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酒:关于追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17-018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次追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追加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情况
2017 年 4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对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提交 2017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预计公司与控股股东汾酒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2017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 105056 万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拟追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合计 34969 万元,此次追加日常关联
交易后,公司预计与汾酒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
额不超过 140025 万元。追加项目及原因如下:
“采购材料及其他”项目 2017 年预计发生 37186 万元,计划追加
34159 万元,主要系向汾酒集团下属酒类生产营销公司采购酿酒材料和成
品酒增加所致;
“销售商品及其他”项目 2017 年预计发生 58344 万元,计划追加 810
万元,主要系向北京华夏三晋杏花村汾酒专卖店有限公司销售成品酒增
加所致。
具体追加明细如下:
1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 2017 年
关联方 追加金额
容 预计
吕梁汾玉商贸有限公司 酿酒材料 3500 6838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宝泉涌有限责任公司 酿酒材料 14000 6838
孝义市金杏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酿酒材料 10000 7692
山西杏花村义泉涌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酿酒材料 1105 500
采购材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宝泉涌有限责任公司 成品酒 581 4358
料及其
他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神泉涌有限责任公司 成品酒 593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神泉涌神龙酒业有限
成品酒 563
公司
吕梁汾玉商贸有限公司 成品酒 2843
孝义市金杏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成品酒 3934
小 计 34159
北京华夏三晋杏花村汾酒专卖店有限公司 酒 600 400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神泉涌有限责任公司 包装材料 100 300
销售商 山西杏花村义泉涌义泉涌酒业股份有限公
包装材料 300 50
品及其 司
他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旅游有限公司 酿酒材料 20 10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宝泉涌有限责任公司 水电汽 500 50
小 计 810
总 计 34969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山西杏花村义泉涌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武爱民;注册资本:人民币 4375 万元;住所:山西省
汾阳市杏花村;主营业务:优质白酒、普通白酒的生产销售。
(2)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神泉涌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程锁;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住所:山西省
太原市马道坡 26 号;主营业务:酒类信息咨询,广告业务、包装设计、
进出口贸易等。
(3)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神泉涌神龙酒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程锁;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住所:太原市
清徐县;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的销售,粮食收购,酒类信息咨询,包
装设计,进出口贸易等。
(4)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宝泉涌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进;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住所:山西省汾
阳市杏花村;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各类白酒等。
(5)吕梁汾玉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爱民;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住所:吕梁文
水县马西乡;主营业务:杏花村系列酒销售。
(6)孝义市金杏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维峰;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住所:山西省
吕梁市孝义市;主营业务: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酒;酿酒机械设
备、纸箱、农副土特产产品购销。
(7)北京华夏三晋杏花村汾酒专卖店有限公司
定代表人:牛永飞;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住所:北京市西
城区;经营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文化用品、
日用品、工艺品;承办展览展示。
(8)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旅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宏;注册资本:100 万;住所:山西省汾阳市杏
花村;主营业务:国内旅游、游园参观、会议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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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均系公司控股股东汾酒集团公司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
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本公司形成坏帐损失。
三、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追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材料、销售商品的日常购销
活动,均遵循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并依据原约定的定价
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执行,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未导致资
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追加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审议程序
201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追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杜文广、李玉敏、王朝成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发表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
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
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追加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
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与汾酒集团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交
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不利影
4
响,也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
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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