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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06-2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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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目录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议案二、《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

议案三、《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4

议案四、《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36

议案五、《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 37

议案六、《关于聘请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 39

议案七、《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40

议案八、《关于确定 2017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41

议案九、《关于确定公司 2017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42

议案十、《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子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投资金额的议案》 ...... 43

议案十一、《关于 2017 年度累计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的议案》 ...................... 46

议案十二、《关于 2017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 47

议案十三、《关于 2017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51

议案十四、《关于公司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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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保兑仓等业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 58

       议案十六、《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 .................................... 61

       议案十七、《关于修订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的议案》 ................................................................................................................ 65

       议案十八、《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69

       议案十九、《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71

       议案二十、《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73

       议案二十一、《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76

       听取《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 78

       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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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网络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6 月 3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235 号东方大厦 21 层视频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6 月 30 日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会议议程:


    1、介绍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2、宣读会议议程;


    3、宣读表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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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宣读监票小组名单;


5、审议会议议案;


6、听取《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7、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8、股东投票表决;


9、宣读表决结果;


10、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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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 4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3.43 亿元,同比增长 2.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7.62 亿元,同比增长 38.81%。报告期公司各产业板块经营情况如
下:

       (一)现代农业产业

    1、现代农业产业板块概述

    报告期,东方粮仓成功实施与大企业(华润五丰、恒大集团等)战略联盟发展,
积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协同发展、集群发展和高端发展,坚持多措并举,深
入推进企业向“产业协同化、体系安全化、产品精深化”方向发展。报告期,东方
粮仓实现经营收入 56.25 亿元,同比下降 9.48%,同比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为应对国
家粮食供给侧改革,以及公司主要贸易品种玉米价格下降所致;实现净利润 593.96
万元,同比增长 50.64%;东方粮仓公司小包装米实现营业收入 1.3 亿元,同比下降
17.72%,同比下降的原因主要为报告期竞争加剧,平均价格偏低的中低端产品占小
包装米整体销售收入比例较大。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为适应粮食供给侧改革,公司将调整粮食贸易的品种,加大食用油、大豆
的贸易比重,参与中储粮储备轮入和临储网拍业务。同时,公司开展了一定规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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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油、菜籽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风险和收益。

    (2)公司将依托黑龙江优质稻米资源,不断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建立从
田园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体系,做到源头有保障、全程有监控、问题能追溯,充分发
挥加工园区的保障服务功能,将担当国家“粮食安全与食品安全”的重任。

    (3)公司将创新商业模式,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强化农业全产业链布局,目
前已投资控股了大连鑫兴、山东世粮、华隆乳山等一批农业企业,拓展了花生、面
粉等粮食经营品种,进一步调整了产品结构,优化了产业链布局。

    2、现代农业产业板块报告期重要经营事项

    (1)园区方面

    东方粮仓在五常卫国乡建设的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深耕 1.3 万亩的绿色、有
机水稻基地。为了确保品质,示范园区运用钵育摆栽、测土配方施肥、叶龄诊断管
理、精准变量水肥一体化等 20 多项新技术。为加强源头把控,东方粮仓在五常示范
园区建立全产业链大米追溯系统,采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维方式,从种子培育
一直到产品加工,深度呈现大米产业链所有关键节点信息,有效提升了东方香米品
牌在消费者心中的信誉度。

    2016 年 2 月 1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正式发布公告,核准并授予
东方粮仓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资格,2 月 28 日,东方粮
仓成为黑龙江省水稻加工大企业协会首批会员单位。

    报告期,方正园区完成中储粮代储玉米业务 8.2 万吨,省级动态大米储备 0.2
万吨,实现了园区仓库当年建设完成,当年承储。

    (2)贸易流通方面

    东方粮仓在强化黑龙江粮食产区和港口粮食贸易流通渠道建设的同时,积极拓
展食用油业务和中储粮储备轮换业务。东方粮仓在成都成立分公司,主营食用油购
销业务,报告期内累计实现购销 3.8 万吨。同时,东方粮仓积极参与中储粮储备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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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业务,报告期内累计实现 10 余万吨储备玉米轮出。

    (3)品牌营销方面

    报告期,东方香米在天猫超市正式亮相,开通了华北站、华东站,集中上线了
15 个单品,取得了较好的销售预期。2016 年 8 月,由五常市政府、阿里巴巴集团联
合打造的“五常大米官方旗舰店”在天猫商城正式上线,东方粮仓做为首批认证的
品牌商成功入驻。

    (4)产品科研方面

    东方粮仓在米糠粉、发芽糙米、合成营养米、勿淘米及稻壳综合利用等新产品
领域继续加大研发和投入力度。积极推进省科技厅《省级应用技术研究及开发重大
项目-稻米食品加工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全脂稳定米糠、米粉、发芽糙米等高科技
项目产品已具备了向市场投放的条件。

    (5)政策扶持方面

    东方粮仓各稻谷加工园区通过积极申报流动贷贴息、加工补贴、稳定米糠项目、
产业调整资金、种植补贴等项目,获得了省市政府给予的农业政策补贴资金 1,000
余万元,有利的促进了企业再生产活动。

    (二)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国开东方于 2016 年 6 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报告期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主
要位于北京青龙湖区域。

    报告期,面对北京以功能疏解促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密集出
台,新型城镇化产业面临土地市场和房地产二级市场的极大挑战。

    土地市场方面,受京津冀一体化、功能疏解、控制人口等总体形势影响,2016
年北京市严控土地供应,年初计划供地 4100 公顷,截至 2016 年 12 月底全年仅供地
43 宗,成交面积 482.6 公顷,占供地计划的 12%。丰台区年内土地零供应。2016 年
10 月,北京市推出“限房价、竞地价”的土地新政,导致土地出让各环节均发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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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变化:增加入市前房价上限审批,招拍挂程序发生改变,需经过竞地价、竞住
宅商业自持比例、比绿建方案三个阶段;同时住宅自持及租赁政策的变化增加了后
期持有经营的难度与成本,颠覆了原传统二级开发的盈利模式。

    二级市场方面,2016 年下半年国家及北京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开发的调
控政策,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调控入市节奏、销售价格与销售节奏,
严控商改住等,对房地产业务的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在严峻的行业局势下,国开东方全力以赴,持续提升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国开东方通过打造四大核心盈利能力,推动城镇运营商业模式落地。
四大盈利能力包括:打造整合资源能力,获取土地增值收益;打造创新产品能力,
获取产品溢价收益;打造产业运营能力,获取优质产业收益;打造获取未来市场收
益的提前布局和谋划能力。

    国开东方坚持“国际交往、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四大主题,在青
龙湖东侧的丰台地区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在青龙湖西侧的房山地区建设“以市民
农庄模式”为抓手的美丽乡村。

    1、丰台区青龙湖项目土地一级开发、二级开发项目情况

    青龙湖项目丰台区部分各地块一级开发稳健开展。报告期内,国开东方作为开
发主体实施的一级开发项目包括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B 地块、C 地块。
B 地块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61.17 万平方米,未来建设计划为国际创新协作区。C 地块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42.23 万平方米,未来建设计划为中荷文化交流区。核心区 B 地
块、C 地块预计于 2017 年底达到上市条件。2016 年 9 月国家发改委批复丰台区成为
全国首批 58 个产城融合示范区之一。

    报告期,国开东方进行的二级发开项目为核心区 A 地块,建设内容为自住型商
品房,商业、办公用房以及酒店等房屋建设。

    截至报告期末 A 地块在建项目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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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建筑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在建建筑面积           已竣工面积          总投资额      已投资额

A01            8.85              21.45        21.45                   0
                                                                                       49.87         36.83
A02            6.68              16.46        16.46                   0
A03            6.82              10.31          0                    5.87              13.57
                                                                                                     29.48
A04            7.27              11.71          0                    8.56              24.48
合计          29.62              59.93        37.91                 18.30              87.92         66.31

       (备注:总建筑面积含配套公建、地库、地下室等,其中 A01 地块建筑用地面积包含 3000 平方米幼儿园用
 地面积。)


         (2)截至报告期末 A 地块房地产销售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地上总建筑                               地上计容已售
  项目                  经营业态                             地上计容可售面积                      签约金额
                                            面积                                   (预售)面积

