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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06-1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9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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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目录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一、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二、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8

三、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2

四、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34

五、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5

六、关于聘请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7

七、关于确定 2019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8

八、关于确定公司 2019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39

九、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子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投资金额的议案 ................................................................. 40

十、关于 2019 年度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 42

十一、关于 2019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 43

十二、关于 2019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47

十三、关于公司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 55

十四、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 .............................................................................................. 57

十五、关于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61

十六、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 67

十七、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69

十八、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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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网络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 年 6 月 28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235 号东方大厦 17 层视频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6 月 28 日
                        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会议议程:
    1、介绍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2、宣读会议议程;
    3、宣读表决办法;
    4、宣读监票小组名单;

    5、审议会议议案;
    6、听取《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7、股东投票表决;
    8、宣读表决结果;
    9、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0、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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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目前经营及投资的产业涉及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
业、港口业等四大产业板块。公司通过战略梳理,明确将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作为公司
核心主业。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 495.13 亿元,同比增长 3.0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合计 205.90 亿元,同比增长 2.52%。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45.06 亿元,同比增长
82.19%,增长原因为粮油贸易业务规模扩大以及新型城镇化项目开发本期结转收入增长所致;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6 亿元,同比减少 14.74%,主要原因是计提对子公司
国开东方商誉减值准备,以及国开东方开发项目部分已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项目利息停止
资本化并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报告期公司各产业板块经营情况分析如下:

    (一)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1、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板块概述

    报告期,公司加大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的布局力度,打造健康食品板块。公司通过
投资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整合优质资源,进入高毛利、高附加值、高技术
含量的农业细分领域,提升盈利能力。目前粮油购销业务仍是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但
随着公司加大在健康食品的布局,新拓展业务收入将逐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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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公司粮油购销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91.85 亿元,同比增长 36.68%。其中,东
方粮仓品牌米实现销售收入 2.17 亿元。公司粮油购销收入增长原因为现代农业产业本年度粮
油贸易及园区进一步扩大了以销定采业务规模和经营品种,拓宽增收渠道。

    2、报告期主要经营事项

    (1)粮油贸易

    受供给侧改革影响,报告期,各地以玉米为重点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调减“镰刀弯”
等非优势区玉米面积,扩大粮豆轮作和粮改饲试点范围。东方粮仓在业务上也相应调整,合
理调配业务品种结构,寻求新的商业模式,构建企业联盟,建设供应链管理平台。多角度防
控市场波动带来的业务风险,同时增加创收渠道。

    2018 年 9 月公司与北大荒粮食集团、大连中麦共同合资成立“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
有限公司”,完善公司物流运输体系,为形成收、储、运、销的闭环运行奠定了基础。2018
年 9 月公司被商务部评定为国家级“供应链应用与创新试点企业”。

    2018 年,东方粮仓贸易业务在产区设立了十余个收储点,水稻采销实现 29 万吨,大豆
30 万吨,玉米 267 万吨,与前一年同期相比业务量明显增长,进一步稳定了福州平安、福建
闽航、深圳闽安、吉林恒昌、大连沅禾、大连良运等的合作关系,销售市场覆盖广西、福建、
湖南、湖北、辽宁、吉林等地。

    (2)园区加工及仓储

    报告期,公司继续开展以销定采业务并扩大业务规模。园区合计以销定采水稻 35 万吨,
其中方正园区 8 万吨、五常园区 7 万吨、示范园区 8 万吨、肇源园区 12 万吨。

    (3)产品研发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在“2018 中国黑龙江首届国际大米节”推出自主研发的全脂稳定
米糠系列产品并受到关注,米糠粉已于报告期实现上市销售。报告期,公司与江南大学合作
成立食品健康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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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品牌营销

    报告期,公司积极推广宣传东方粮仓品牌产品和企业形象。

    2018 年 5 月 9 日至 11 日,东方粮仓杯第二届中国餐饮供应链博览会暨中国餐饮品牌日”
在无锡隆重举行。东方粮仓携“天缘道”、“天地道”等优质品牌米,全脂稳定米糠粉,世粮
粮油,世粮面粉,宜宾牛肉等多种高端优质健康食材产品参加展会,赢得餐饮业、消费者、
媒体等社会各界广泛关注。5 月 10 日,2018 中国品牌全国推介周暨“龙江品牌中国力量”
系列活动开幕式在哈尔滨市中央大街隆重启动。东方粮仓作为龙江绿色健康食品品牌的企业
代表出席活动,成为本次活动重点推介品牌之一。5 月 21 日,“第二届一带一路美食交流大
会暨 2018 中国餐饮采购展览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本届展会的主题为“采购诚
信好产品”,东方粮仓蝉联“年度优质餐饮供应商”荣誉称号。12 月,东方粮仓荣膺“中国
十佳粮食产业发展标杆企业”。

