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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8-08-22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ST 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18-063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8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天
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06 号)( 简
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
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补充
披露。
    一、关于独立董事意见
    1.半年报披露,由于公司 2017 年年报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尚未完全消除、会计师指出的问
题未能获得充分的说明和解决,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请公司就 2017 年年报和问询函回复中会计师指出的问题是否仍然存在逐项进行详细说明及论
证,请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表意见。
    二、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银行、其他金融及非金融机构借款 254,851.99 万元已逾期,
2018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684.65 万元,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请核实以下信息。
    2.半年报披露,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 29.85 亿元,其他应收款 20.02 亿
元,请公司:(1)分别列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的欠款对象、利率、期限及逾期未还款原
因(如有);(2)补充披露上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欠款对象与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者债权债务关系,是否为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3)结合前述情况,说明上述应收款项的
回收是否存在问题及预计回收时间。
    3.半年报披露,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款项累计比期初应收款项 58.47 亿元减
少 8.6 亿元。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占用公司的 9.87 亿元已经归还,请披露上述归还资金的会计处
理明细。
    4.半年报披露,公司存在对深圳天盈 3.1 亿元其他应收款,存在对天慧置业 11.09 亿元其
他应收款,而且天慧置业其他应收款规模比期初上升 1.72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其他应收款产
生的原因、未收回的原因及预计回收时间。
    三、关于矿业业务
    5.半年报披露,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矿业业务勘探支出为 4.19 亿元,比年初 2.56
亿元增加 1.63 亿元,请公司分项列示勘探支出具体明细,并详细说明勘探支出大幅上升的原因
及合理性。
    6.半年报披露,公司上半年矿业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83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3.9%。请
公司:(1)补充披露矿业前五大客户、收入金额及回款情况;(2)补充披露营收下滑的原因和
合理性。
    7.半年报披露,公司矿业业务子公司天业黄金上半年净利润为亏损 1.5 亿元,主要原因系
境内母公司部分借款逾期增加罚息及境外公司矿石品位下降影响收入减少、成本增加。请公司:
(1)补充披露天业黄金对外借款金额、期限及利息;(2)补充披露矿业业务成本主要增加项目
及金额,并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四、关于公司年报回复承诺事项进展
    8.半年报披露,东营万佳和天盈实业股权转让款回收工作正在推进中,但年报回复函中披
露上述股权转让款合计约 2.72 亿元预计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前回收,请公司:(1)补充披露股
权转让协议中的付款条款,详细说明未按时回收的原因;(2)补充披露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并说明上述款项回收是否存在障碍,是
否构成或变相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3)补充披露上述股权转让款回收进展及预计回收时间。
    9.半年报披露,公司将参股的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以实现资金回流。如项目公司股权
转让,北京密云项目将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实现项目资金回流 5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该
项目公司股权转让进展及资金回流情况。
    五、其他
    10.半年报披露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 4.96 亿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的
名称、采购金额及采购产品名称;(2)分别列示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3)说明与实际控制人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3 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
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将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
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