                      自住型商品房           8.10                  7.74                3.33          5.66

A01、A02         商业、办公用房             18.06                 18.03                5.94          18.09

                        幼儿园               0.21                  ——                ——          ——

A03                       公寓               4.14                  4.11                2.15          6.90

                 合计                       30.51                 29.88                11.42         30.65

       (备注:报告期自住型商品房平均售价约为 1.7 万元/平方米、商业、办公用房平均售价约为 3.04 万元/
 平方米。)

         A04 地块目前主要建设内容为东方美高美(北京)国际酒店。2016 年,东方美
 高美(北京)国际酒店通过积极承办各类大型会议,业务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

         2016 年 5 月,公司完成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86.1 亿
 元,其中 13.5 亿元投入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B 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12.2 亿元投入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C 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21.8
 亿元投入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 A01、A02 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

         2016 年上半年,由于国土部门供地节奏有所放缓、政府机构调整导致相关政府
 审批手续时间有所延长,同时拆迁腾退工作进展相对滞后,影响了整体的开发进度,
 丰台区青龙湖文化会都核心区 B 地块、C 地块一级开发项目预计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入市条件。

         国开东方 A01、A02 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 37.91 万平方米。由于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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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政策调控影响以及行政审批手续办理进度的制约,A01、A02 地块公建混
合住宅项目开发进度受到影响,其中,截止 2017 年 4 月,自住型商品房已全部完成
销售,全部自住型商品房项目竣备时间预计为 2018 年 6 月;商业、办公用房项目
2018 年年底预计将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因此,国开东方 A01、A02 地块公建混合住
宅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由于房地产政策调
控存在持续变化的情况,上述完成时间仍可能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017 年 3 月,北京市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
理的公告》,对商业、办公类项目的规划用途、最小分割单元、销售对象和商业银行
信贷等实施了更为严格的调控措施,包括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不得
出售给个人,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 500 平方米等。国开东方
A01、A02 地块相关商业、办公用房项目属于此次北京市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
政策调控范围。国开东方 A01、A02 地块位于青龙湖项目区域开发的核心区,主要面
积为商业及办公用途,相关项目规划用途包括联合国创新产业园区等,建设目的为
增加国际交往、创新创业产业的商业、办公设施供给,促进区域内创新创业、文化
创意产业发展,提升青龙湖核心区整体发展空间和区域价值。截止 2016 年末,国开
东方 A01、A02 地块涉及商业、办公用房地上总建筑面积 18.06 万平方米,地上计容
已售面积 5.94 万平方米,因政策具体实施细节尚未完全明确,因此关于上述政策对
国开东方 A01、A02 地块相关项目规划、建设以及销售的影响尚待进一步咨询有关部
门进行充分论证。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政策变动及影响,如出现政策或者市场环境
变化严重影响相关募投项目实施或收益的情况,公司将及时对相关募投项目的可行
性、项目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

    2、房山板块区域开发情况

    2016 年 4 月,国家相关部门将市民农庄项目列入 2016 年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
点工作。报告期,为更好的筹划青龙湖整体开发工作,结合青龙湖镇国有土地指标
稀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较多的特点,国开东方与当地政府共同研究推进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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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利用工作,配合“以市民农庄模式开展城乡一体化建设模式”,将青龙湖镇项
目列入了市民农庄试点,并选取了其中房山区域水峪村作为首批试点区启动了项目
的规划建设工作。

    3、产业引进情况

    经过多年努力,国开东方在产业招商方面已与许多国际组织、机构和产业资源
完成对接和引进。国开东方围绕国际交往、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四大产
业,与国内外优秀的产业资源与运营机构共同参与城镇新区的规划、建设和运营。
国际生态安全组织、联合国人居署、世界政党与生态联盟、荷兰中心等国际组织及
合作机构已落户青龙湖,联合国青年创新培育产业园、法国欧葆庭养老康复机构、
荷兰生命公寓、荷兰人体博物馆、奥美德医疗健康项目等多个国际知名产业资源正
稳步推进中。

    国开东方 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7.43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0 亿元。国开东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是仍处于开发阶
段,部分已预售项目尚未结转收入。随着未来相关项目的推进,国开东方将有望逐
步扭转亏损局面。

    (三)大成综合体项目

    大成饭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地区,根据相关项目规划,大成饭店将被建
造成为集商业、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截止 2016 年末,大成饭店改建工程项目
主体结构完成至正负零,并完成各项工程主要招标工作,为后续工程的进展打下了
良好的基础。大成饭店改建工程项目预计完工时间为 2018 年上半年。

    报告期,大成饭店营业收入为 0,净利润为-8,091.69 万元,未实现盈利的原因
为项目尚未建设完成。

    (四)金融业

    2016 年,全球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国内经济在结构转型中依然面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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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困难,银行业总体经营业绩增速放缓,资产质量压力仍然较大。公司参股公司民
生银行积极应对国内外经营环境变化,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持了持续健康的
发展态势。截至报告期末,民生银行经审计资产总额 58,958.77 亿元,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总额 3,425.90 亿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1,552.11 亿元,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8.43 亿元,经营效益平稳增长。

    2016 年,公司参股公司东方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915.18 万元,实现净利
润 2,447.75 万元,同比实现增长。报告期,东方财务公司积极拓展同业合作渠道,
在与原有同业业务客户稳定合作基础上,与多家财务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建
立同业授信联系。充分发挥金融平台作用,为成员单位提供稳健的信贷支持和便捷、
安全的资金结算服务。报告期,东方财务公司完成增资,注册资本金从 10 亿元人民
币增加至 30 亿元人民币,资本实力、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2016 年 5 月,公司发起设立金联金服投资有限公司,截止目前公司通过全资子
公司商业投资持有金联金服 51%股权。报告期,金联金服尚处于业务起步阶段,主
要工作为制定战略发展规划,申请开展业务所需的相关经营资质,搭建管理团队,
完善组织架构,建立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制定业务资金计划,
开展市场调研及客户开发、储备,进行产品设计等。截止报告期末,金联金服总资
产 2.51 亿元,营业收入 0.3 万元,净利润为-1489.94 万元,亏损主要原因为处于
前期筹备阶段产生相关费用所致。

    (五)港口交通业

    报告期,面对持续低迷的腹地经济形势和日益激烈的港口竞争,公司参股公司
锦州港及时调整发展思路,以建设“小而精、竞争力强、资产质量好”为发展目标,
并以此为导向调整了市场开发、完善功能、夯实基础及挖潜增效等诸多措施,紧密
围绕港口平台,以物流、仓储、金融、贸易等手段推进经营模式转型升级,适时培
育新的、稳定的利润增长点。尽管如此,锦州港腹地经济发展缓慢、货源结构单一
造成、临港产业发展滞后的局面未得到实质性改善,港口货源主要货源品种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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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对锦州港主业经营带来较大负面影响。

     报告期,锦州港实现营业收入 255,267.03 万元,同比增长 41.38%,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50.26 万元,同比减少 57.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4%。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2 亿元,同比增长 38.8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476.19 亿元,同比增长 125.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资产 193.84 亿元,同比增长 89.13%。

     (一)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单位:元)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6,343,195,708.09              6,214,369,312.16                     2.07
营业成本                         6,129,441,509.98              6,137,142,848.78                    -0.13
销售费用                                73,303,620.27             44,128,532.70                    66.11
管理费用                            352,509,760.10               259,113,081.70                    36.04
财务费用                            475,441,784.96               488,831,988.82                    -2.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3,936,292.11                -96,353,790.83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0,557,897.72             -1,606,724,482.49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72,088,176.67              1,142,210,536.80                1,123.25
研发支出                                   597,910.69                821,824.15                  -27.25

     1、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年增减(%)
                                                                 (%)           (%)

粮油购销      562,484.13      551,453.61               1.96         -10.25           -11.25   增加 0.89 个
                                                                                                   百分点

                                                  13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土地及房地         71,740.82        51,910.83              27.64
     产开发


             (2)成本分析表(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上年同期   本期金额较        情况
                                                      本期占总成        上年同期
  分行业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占总成本   上年同期变
                                                      本比例(%)           金额                                    说明
                                                                                     比例(%)    动比例(%)

粮油购销      粮油原材料、人工费用、   551,453.61           89.97       613,464.76      99.96         -10.11
              制造费用