    (5)产业链拓展

    2018 年 8 月,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并以东方优品为平
台完成收购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77%股权和设立合资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豆制品加工销售, 2018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204.13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41.50 万元。

    报告期,银祥豆制品 4 条全自动腐竹生产线和 2 条豆皮生产线产能全部释放,豆制品在
厦门地区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银祥豆制品已实现向海底捞供货,2018 年银祥豆膳御礼荣获
“最闽台伴手礼十佳”,2019 年 4 月被评为“中国豆制品行业 50 强”。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
限公司主营食用植物油加工、生产和销售,报告期业务开展尚在前期筹备中。

    (二)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报告期,国开东方实现营业总收入 52.07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9
亿元,主要原因为国开东方北京区域的青龙湖核心区一级开发项目及 A 地块二级开发项目部
分已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利息费用停止资本化计入当期损益,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利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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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情况

      报告期,国开东方作为开发主体实施的一级开发项目主要为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
核心区 B 地块、C 地块。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核心区 B 地块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正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审查及水影响事项论证审查工作,预计于 2019 年 12 月 31 达到入市条
件;核心区 C 南侧地块已入市供应,C 北侧地块已完成征地工作,且已进入拆迁阶段,预计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入市条件。国开东方于 2017 年度取得丰台区政府关于青龙湖地
区南一区,南二区,南三区,北一区,北二区,北三区分期授权批复,截止目前棚改融资授
信已完成,棚改南一区已取得规划条件并启动拆迁。

      2、土地二级开发项目情况

      (1)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房地产项目及在建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是/否   合作开
                           建设
序                                              规划计容       在建建   已竣工   总投资     已投资   涉及合   发项目
              项目         用地    总建筑面积
号                                              建筑面积       筑面积    面积      额         额     作开发   的权益
                           面积
                                                                                                      项目    占比(%)

     A01、A02 地     A01   8.85      21.45                     ——      5.67    28.40       23.98
1                                                26.40                                                 否      ——
     块              A02   6.68      16.40                      2.59    13.81    21.46       26.28

     A03、A04 地     A03   6.82      10.32                     ——      5.82    13.57       9.23
2                                                15.50                                                 否      ——
     块              A04   7.27      11.71                     ——      8.56    24.48       20.33

3    二期地                22.62     56.50       25.00         20.70     ——    108.00      73.86     是       60

4    青龙头项目            13.00     43.50       21.05         ——      ——    82.00       63.42     是       40

5    未来科技城            4.37      10.43        6.55         10.43     ——    19.87       13.45     是       70

6    杭州临安 34 号地块    5.96      21.08       15.51         21.08     ——    30.81       12.89     是       30

7    杭州临安 31 号地块    4.56      16.75       11.39         16.75     ——    25.29       15.15     是       50

     合计                  80.13     208.14      121.40        71.55    33.86    353.88     258.59    ——     ——


      A01、A02 地块:A01、A02 地块位于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用地性质为 F2 类公建混合
住宅用地。A01 地块已完成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及配套幼儿园建设,其中西山湖文
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已完成交房;幼儿园建筑面积 2100 平方米,已完成竣工验收,预计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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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交付丰台区教委。A02 地块包含西山湖佳苑自住型商品房、西山国际中心、西阙台大酒店
三个项目,其中,西山湖佳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西山国际中心已完成交房;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西阙台大酒店项目部分楼栋已封顶,预计 2019 年内完成竣工备案。

       A03、A04 地块:A03、A04 地块位于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用地性质为 F3 其它类多功
能用地。A03 地块已完成 4 栋酒店式公寓及 1 栋会所的建设和销售。A04 地块主要已建设内容
为东方美高美酒店项目。

       2019 年 1 月,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山
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
京市丰台区 A01、A03、A04 地块合作协议书》,国开东方将 A01 剩余地块项目资产跟随北京青
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A03、A04 地块剩余地块项目资产一并出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相关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6)和 2019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子
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9),目前相关资产出售事宜正在进行
中。

       未来科技城:2017 年 8 月 10 日,国开东方子公司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滨湖城镇”)竞拍取得杭州市余杭区余政储出(2017)11 号商住用地使用权。滨湖
城镇与济南新荣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组建项目公司负责上述地块的开发工作。售楼处已
于 2018 年 8 月正式对外开放,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部分楼栋已封顶。该项目已于 2019
年 1 月份正式对外销售。

       其他参与开发的在建项目:

