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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19-05-07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9-051
债券代码:143622             债券简称:18 东方 02
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 东方 0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
(2018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对回购股份
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方案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后的股份回购方案主要内容为:公司以人民币 2 亿元
至 4 亿元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
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18 年 9 月 17 日至 2019 年 9 月 16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9-01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9-016)和 2019 年 3 月 16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22)。

    2019 年 4 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止 2019 年 4 月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465.70 万
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
质押等权利。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时履行回购股份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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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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