土地及房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    51,910.83               8.47
产开发        征收及拆迁安置补偿费、
              前期工程费等


             (3)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232,565.12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36.67%;其中前五名客
     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 0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173,631.3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34.59%;其中前五名
     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0%。

             2、费用

             报告期管理费用 352,509,760.10 元,同比增加 36.04%,主要为国开东方纳入
     合并报表所致;销售费用 73,303,620.27 元,同比增加 66.11%,主要为国开东方纳
     入合并报表所致。

             3、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0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597,910.69

     研发投入合计                                                                                    597,910.69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01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29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5.14

                                                           14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100

                 4、现金流
             项目                 本期数(元)        上期数(元)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592,689,041.51    6,528,659,356.75     31.61%   主要为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4,846,063.54       79,145,771.53     108.28%   主要为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                        90,457,427.38      44,249,634.32     104.43%   主要为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99,406,786,219.94   21,319,491,794.73    366.27%   主要为国债逆回购业务增加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16,009,459.83      554,389,515.01     -43.00%   主要为部分股权质押尚未解除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2,173,887,248.33   22,867,353,666.00    346.81%   主要为国债逆回购业务增加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891,605,000.00    8,095,000,000.00     46.90%   主要为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721,721,817.53      460,391,774.31      56.76%   主要为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现金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对民生银行、锦州港等公司的投资收益,具体金
           额详见(四)投资状况分析,该等投资作为公司的战略投资其收益来源具有可持续
           性。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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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及负债状况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金额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元)      占总资产的    上期期末数(元)     占总资产的   较上期期末变                情况说明
                                                     比例(%)                          比例(%)    动比例(%)

货币资金                         13,238,068,139.45          27.8     1,861,105,699.99         8.82          611.30   主要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应收票据                            200,019,800.00          0.42      300,000,000.00          1.42          -33.33   主要为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所致

应收账款                             42,220,229.17          0.09       75,829,160.25          0.36          -44.32   主要为本期收回应收款项所致

预付款项                            138,138,276.16          0.29       32,742,570.28          0.16          321.89   主要为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应收股利                            147,577,500.00          0.31         8,201,600.00         0.04        1,699.37   主要为部分股权质押尚未解除所致

其他应收款                          721,636,860.53          1.52       70,304,145.93          0.33          926.45   主要为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存货                             11,529,401,521.99         24.21     1,037,910,971.62         4.92        1,010.83   主要为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2,769,191,274.26          5.82      842,045,275.53          3.99          228.86   主要为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固定资产                          2,333,988,306.13           4.9      553,374,820.77          2.62          321.77   主要为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在建工程                            231,992,286.58          0.49      156,352,582.32          0.74           48.38   主要为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开发支出                                      0.00            0          3,665,694.78         0.02         -100.00   主要为开发完成已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商誉                                424,326,878.59          0.89       97,912,982.14          0.46          333.37   主要为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短期借款                          5,512,000,000.00         11.58     3,019,000,000.00         14.3           82.58   主要为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应付账款                            336,641,535.88          0.71      256,358,000.36          1.21           31.32   主要为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预收款项                          1,767,586,021.12          3.71      627,033,389.45          2.97          181.90   主要为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16,070,230.11          0.03         2,936,435.47         0.01          447.27   主要为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应交税费                            115,659,416.74          0.24        -8,381,766.16        -0.04         不适用    主要为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应付利息                            270,816,124.99          0.57      113,278,424.68          0.54          139.07   主要为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16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42,825,997.04               3.66          538,200,000.00            2.55               223.82   主要为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单位:元)
      货币资金                                                           546,877,061.71    注1

      应收股利                                                           147,577,500.00    质押股权对应的部分已发放但本公司尚未收到的股利

      存货                                                             3,158,636,233.15    抵押借款、开立保函

      固定资产                                                         1,571,863,013.77    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708,419,272.01    抵押借款

      长期股权投资                                                     9,142,429,262.00    股权质押担保

                        合计                                          15,275,802,342.64

               注 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8,247.40 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黑龙江金联云
      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000.00 万元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青龙湖会展公司预收售房资金监管账户余额 6,440.31 万元,
      详见“附注之关联担保情况”。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增减变动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减少 权益法确认的投 其他综合收益              宣告发放现金               计提减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其他权益变动                                         其他                          期末余额
                                                           投资     资损益         调整                  股利或利润                 值准备

一、联营企业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320,650,901.96    600,000,000.00            7,125,184.77                      986,813.10                                             928,762,899.83
公司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33,836,009.64                              8,542,558.46                       46,903.40     6,163,560.02                            936,261,911.4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8,910,388,853.16                          1,398,171,469.25 -105,052,689.63                  373,367,494.16                           9,830,140,138.62



                                                                                             17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
                          1,718,069,226.29                           -55,819,476.41                                                           -1,662,249,749.88
 有限公司

 成都冰翼数字技术有限
                                              17,500,000.00            -819,656.01                                                                                  16,680,343.99
 公司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38,463,930.00               -5,975.33                                                                                 38,457,954.67

         小计            11,882,944,991.05   655,963,930.00        1,357,194,104.73 -105,052,689.63    1,033,716.50   379,531,054.18          -1,662,249,749.88 11,750,303,248.59


                (1)重大的股权投资

                报告期,公司完成了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工作。根据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商业投资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完成收购西藏华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37.50%股权,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股权收购价款人民币 18.6 亿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商业投资持有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
        资有限公司 78.40%股权,成为国开东方控股股东。国开东方 2016 年度经营情况详见第四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
        分。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期初股份数     报告期买入          使用资金数量     报告期卖出      期末股份数      产生的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        期末公允价值
    科目名称                股份名称
                                                     量(股)     数量(股)              (元)       数量(股)        量(股)      收益(元)        情况(元)              (元)

                                                    54,588,700     15,021,116                           15,449,701      54,160,115     15,251,707.15      53,040,679.51       411,616,874.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方正证券                                                        128,345,930.92
                      锯融东方安盛 1 号私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0,000.00                                                                           47,450,000.00
                      投资基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海航投资                                     16,886,921          93,033,165.95    11,692,921        5,194,000     3,047,964.39       -2,732,508.87       27,112,68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丰乐种业                        3,500,000     1,688,268          17,974,655.60      929,605         4,258,663       43,415.08         4,110,797.42       49,613,423.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顺鑫农业                                      1,430,053          30,140,925.72                      1,430,053                        1,320,240.28        31,461,166.00



                                                                                                18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交易性金融资产   津滨发展               8,206,923   37,944,647.01               8,206,923                   -2,819,016.57   35,125,630.44

交易性金融资产   厦门港务               3,097,669   35,487,790.13               3,097,669                   -3,705,706.19   31,782,083.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孚日股份               7,540,052   46,724,666.55               7,540,052                    6,583,501.09   53,308,167.64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中直股份                994,981    43,984,612.77                994,981                     4,192,367.25   48,176,980.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象屿股份               3,620,006   40,594,702.83               3,620,006                    1,035,366.17   41,630,069.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海正药业   8,015,615    360,000     4,953,540.00   4,975,615   3,400,000   -5,394,046.25   -7,161,304.93   44,71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荣华实业               5,102,905   34,220,225.81    762,905    4,340,000     295,092.46     3,748,835.88   32,853,8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洪都航空   1,246,788   1,143,443   21,857,760.83    281,788    2,108,443   -1,155,449.38   -3,921,918.91   41,451,989.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新农开发               4,013,190   38,206,880.48     50,000    3,963,190      57,829.11      -515,781.49   37,214,354.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山东黄金                795,767    32,165,562.75                795,767                    -3,112,109.58   29,053,453.17

交易性金融资产   北大荒                 3,705,885   40,739,517.16               3,705,885                    4,472,279.84   45,211,797.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中船防务               1,000,929   28,091,439.76    300,929     700,000      984,359.70     1,144,243.08   20,79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梅花生物               5,923,116   39,439,813.20               5,923,116                     -821,096.87   38,618,716.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贵广网络                   5,211      46,482.12                    5,211                      51,432.57        97,914.69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中原证券                  3,503       14,012.00                   3,503                                        14,012.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杭叉集团                    674         8,539.58                    674                         7,825.14       16,3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日月股份                    308         7,361.20                    308                         5,467.00       12,828.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元祖股份                    631         6,410.96                    631                         4,757.74       11,168.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华正新材                    616         3,307.92                    616                                            3,307.92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亚翔集成                    363         1,793.22                    363                          787.71            2,580.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景旺电子                  1,001       23,183.16                   1,001                                        23,183.16