       二期地: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包含 R2 二类居住用地、B4 综合性商业金融服
务业用地、A61 机构养老设施用地、A33 基础教育用地、S4 社会停车场用地。该项目已于 2018
年 10 月正式对外销售。

       青龙头项目:青龙头项目位于房山区青龙湖镇,包含 R2 二类居住用地、A33 基础教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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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已取《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售楼处已建设完成,正在进
行开工准备工作,计划 2019 年正式对外销售。

     杭州临安 31 号地块:该项目由国开东方下属滨湖城镇子公司与杭州西湖房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联合组建项目公司(股权占比为 50%:50%)负责上述地块的开发工作。项目已于 2018 年
10 月份正式对外销售,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部分楼栋已封顶。

     杭州临安 34 号地块:该项目由国开东方下属滨湖城镇子公司联合碧桂园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杭州中骏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万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建项目公司(股权占比为:30%:
25%:25%:20%)负责上述地块的开发工作。项目已于 2018 年 8 月份正式对外销售,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部分楼栋已封顶。

     考虑到目前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因素,后期市场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市场变化,国开东
方将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将经营风险降至最低以保障公司利益。

     (2)2018 年度销售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前期结转收入   报告期结转收入
  项目          经营业态       可售面积   已售面积       累计签约金额
                                                                            金额            金额

                   自住型
                                 7.7        7.7              13.2           5.7              6.8
                   商品房
   A01
                   LOFT          6.1        5.9              17.9           4.9             11.2
   A02
            其他(包含库房、
                                 2.75       0.11             0.12           0.0              0.0
              商业及车库)

   A03             公寓          5.2        5.2              14.4           6.8              7.1
 二期地            洋房          10.6       2.5              9.2            0.0              0.0
                   高层          3.3        1.9              3.1            0.0              0.0
 临安 34#
                   车位          0.5        0.0              0.2            0.0              0.0
 临安 31#          高层          1.4        0.1              0.3            0.0              0.0
            合计                37.55      23.41            58.42           17.4            25.1


     备注:二期地、杭州 34 号地、31 号地为参股的合作开发项目,合并报表收入不包含这
三个项目。

                                                     8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区域产业引进情况

    经过多年努力,国开东方在产业招商方面已与诸多国际产业资源建立了合作关系或对接
联系。文化旅游方面的资源包括英国默林娱乐乐高乐园、法国 PVCP 度假集团、澳大利亚威秀
主题公园、新西兰维塔工作室与紫水鸟影业、狮门影业、英国 BBC 等;健康医疗方面的资源
包括荷兰生命公寓养老、荷兰人体博物馆、德国奥美德等;绿色智慧方面的资源包括荷兰 Priva
公司、美国保尔森基金会、美国威廉麦克唐纳事务所等。目前,与英国默林娱乐合作的北京
乐高乐园度假区项目正在前期洽谈中。

    4、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说明

    (1)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B 地块、C 地块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关于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B 地块、C 地块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核心区 B
地块预计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入市条件,核心区 C 地块预计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达
到入市条件。

    截止本报告期末,核心区 B 地块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正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审查及
水影响事项论证审查,预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达到入市条件。核心区 C 南侧地块已入市供应,
C 北侧地块已完成征地工作,且已进入拆迁阶段,预计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达到入市条件。

    由于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存在持续变化的情况,上述完成时间仍有较大不确定性。由于
项目开发周期延长,项目实际利润率可能将低于原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利润率水平。

    (2)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 A01、A02 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关于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 A01、A02 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A01、A02
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原预计的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A01、A02 地块自住型商品房项目(西山湖文苑、西山湖佳苑)


                                            9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和商业、办公用房项目(西山国际中心)已完成交房,A02 地块西阙台大酒店项目由于前期
北京商住房政策调整原因导致项目延期,尚未完成竣工备案。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西阙
台大酒店项目部分楼栋已封顶,预计完成竣工备案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

    2019 年 1 月,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山
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
京市丰台区 A01、A03、A04 地块合作协议书》,国开东方将 A01 剩余地块项目资产跟随北京青
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一并出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6)和 2019 年 1 月 30 日
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9)。

    (三)东方金融中心项目

    东方金融中心项目(原大成饭店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地区,地处丽都商圈核
心地段,临近三里屯使馆区和中国国家展览中心,靠近首都机场路,地理位置优越。该工程
为 5A 级写字楼,建筑面积 100,649 平方米,塔楼为 27 层超高层,商业裙楼为 4 层。

