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8-07-07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18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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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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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O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
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1、原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章程。
现修改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2、新增一章作为作为第五章,内容如下:
第五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九十五条 公司依据《公司法》、《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
党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
产党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公司党委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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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作用。其他治理主体自觉维护公司党委的核心地位,形成各司其
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党委会按
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每届任期三年。
第九十六条 公司设党委书记 1 名,党委副书记 1 名,党委委员
若干名;设纪委书记 1 名,工会主席 1 名。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
记、副书记、委员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坚持和
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
担任,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和
程序进入党委。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委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把方向、管大
局、保落实的职责。党委不直接领导经理层,进入经理层的党委成员
要落实党委决定,进入董事会的党委成员按党委决定在董事会发表意
见,并向党委报告落实情况。党委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
理层依法行使职权,科学决策。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设政工处作为工作部门,业务涵盖组织、
宣传、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等。
第九十九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
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第一百条 党委会研究决策以下重大事项:
(一)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在本企业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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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二)公司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
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事项;
(三)按照管理权限决定企业人员任免、奖惩,或按一定程序向
董事会推荐人选,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和建
议;
(四)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五)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六)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一百零一条 党委会参与决策以下重大问题:
(一)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公司生产经营方针;
(四)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
性方向性问题;
(五)公司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六)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
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七)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八)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公司在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
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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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应由党委会参与决策的事项。
第一百零二条 党委会参与决策的主要程序:
(一)党委会先议。党委召开会议,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
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委发现董事会、经理层
拟决策事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
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
策事项的意见。党组织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
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
(二)会前沟通。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任董事长或总经理
的党委成员,要在方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会的
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三)会上表达。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在董事会、经
理层决策时,充分表达党委会研究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后报告。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要将董事会、
经理层决策情况及时报告党委会。
第一百零三条 组织落实公司重大决策部署。公司党组织带头遵
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公司重大决策实施的宣传动员、解疑释惑
等工作,团结带领全体党员、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司发展战略
目标和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公司改革发展。
第一百零四条 党委会建立公司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督查制度,定
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公司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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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的做法,党委会要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得不到
纠正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增加以上内容后,其他相关条文序号相应顺延。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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