交易性金融资产   皖天然气                  1,677       13,197.99                   1,677                                        13,197.99

交易性金融资产   常熟汽饰                    904         9,437.76                    904                                            9,437.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德新交运                    979         5,687.99                    979                                            5,687.99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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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天龙股份                                      371         5,427.73                          371                                                 5,427.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太平鸟                                        116         2,470.80                          116                                                 2,470.80

合计                                        67,351,103    80,547,578     764,053,149.90     34,443,464    113,455,217    13,130,872.25     54,929,137.27    1,067,398,767.55


       衍生金融资产情况(单位:元)
        项目名称                初始投资成本               资自来源                     期末余额                  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                       报告期损益

        套期工具                                             自筹                  2,653,810.00                         2,653,810.00                   -1,329,623.18


        (五)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主要的参股公司: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总资产                     总负债                       净利润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港口作业                 15.39             200,229.15             1,223,844.54                  621,848.61                     5,010.4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业                   2.92            3,648,534.88           589,587,700.00             554,385,000.00                 4,877,800.00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银监会批准的业务          30               300,000.00                 564,655.31                255,067.68                     2,447.75

公司主要控股公司: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总资产                     总负债                       净利润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粮油购销                  100                90,000.00                409,741.04                311,336.52                        593.96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                  100              639,186.00             2,776,290.79                2,208,658.52                  -18,881.16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                  100                70,000.00                74,969.80                       673.13                 -1,753.36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                  100              223,072.91                 233,212.90                                             10,139.99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其控股子公司国开东方,具体详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东
       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为 0,其利润主要来源于汇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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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未来公司将在坚持对金融投资的基础上,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开发的投资,优化
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投资效益,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投资者获得长
期而稳定的回报,继续强化公司实业与股权投资并举的多元化发展格局。公司主要
业务行业发展趋势分析如下:

    1、现代农业产业

    2016 年,国内粮食市场处于调政策、去库存的过程,行业面临产业结构调整及
消费升级所带来的需求总体增速放缓的态势。在政策确定粮食市场化的主基调下,
国内粮价整体处于下行周期,粮食行业需求疲软,行业增长速度放缓。粮食加工行
业门槛较低,大中型企业、个体工商户至个体粮商并存,进一步加剧粮食加工行业
市场竞争。

    2017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部进一步明
确了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推进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供
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继续推进以减玉米为重点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加快构建粮经饲
协调发展的种植结构;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加快提
升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坚持并推动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
价政策,继续推进玉米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改革,配合落实好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
通过实施农业供给侧改革,将有利于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使真正具有核
心能力的经营主体获得规模化经营优势。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粮食安全的关注及支持,我国粮食加工业获得了进一步发
展。2015 年规模以上大米加工企业 8500 多家,年加工处理稻谷能力为 2.43 亿吨,
大米产量超 1 亿吨。截至 2015 年底,国内规模以上小麦加工企业 3200 家,年处理
小麦能力达到 2.2 亿吨。2016 年底,为充分发挥粮油加工业对产业发展的引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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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对粮食供求的调节作用,加快发展现代粮食产业经济,推动加工业转型升级,国
家粮食局印发了《粮油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到 2020 年,粮油加工产
能结构进一步优化,深加工转化能力明显增强。集约化和规模化水平明显提高,产
业集中度稳步提升,形成 30 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过 100 亿元的骨干粮油企业。

    东方粮仓经营规模等方面虽然较国内知名粮油品牌如中粮、中储粮、北大荒、
益海、华润五丰等还有一定的差距,但依托企业的资源优势,东方粮仓已逐步在激
烈的市场竞争中确立了自身的区域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未来,东方粮仓将逐步向规
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加强企业战略联盟,增强企业品牌意识,明确品牌战略,
将东方香米打造成中高端米知名品牌;建立贸易粮供应链管理平台系统,打造贯通
南北的购销渠道、物流渠道;采取多种合作方式,逐步建立完善粮源基地、仓储、
物流基础设施,控股或参股辐射东北产区和港口中转业务的仓容;通过科研项目产
业化完善园区循环经济功能,通过米糠、碎米精深加工、发芽糙米等实现循环经济,
提高综合盈利能力。

    通过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强化农业全产业链布局。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
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东方粮仓将立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
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深入挖潜有机肥、生物药等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通过
并购重组、品牌嫁接、管理输出等方式增强资源整合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打造大
农业全产业链生态经营模式

    2、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从长期看,通过建立多层次的土地与住房供应体系,继续深入去杠杆,以及房
地产相关税收改革的推进,有利于住房向居住本性的回归,有利于市场中长期发展。
但短期来看,北京“限房价、竞地价”的土地供应模式,全面计划式住宅市场调控
等政策将会继续维持,房地产市场传统快销高周转盈利模式发生较大变化。2017 年
3 月以来,北京市密集出台了多项楼市调控政策,力度都超出预期,同时政府加快
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节奏,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的经营难度、风险和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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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城镇化已进入快速发展的
过程中,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至以质量为主的新阶段。在政府大力推进 PPP 模式和
农村土地确权改革的背景下,美丽乡村建设等新的新型城镇化模式也将逐步出现,
为了推进国家战略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围绕着“一
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特色小镇”“产城融合”以及“市
民农庄”等主题,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为房地产行业带来了转型发展的机会。同
时,人口老龄化趋势下的健康养老产业有望迎来市场化参与和竞争的黄金时代;旅
游业的持续火爆下,文旅产业及文体项目已经成为投资新热点。

    新型城镇化下,众多房企通过业务多元化,在城镇建设中确定新角色,在新型
城镇化进程中获得更多市场支撑。在政府大力推广 PPP 模式和农村三项土改试点有
望得以推广的背景下,产业新城、特色城镇、美丽乡村等新的新型城镇化模式也将
逐步出现。代表性企业主要有华夏幸福、亿达中国、万科、远洋、华侨城、万达等。
2016 年旅游市场需求端旺盛激发市场规模进一步提升,以服务为核心内容的旅游平
台、顺势而生的特色小镇、符合新需求的文体项目已经成为投资新热点。国开东方
作为完全商业化、市场化运营的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打造中国城镇运营商
第一品牌。目前,国开东方主要针对北京青龙湖片区进行整体规划、建设和运营,
秉承绿色智慧洁能的开发理念,引进国内外一流的产业和运营资源,积极推进国际
交往、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等产业布局,力争将青龙湖区域打造成为国
际一流的田园郊野新城、中国健康养老产业引领标杆和领先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

    目前,整个中国城镇化开发已进入市场化发展阶段,市场化手段的核心是解决
是土地、产业、人口和就业的问题,这四个因素如何统筹融合发展,核心就是通过
导入可落地的、符合当地整个功能定位的特色产业,通过产业吸引资本、人口聚集。

    3、金融产业

    2017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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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
大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适合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的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深入推进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
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等。农业金
融产业将得到较快发展。

    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主要包括 4 类,除了传统的信用社、城商行等
传统金融机构,还出现了新希望集团、大北农集团等大型传统三农产业服务商,京
东、阿里、苏宁、一亩田等互联网电商平台,翼龙贷、宜信、开鑫贷等 P2P 平台。
以上后三者的风控思路和获取农民信用的途径各有不同。传统产业服务商具备传统
产业链,通过核心企业向下游延伸,如新希望集团以养殖为基础向饲料、食品等领
域延伸。互联网电商则复制城市的经验,通过电商下乡“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
的交易模式建立征信数据。而纯粹的 P2P 农村金融平台的风控渠道则较为狭窄。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农村土地确权和有序流转的逐步实施,农业和农
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将大量增加,未来面临较大的市场空间。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控股型企业发展模式为定位,进行多元化投资,充分把握
市场机遇,适时调整发展思路和经营策略,以实现公司良好业绩。未来仍以资源投
资运营为发展模式,通过推动企业战略联盟的创新与管理,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做
大、做强现有核心产业,以实现公司投资的多元化、规模化以及经营管理的专业化。

    1、主要经营理念

    公司奉行“东方世界,世界东方”的东方目标,“刚韧、无畏、探求、超越”的
东方精神,“视野决定战略,战略决定未来;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定发展;千斤重
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理念。

