公司2018年度整体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将以年审会计师年度审计
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