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18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8-04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5 月 12 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
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通讯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 9 人,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拟为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之三级参股项目公司杭州鑫悦置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悦置业”)和杭州碧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锦置业”)
项目开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本公司为鑫悦置业贷款全额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8 亿元,本公司为碧锦置业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3 亿元。鑫悦置业和碧锦置业其他股东均按同等
条件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东方集团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3)。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对外担保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临 2018-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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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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