    2、主要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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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始终坚持定位于投资控股型的发展模式,进行多元化投资。经过多年的行
业经营和市场深耕,公司目前已在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业、港口
交通业等行业领域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参股民生银行、锦州港、方正证券均
为公司带来了良好的投资回报。通过搭建专业投资平台,明晰战略发展方向,公司
将充分把握各个板块市场发展机遇,适时调整发展思路和经营策略重心,以实现公
司良好业绩。

    3、业务发展目标

    目前公司投资的业务范围涉及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开发、金融、港口交通等
多个领域。多板块、跨行业的投资结构,有助于分散公司的投资风险,提高公司整
体的抗风险能力,同时也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投资收益和回报。在现代农业产业,公
司将在做强产品和渠道的基础上,加快业务创新和产业整合,进一步提升产业的附
加值和盈利能力;在新型城镇化产业,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投资,在做好青龙湖项目
的基础上,在其他重点一、二线城市寻求业务模式输出和项目拓展;在金融产业领
域,公司将紧抓政策及市场机遇,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经营计划

    公司于 2015 年年度报告中预计 2016 年度实现经营收入 68 亿元,公司 2016 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63.43 亿元,具体经营情况详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7 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85 亿元,主要来自于现代农业产业板块以及
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随着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相关新型城镇化项目的推进,2017
年已完成开发和销售的项目将可逐步确认收入,与 2016 年相比将实现较大幅度的增
长,成为公司未来主要的收入、利润增长点。具体经营举措如下:

    1、现代农业产业

    东方粮仓将立足于黑龙江有机绿色食品基地,构建“两主两辅”的发展格局,
以品牌米和粮食贸易为主,政策性项目和新产品研发项目为辅,通过内部做深做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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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和客户,外部上下游企业并购重组,结合期货、保兑仓等金融工具,开展多品
种经营,将东方粮仓打造成为东北乃至全国的大粮商。积极调整粮食贸易的品种,
加大食用油、大豆的贸易比重,参与中储粮储备轮入和临储网拍业务,参与中储粮
去库存的经营活动。加大品牌米的宣传和营销力度,与大中型大米企业开展合作,
提高品牌米的销售业绩。

    (1)粮食贸易:依托港口和产区优势,做大玉米、大豆和食用油贸易量,积极
拓展终端客户,做透客户群体,通过套期保值、代理合作、并购重组等方式扩大购
销渠道,提升市场占有率。

    (2)品牌米销售:依托五常、方正、肇源现代化稻谷加工园区,积极宣传品牌,
深耕产品销售渠道,以先进理念和模式进行批发交易、展示直销、物流配送、电子
商务等全方位销售,促进品牌升级。

    (3)新产品研发: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将米糠、米粉、发芽糙米及其他新产
品逐步推向市场,丰富产品体系。

    (4)政策扶持项目:充分利用国家对农业的政策支持,跨园区跨单位联合申报
政策性项目,争取省、市政府给予的农业政策补贴和其他项目扶持。

    2、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1)继续深耕青龙湖项目,通过对青龙湖区域导入的国际顶级产业资源建设和
管理经营,如法国欧葆庭健康养老机构、荷兰生命公寓等,提升区域价值和影响力,
获取更多土地溢价和产品增值,吸引更多国际资源的入驻。

    (2)把握机遇,紧抓京津冀一体化重构城市和产业布局的机会,在继续深耕北
京青龙湖区域的新型城镇化业务的同时,国开东方将围绕重点一、二线城市的核心
区域布局,积极谋划模式输出与外埠发展,并在智慧绿色低碳的区域建设、产业发
展、健康文旅等前沿领域持续拓展。

    (3)在目前的开发模式下,国开东方将打破以往地产开发的固有思路,探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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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全新的发展模式,以实现公司稳定的、可持续的发展。通过与房山区政府的合
作,以“市民农庄”为抓手,大力挖掘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化潜力,创造农村集体
建设用地改革的蓝海。

    3、金融产业

    公司金融产业,除已投资的民生银行等金融资产外,公司将通过下属子公司金
联金服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金联金服将以金融服务为起点,以农业金融为切入点,
以模式创新为发力点,构建全新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依靠对农业及其他行业对金
融需求的精准定位,设计贴近市场的金融产品,充分利用获得的多种金融牌照,从
渠道、产品、内控、贷后管理、技术等多层次、多角度制定完善的风控措施,保证
资金安全、获取稳定收益。

    除募集资金投向外,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及投资项目资金将通过自有资金、金融
机构借款以及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多种融资方式进行补充。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应对此保
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公司各板块经营业务与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相关性较高,农业产业、新型城镇
化开发产业、金融、港口交通等行业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的影响较大,若经济周期
下行导致国民经济增速放缓,可能会对公司正常生产及经营活动带来一定影响,包
括公司股权投资收益下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1、现代农业产业经营风险分析

    近年来国家玉米、稻谷库存高位运行,粮食贸易流通量降低,新粮上市后多数
转入储备,特别是黑龙江产区,市场可流通粮源较少,而进口玉米、大麦价格较低,
替代优势明显,产销区价格倒挂。2016 年 4 季度新季玉米上市,国家托市保底政策
取消,执行市场化运作,价补分离的新政策,玉米流通量大幅增加,市场压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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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政策调控和国际市场低价竞争双重作用下,东方粮仓将认清形势,调整思路,
科学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同时提出了符合公司实际和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确立以
提升经营效益为中心,以增强竞争力和管理创新为主线,以加强企业风险管控为重
点的经营方针;在经营战略上努力做细“上游”和“下游”,与客户结成“利益共同
体”相融共生;充分整合资源,使东方粮仓在粮食贸易行业逐步成为较大影响力,
不断吸引更多的客户,协同发展、共抗风险。

    2、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经营风险分析

    房地产行业直接受政府宏观政策影响,近几年来,国务院及各部委出台了一系
列旨在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调控政策,利用行政、税收、金融、信贷等各种
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尤其是北京地区,土地供应实施“限房价、竞地价”
的模式,楼市调控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更加严厉调控政策,同时对商办类物业实施限
购和严格规范管理,这些政策全面贯彻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房子是用来
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调控原则,加强了房子的居住属性,削弱了投资属性。2017
年 3 月,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对北京商业、
办公用房从规划建设、销售使用、购房资格、个人信贷等方面均产生较大影响。相
关政策的变化将在短期内一定程度上压制市场需求,同时增加房地产企业开发、拿
地、销售等环节的成本,增加开发企业经营的难度,加大项目效益的不确定性风险。

    从新型城镇化业务方面来看,国开东方经营区域开发,属于创新型探索,未来
发展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风险,而且城镇运营的业务和模式决定
了其前期投入较大,周期较长,资金回流周期较长的特点,也需要统筹做好资金安
排,防范资金风险。

    3、金联金服金融业务风险分析

    宏观经济及政策风险:金融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及监管政策影响较大,当前,
金融领域整体存在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实体
经济发展放缓、区域经济下行可能导致融资需求下降、贷款不良率升高等风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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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行业监管调控趋严可能导致部分地区或行业不良资产一定程度增加。有鉴于此,
金联金服将依法依规经营,审慎选择展业地区、行业,优先考虑经济发展态势较好
的地区,以及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行业,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风险,避免风险累计。

    经营风险:农业金融市场基础较差,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低于城市,农业领域的
生产者、经营者济状况易受到农业生产周期及行业波动的影响,可能导致逾期率升
高,出现信用风险。对此,公司将积极关注农业行业发展及生产情况,不断进行金
融创新,选择处于上行阶段、发展态势好、安全性相对较高的行业、项目,并有针
对性的在客户筛选、增信措施、贷后管理等方面加强风险防控,充分利用数据金融
和信息技术,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降低经营风险。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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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 4 月 28 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监事会作《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履职情况,公
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风险控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
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5 项议案,具体情况为:

    1、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关于确认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的议案》、《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5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关于确定公司 2016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7 项议案。

    2、201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一
季度季报》的议案。

    3、201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2016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5、2016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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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016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2 项议案。

    7、201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
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 项议案。

    全体监事做到了按照规定出席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等
相关议案认真负责地发表审核意见,有效履行了会议监督职责。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对董事会、管理层的履职监督工作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按规定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并通过加强监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协作机制,有效加强了监事会与董事会、管理层日常沟通。监事会及
时掌握公司重要决策和运营情况,对董事会、管理层行使职权的合法合规性、有效
性进行监督,跟踪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管理层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报告
期,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做到勤勉尽责,在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公司年度、半年度
和季度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重点监督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经营计划执行
情况,以及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及披露过程的合规性。监事会对公司于报告期确认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财务决策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3、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控制的监督检查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通过公司内部
审计机构报送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对公司整体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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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和内控合规工作。报告期,监事会对董事会形成的《201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

    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强化监事会对公司运营风险的管控,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协
同监事会组织定期及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和调研,检查和调研内容包括重大合同签订
流程的合规性、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的监管情况、公司及所属企业资金收支情况、
下属公司粮食收储及存货保管巡查结果、经营计划落实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执行
情况跟踪等。

    4、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以及临时公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
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与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工作部门保持紧密的日常沟通,及时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治理要求,依法规范运作,各项经营活动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有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定期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以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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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有违
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评价情况的意见

    公司建立和实施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
行及执行情况。

    四、监事会 2017 年工作计划

    2017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认真
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监事会将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
有效整合监督资源,提升履职效果,不断提高监督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定期、
不定期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公司资产、资金、运营风险控制,推动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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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 年 4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霍耀俊、刘涛注册会计师签发的大华
     审字[2017]004810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16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2016 年度总体财务指标情况

          2016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343,195,708.09 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 2.07%;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2,270,149.91 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 38.81%。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与 2015 年比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增长(减少“-”) 增(减“-”)幅

营业收入(元)                  6,343,195,708.09     6,214,369,312.16        128,826,395.93                 2.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62,270,149.91          549,135,477.11      213,134,672.80             38.81%
(元)

基本每股收益 (元)                        0.3228                  0.3295                               -2.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元)   19,383,836,458.22    10,248,926,190.38                                   89.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1                    5.32                   减少 0.41 个百分点

          三、股东权益结构

          报告期,公司完成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工作,发行股票数量
     1,190,560,875 股,公司股本增加至 2,857,366,249 股。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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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所有者权益 19,383,836,458.22 元,比上年末增长 89.13%,具体项目如下: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增幅

股本(股)                           2,857,366,249       1,666,805,374            71.43%

盈余公积(元)                  2,256,054,945.12       2,026,243,305.38           11.34%

未分配利润(元)                4,630,539,642.25       4,167,504,997.02           11.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元)   19,383,836,458.22      10,248,926,190.38           89.13%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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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7 年 4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编制了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内容。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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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2017 年 4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报告,请予
以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6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为-1,563,936,292.11 元,公司 2016 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994,509,660.98 元。鉴于公司 2016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未满
足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 2016 年度不进行
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红。

    公司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857,366,249 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857,209,87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增加至 3,714,576,124 股。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1、公司留存利润将用于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新增新型城镇化开发投资(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工程建设等)。

    2、为适应粮食供给侧改革,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将继
续积极投资调整产品结构和粮食贸易品种,强化粮食贸易流通渠道建设,拓展食用
油业务和中储粮储备轮换业务,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同时,东方粮仓将继续投资加
大米糠粉、发芽糙米、合成营养米、勿淘米及稻壳综合利用等新产品领域的研发和
投入力度,将已经具备市场投放条件的全脂稳定米糠、米粉、发芽糙米等高科技项
目产品推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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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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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聘请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报告,请
予以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
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遵守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及时、准确、
全面地完成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16 年度公司支付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38 万元,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结合 2016
年度报酬情况和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量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其 2017 年度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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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关于聘请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报告,请予
以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估,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6 年度公司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结合 2016 年支付报酬
情况和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量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其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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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八、《关于确定2017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确定 2017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报告,请
予以审议。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公司 2017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为: 鉴于每个经营年度
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上一年度
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履职情况以及年度经营业绩,在年终对非独立董事进行
绩效考核后确定具体薪酬总额。公司非独立董事年薪总额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薪酬
水平。其中,公司董事长张宏伟先生、副董事长关焯华先生在公司领取非独立董事
薪酬;董事孙明涛先生、李亚良先生和张惠泉先生均按其在公司担任的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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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九、《关于确定公司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28 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监事会作《关于确定公司 2017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
议。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以及监事会年度考核指标确定具体薪酬金额。其中,监事会主席吕廷
福先生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监事姜建平先生、宋立辉先生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
职工代表监事刘艳梅女士、刘慧颖女士均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
领取监事薪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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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关于2017年度公司子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
                    投资金额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子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投资金额的议案》
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子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投资金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业务发展需要,为加快推进国开东方业务拓展和项目建
设,国开东方预计 2017 年度新增新型城镇化开发投资金额不超过 210 亿元(包括取
得土地使用权、工程建设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国开东方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决定投资项目,授权国开东方法定代表人根据相关决定签署文件,并由国开
东方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为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上述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国开东方主营业务为新型城镇化开发,本次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的事项是国开东方拟通过参与政府招标、拍卖、挂牌或者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取得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具体项目工程建设等日常
经营活动,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43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
军,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云岗新村粮店东 50 米王佐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办公楼 4
层 408 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
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领取本执照后,应到住房城乡建设委取
得行政许可。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我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国开东
方 78.4%股权。

    国开东方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26.7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23.10 亿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7.43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
亿元。

    三、投资标的内容

    主要为国开东方新型城镇化开发投资,包括土地一级开发、棚改,和通过政府
招标、拍卖、挂牌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取得相关国有土地使
用权,以及具体开发项目工程建设投资等。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控制

    国开东方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投资属于其日常经营业务,国开东方将在授权额
度范围内进行取得土地使用权、工程建设等相关经营活动,有利于其提高内部决策
效率,符合新型城镇化开发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相关投资将有利于公司新型城镇化
开发产业实现稳步发展,夯实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对具体
的投资项目,将在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可行性和风险评估,审慎
决策,相关项目的决策及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同时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确保相
关投资业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整体利益,并根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

                                      44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国开东方作为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平台,投资城镇化建设项目是公司充分
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的投资决策,但由于政府宏观调控对房地产行业影响
较大且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点,存在拟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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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关于2017年度累计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 2017 年度累计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的议案》的报告,请
予以审议。

    根据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
2017 年度累计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不超过 18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公司发行的短期
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该事项须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
管理层按照有关规定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及签订借款协议等法律文书,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借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以公司所持股权进行质押担保、信用担保或根据互保协议由大股东方提供担保等(相
关资产质押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说明)。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 2016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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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关于2017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 2017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的报告,
请予以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预计 2017 年度继续在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 2017 年度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公司
将根据资金使用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一次性或者分批申请。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
公司实际融资金额。

    2、公司 2017 年度在民生银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
款等各种存款业务,公司预计在民生银行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

    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在民生银行贷款余额为 17.327 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子
公司融资金额和日最高存款余额未超过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张宏伟先生同时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职务,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
存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须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民生银行签署相
                                      47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崎,注册资本 364.85 亿元,注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
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
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
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17 年 02 月 18 日);提供保管箱服
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我公司目前持有其 2.92%的股份,我公司董
事长张宏伟先生在民生银行担任副董事长职务。

    民生银行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58,958.77 亿元,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总额 3,425.90 亿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52.11 亿元、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8.43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7 年度,公司拟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在民
生银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各种存款业务、日存款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相


                                       48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相关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人
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或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民生银行为公司
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支持、服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相
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属于日常经营
行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
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
资金管理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张宏伟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事项。”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1、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办理存贷款
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资金管理行为。民生银行能够为公司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服务,
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9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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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三、《关于201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 2017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报告,请予
以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预计 2017 年度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90 亿
元(包含尚未到期的担保),上述担保包括公司对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
的公司以及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的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各级子公司
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
保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情形。担保明细如下:

    2017 年度,公司为二级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商业投资”)及其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其中,
商业投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商业投资控股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
有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90 亿元,商业投资控股子公司金联金服投
资有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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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
项须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决
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合计担保额度范围
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司子公司之间具体的担保额度。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时止。公司将通过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的形式对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予以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1、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含子公司),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主营业
务为粮油购销、加工,我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该公司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 46.8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1.13 亿元,流动负债 34.88 亿元,银行贷款 19.77 亿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6.58
亿元,净利润 0.11 亿元。

    2、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含子公司),注册资本 73.6 亿元人民币,主营
业务为投资管理等,我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该公司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总资产 277.5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53.86 亿元,流动负债 32.61 亿元,
银行贷款 157.35 亿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7.17 亿元,净利润-3.15 亿元。

    3、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含子公司),注册资本 40 亿元人民币,主
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等,商业投资持有其 78.4%股权。该公司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26.7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23.10 亿元,流动负债 31.31 亿元,
银行贷款 143.62 亿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7.43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60 亿元。

    4、金联金服投资有限公司(含子公司),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
投资与金融业务外包、咨询、服务等,商业投资持有其 51%股权。该公司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 2.5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0.50 亿元,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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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2 万元,银行贷款 2 亿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0.30 万元,净利润-0.15 亿元。

    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如公司在 2017 年度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子公
司将纳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及金额:担保种类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
证等,担保总额不超过 290 亿元人民币。

    2、担保方式:股权质押担保、资产抵押担保、保证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
保证)等。

    3、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将由担保公司与被担保公司、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保证各公
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各业务板块稳定、健康发展。被担保公司全部为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关于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之
间提供担保,目的是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临时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1,168,712.1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0.29%。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金额 978,712.1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的 50.49%;对东方投控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 19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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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9.80%。东方投控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子
公司提供担保金额 244,000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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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关于公司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
                    段性担保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公司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
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二级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主营
新型城镇化开发,国开东方(含子公司,下同)目前负责开发建设丰台区青龙湖国
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A 地块(包括 A01、A02、A03、A04 地块)二级开发,建设内
容为自住型商品房,商业、办公用房以及酒店等房屋建设。

    根据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加快青龙湖核心区 A 地块房屋
建筑销售,国开东方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为购买相关房屋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
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保证期间自金融
机构与借款人签订单笔借款合同之日起,至办理完该笔借款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抵
押登记手续已办妥且贷款人取得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或保证人将《借款合
同》项下《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由贷款人核对无误、
收执之后 90 个工作日止。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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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国
开东方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国开东方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A 地块相关项目
(包括:西山湖文苑、西山湖佳苑、西山湖国际中心等)商品房的合格银行按揭贷
款客户。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保证期间自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单笔借款合同之日起,至办理
完该笔借款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已办妥且贷款人取得抵押财产的《他
项权利证书》或保证人将《借款合同》项下《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并将《房
屋所有权证》交由贷款人核对无误、收执之后 90 个工作日止。

    3、担保金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4、其他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国开东方为合格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
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推动国
开东方相关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二级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开东方”)为合格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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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临时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1,168,712.1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0.29%。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金额 978,712.1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的 50.49%;对东方投控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 19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9.80%。东方投控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子
公司提供担保金额 244,000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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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保兑仓等业务及提
                   供担保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保兑仓等业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的报
告,请予以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业务及担保情况概述

    2017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粮仓”)及其
子公司拟与客户及相关银行合作开展保兑仓、厂商银及其他同类业务,业务规模为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东方粮仓及其子公司在开展前述业务时,提供阶段性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的限额为人民币 5 亿元。

    保兑仓、厂商银及其他同类业务是指以银行信用为载体,以银行承兑汇票、信
用证等方式为结算工具,由银行控制货权,卖方受托保管货物,并对承兑汇票、信
用证等结算工具保证金以外金额部分由卖方作为担保措施,由银行向卖方及其买方
提供的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结算的一种金融服务。鉴于相关业务在没有执行完
毕前,东方粮仓及其子公司负有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义务,因此为保证
公司的合法权益,东方粮仓及其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前提为客户需提供不低于东
方粮仓及其子公司就该业务提供的担保金额相当的资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保兑仓等业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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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须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东方粮仓及其子公司
在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被担保人及担保协议

    被担保人由东方粮仓及其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公司与被担保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由东方粮仓及其子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与客户及相关银行签
订相关业务及担保协议。

    三、董事会意见

    东方粮仓及其子公司开展保兑仓、厂商银及其他同类业务的目的为促成粮食贸
易和销售,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事项,相关担保存在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保兑仓、厂商银及其他同
类业务属于正常经营业务。东方粮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相关客户提供担保存在
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子
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临时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1,168,712.1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0.29%。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金额 978,712.1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的 50.49%;对东方投控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 19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9.80%。东方投控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子
公司提供担保金额 244,000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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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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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六、《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
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互保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公司拟于 2017 年度与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控”)继续建
立互保关系,相互担保合计金额为不超过 150 亿元人民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下同)与东方投控(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进行互保,公司为东方投控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东方投控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二)本次互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宏伟先
生依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担保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鉴于东方投控为公司
关联方,公司与东方投控签订互保协议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互保协议约定范围内确定担保具体事
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在此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为自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司将通过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的形式对实际发生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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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情况予以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5 号第五
广场 B 座 14 层 1401-02 单元,法定代表人张宏伟,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经营范
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珠宝首饰、煤炭
(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
食用农产品、橡胶制品、矿产品、金属矿石、金属材料;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集
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信息咨询(不含中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
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化工产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投控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2,765,322.69 万元,负债总额
1,442,765.2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06,429.5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51,859.57
万元,资产净额 1,322,557.48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629,250.23 万元,实
现净利润 36,491.38 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方投控直接持有我公司 11.87%股权,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 16.39%股权,是我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投控实际控制人为我公
司董事长张宏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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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互保事项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一般保证、连
带责任保证)等。

     2、担保金额:相互担保合计金额为不超过 150 亿元人民币,公司与东方投控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互保,公司为东方投控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东方投控为公司
提供的担保总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东方投控建立互保关系的目的为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提高公司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东方投控
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且公司为东方投控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东方
投控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事项的事前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控”)继
续建立互保关系,目的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能力和融资效率。东方投控
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且互保设定了额度限制,担保风险可控。我们同意
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控”)
继续建立互保关系,目的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能力和融资效率,满足公司新型
城镇化开发产业等主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鉴于东方投控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资金
偿还能力,且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为东方投控(含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下同)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东方投控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担保风
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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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事项。”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1、公司与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控”)建立互保关
系有利于提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能力和融资效率,以满足主营业务发展资金
需求。公司与东方投控进行互保设定了额度限制,且东方投控资信状况良好,具备
偿债能力,建立互保关系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3、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临时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1,168,712.1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0.29%。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金额 978,712.1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的 50.49%;对东方投控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 19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9.80%。东方投控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子
公司提供担保金额 244,000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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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七、《关于修订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修订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
 务框架协议>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根据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鉴于公司 2016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
 务增加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融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
 公司拟对《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业务名称                         原交易限额         修订后的交易限额

公司(含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日存款余额          人民币 15 亿元        人民币 25 亿元

东方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含子公司)年综合授信        人民币 15 亿元        人民币 25 亿元

东方财务公司每年为公司(含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人民币 10 亿元        人民币 30 亿元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
 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宏伟先生依法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本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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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
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
机构,成立于 1992 年 9 月 18 日,注册资本 30 亿元,注册地址哈尔滨市花园街 235
号,法定代表人吕廷福,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东方财务公司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 564,655.3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309,587.63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915.18 万元、净利润 2,447.75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方财务公司为我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修订内容

    甲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二)服务业务规模”拟修订为:甲乙双方确定,乙方
对甲方所办理的业务交易额度要根据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定,所进行业务的交易
限额原则设定如下:

    1、乙方为甲方提供资金结算业务;

    2、甲方在乙方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3、乙方给予甲方年综合授信人民币 25 亿元;

    4、乙方每年为甲方提供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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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目的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融资需求、提
高融资效率,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东方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平台作用,为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全面化、个性化、优质、便利的金融服务支持,推动公司主
营业务健康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的事前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修订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
架协议》,目的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下属公司融资能力和
资金管理效率,降低财务管理费用。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修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资金管理
需要,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资金结算、
存贷款、担保等业务均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张宏伟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修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事项。”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1、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能够充分发挥自身在资金、网络和服务
方面的优势,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全面化、个性化、优质、直接而便利的金融
服务,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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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此次修订与东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目的为满足公司
主营业务融资需求。公司与东方财务公司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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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八、《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017 年 6 月 9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
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含)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 75 亿元人民币,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可分期注册、
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不超过 3 年(含),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
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
除外)

    5、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
借款及到期债务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6、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
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8、还款来源:营业收入、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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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
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顺利完成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具体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发行条
款,包括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承销方式等
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必要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应当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
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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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九、《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017 年 6 月 9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
议。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
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
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含),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可分期
注册、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不超过 270 天(含),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
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
除外)

    5、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
借款及到期债务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6、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
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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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8、还款来源:营业收入、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
决议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超短
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
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4、签署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应当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
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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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十、《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7 年 6 月 9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
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决定提名
张宏伟先生、关焯华先生、孙明涛先生、方灏先生、张惠泉先生、徐彩堂先生、胡
凤滨先生、王旭辉先生、田益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徐彩
堂先生、胡凤滨先生、王旭辉先生、田益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将由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
生。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四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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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宏伟,男,1954 年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国际跨国促进会副会长,第十届黑龙江省工商联
副主席,第十一届黑龙江省政协常委。

关焯华,男,1955 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总裁,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董事,哈尔滨东大高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粮仓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孙明涛,男,1977 年出生,工学学士、法学学士。曾任美加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总裁,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金联金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长,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民生
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方灏,男,197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大
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总监、投行事业群财务顾问部总经理、北大方正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常务副总裁、总裁,北京碧
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张惠泉,男,1967 年出生,经济法硕士。曾任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研
究室主任,北京嘉诚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裁、首席律师,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徐彩堂,男,1948 年出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曾任黑龙江省二轻厅财务处长,
黑龙江省地税局总会计师,已退休。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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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凤滨,男,196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律师。现任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北京市非公经济人士联谊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中介人士联谊会理事会
理事,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王旭辉,男,1960 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律师。现任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
律师,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田益明,男,1968 年出生,大学本科。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路营业
部总经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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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十一、《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7 年 6 月 9 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监事会作《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
审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股东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决定提名李亚
良先生、胡曾铮女士、佟欣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述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将由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
生。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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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亚良,男,1956 年出生,大专,会计师。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裁兼财务总监,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胡曾铮,女,1976 年出生,法学硕士、EMBA,律师。曾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重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
人,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总经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
总监、法务部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现任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副总裁。

佟欣,女,1968 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东方集团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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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徐彩堂,男,1948 年出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曾任黑龙江省二轻厅财务
   处长,黑龙江省地税局总会计师。现任黑龙江省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东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家瑞,女,1950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哈尔滨金融专科
   学校教师,工商银行哈尔滨分行计划处副处长、营业部主任、副行长,中国华融资
   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副总经理,已退休。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旭辉,男,1960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律师。现任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
   务所律师,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田益明,男,1968 年出生,本科。曾任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路营业部总经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份大会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独立董事姓名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参加会议

  徐彩堂            21         21        0          0              否                         2

  胡家瑞            21         21        0          0              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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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辉           21        21         0        0          否                         2

田益明           21        21         0        0          否                         2

     公司 2016 年度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21 次,我们均亲自出席,认真审议每项议题,
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无否决议案情况。

     (二)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他三个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
任委员并发挥作用。

     2016 年度,我们亲自出席了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及提名委员会工作会议,并全程参与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所需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安排,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日常沟通联络和资料准备,工作事项包括配合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出席董事会
会议、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现场考察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2016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
民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已于报告期收到股权转让
款并确认转让获得股权转让收益 2,730 万元。

     2、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权,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与民生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2016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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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设立金联金服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金联金服投资有限公司已
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注册成立,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
公司持有其 51%股权。

    4、2016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
于公司在民生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议案》和《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确定互保
额度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和管
理层在具体经营过程中均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执行并作出决策。

    5、2016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拟与民生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和《关于公司
参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对东方财务公司的增资计划。
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保荐机构、民生银行分别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6、2016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 2016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互保额度的议案》。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2016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在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本次为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 3.5
亿元人民币。

    8、2016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止本报告期末,新设公司之一东方艺术品
有限公司(注册地:维尔京群岛)已完成注册手续。

    9、2016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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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书出具日,相关股权转让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在进行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发表
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
信的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
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我们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对公司关于预计 201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以及关于增加公司对下属子公
司担保额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以及增加
2016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互保额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议对外担保事
项的程序合法,未发现违规担保行为。我们已提醒公司,严格防范对外担保风险,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 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119,493.84 万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90,560,875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702,999,996.25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92,999,996.2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10,000,000.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已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全部到帐,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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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后股本的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16]000412 号)。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6,541,593,739.34 元,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 2,110,830,463.38 元(包括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合计 42,424,202.72 元)。

     2、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6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7.14 亿元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公司和子公司银行及其他机构借款的自筹资
金。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完成。

     2016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已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 同 意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1,033,991,052.6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土地及住宅开发项目部分的
自筹资金。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完成。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金额和期限由公司以及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确定,且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累计交易金额(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公司保荐机构、独立
董事以及监事会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均发表了专项
意见。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 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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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B 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C 地块一级土地开
发项目”以及“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 A01、A02 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的实施方
式,具体如下:

    (1)原实施方式:公司将募集资金增资到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商业投资”),由商业投资通过借款方式支付给项目实施主体,借款利率为 10%。

    (2)变更后的实施方式: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委托贷款的方式支付给项目实施主
体,借款利率为 9.5%。委托贷款拟通过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东方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委托贷款不收取手续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投资金额等其他内容不变。

    5、其他说明

    报告期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提名情况

    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发布《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司原董事会秘
书邢龙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邢龙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
王华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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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经审核王华
清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王华清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相应资格和
能力,未发现王华清先生存在《公司法》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王华清
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定公司 201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定公司 2016 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16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根据公司绩效考核机制确定,与行业状况和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能够充
分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 2016 年度非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充分发挥职责,
监督薪酬制度、方案的执行落实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我们认为,依据公司《章程》规
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以及公司 2016 年度资金需求,公司 2015 年度未分配利润将优先
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
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同意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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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实业”)拟自 2015 年 7 月 11
日起 6 个月内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并承诺在增持
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6 年 1 月 6 日,东方实业一致行动
人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增持数量 2,003,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2%。

    2、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报告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其持有股份
自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不得转让。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共披露 4 份定期报告(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106 份临时公告。我们在审议相
关议题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就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
《东方集团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和《东方集团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为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共召开 21 次董事会会议,各位董事均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
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并行使表决权。公司 2016 年度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年度会议 1 次,会议主要听取并审议公司 2015 年度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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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报告、2016 年度经营计划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内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开年度会议 1 次,会议主要听取并审议 201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201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年度会议 1
次,会议主要听取并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变动情况、核心技
术人员变动及员工总体情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工作会议,包括 2015 年年报审计
工作相关会议,以及公司 2016 年度半年报和三季报相关工作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以及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审慎判断公司重大决策,加强日常监督,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徐彩堂、胡家瑞、王旭辉、田益明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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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徐彩堂先生(主任委员)、副董
事长关焯华先生、董事张惠泉先生、独立董事王旭辉先生、独立董事田益明先生。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如下:

    2016 年 3 月 1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度审计前沟通会,出席会议
人员包括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以及年审注册
会计师,会议就审计机构工作安排、风险及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2016 年 3 月 3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6 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听取了公
司管理层关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

    2016 年 4 月 1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6 年第二次工作会议暨独立董事
与年审人员沟通见面会,出席会议人员包括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独立董事、公司
财务机构负责人和年审注册会计师。本次会议就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
讨论和沟通。

    2016 年 4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6 年第三次工作会议,出席会
议的人员为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失的议案》、《关于 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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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关于聘任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听取了 2015 年度
审计工作总结。

    2016 年 8 月 29 日和 10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召开了 2016 年第四次、
第五次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

    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采取现场会议、电话或邮件沟通等方式联络公司管
理层、内部审计、财务等部门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审计工作进程,确保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按时完成。

    1、在 201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协
商并确定了审计工作人员、时间安排,以及审计关注重点等事项。

    2、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时审阅财务会
计报表并召开年审人员见面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召开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听取 2015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部分事项形成决议。

    (二)对聘请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评估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
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遵守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及时、准确、
全面地完成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各项审计工作。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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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未发现内部审计制度执
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已于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审查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16 年度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出
具书面确认意见。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
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重点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等工作进行指
导和监督,审查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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