    东方金融中心项目已于 2018 年 12 月末完成竣工备案及相关验收手续。目前,东方金融
中心项目正处于工程收尾及开业筹备阶段,2019 年实现客户正式入驻。

    (四)金融业务

    公司金融业务投资主要包括控股子公司金联金融控股及金联金服,以及参股民生银行、
东方财务公司等。

    报告期,金联金服根据市场环境从控制业务风险角度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业务规模有
所下降。公司参股公司东方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160.66 万元,净利润 3,827.39 万元,
参股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3.27 亿元。

    (五)港口业


                                           10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公司参股公司锦州港港口吞吐量稳步提升,较去年同期增长 4.3%;港口贸易业
务开展,进一步带动营业收入增长,2018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592,165.06 万元,较去年同期
增长 30.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188.19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69.63%。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 495.13 亿元,同比增长 3.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合计 205.90 亿元,同比增长 2.52%。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45.06 亿元,同比增
长 82.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6 亿元 ,同比减少 14.74%,公司营业收入
主要来自于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和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一)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4,479,937,672.51   7,952,096,901.75                   82.09

营业成本                           13,491,795,116.52   7,466,218,820.42                   80.70

销售费用                             109,746,578.86       80,212,893.12                   36.82

管理费用                             396,131,110.24      384,143,092.00                      3.12

财务费用                             947,559,627.94      828,078,799.79                   14.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317,243.13    -1,832,984,424.28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579,405.63    -3,750,016,327.57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7,787,011.28   -1,735,868,095.24                不适用


     1、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4.80 亿元,公司粮油加工及其他贸易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91.85 亿元,同比增长 36.68%,主要原因为公司现代农业产业调整粮油贸易业务经营策略和
经营品种,拓宽增收渠道。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实现营业收入 51.96 亿元,同比增长
347.49%,主要原因为部分开发项目结转实现收入。其他业务主要为金联金服于报告期开展供
应链金融业务、普惠金融(含消费金融)业务。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1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         营业成本比上年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减(%)             增减(%)

  粮油加工及其        918,459.86   902,018.24             1.79                      36.68               36.83       减少 0.11 个百分点
  他贸易

  土地及房地产        519,594.96   440,253.54            15.27                   347.49                418.58      减少 11.62 个百分点
  开发

  其他                  5,768.74     4,092.78            29.05                      35.37              832.91      减少 60.66 个百分点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不适用。

           (3)成本分析表(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本期占总                         上年同期占      本期金额较上
                                                                            上年同期金                                          情况
分行业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总成本比例      年同期变动比
                                                                                额                                              说明
                                                                 (%)                           (%)              例(%)

粮油加     粮油原材料、人工费用、制       902,018.24              67.00      659,228.00          88.54               36.83

工及其     造费用
他贸易

土地及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征       440,253.54              32.70       84,895.54          11.40              418.58

房地产     收及拆迁安置补偿费、前期
开发       工程费等

其他       牛只成本、饲料、人工费用、         4,092.78             0.30         438.71               0.06           832.91

           制造费用、普惠金融业务相
           关人工费用


           (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594,055.62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41.0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中关联方销售额 0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0%。



                                                                       12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318,534.53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27.0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
     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0%。

          2、费用

          报告期管理费用 396,131,110.24 元,同比增加 3.12%,主要为本期合并范围增加四川东
     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所致;

          销售费用 109,746,578.86 元,同比增加 36.82%,主要为本期合并范围增加四川东方九
     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及国开东方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947,559,627.94 元,同比增加 14.43%,主要为国开东方北京区域的青龙湖核
     心区一级开发项目及 A 地块二级开发项目大部分已经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利息费用停止资
     本化计入财务费用及融资成本提高所致。

          3、研发投入

          不适用。

          4、现金流(单位:元)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
                           -243,053,286.78      458,169,029.59    -153.05%   主要为本期收回前期贷款所致
增加额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
                        177,278,652,211.45   121,144,324,708.15     46.34%   主要为国债逆回购业务增加所致
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173,351,950.00       416,902,522.92     -58.42%   主要为上期出售方正证券所致
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主要为本期收回股权受让意向金及上期为
                             51,600,375.60      203,299,335.62     -74.62%
动有关的现金                                                                 收回存出的定期存款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          177,026,604,640.77   125,178,010,606.93     41.42%   主要为国债逆回购业务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12,848,954.11        44,802,812.92    -71.32%   主要为本期支付股权受让意向金减少所致
动有关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13,929,431,965.39     9,889,918,000.36     40.84%   主要为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金


                                                         13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
                               360,000,000.00       904,400,000.00     -60.19%   主要为本期发行债券减少所致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1,345,885,682.31       570,677,055.14     135.84%   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动有关的现金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及负债情况(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本期期末金
                                     数占总资                        数占总资    额较上期期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情况说明
                                     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末变动比例
                                       (%)                          (%)        (%)

应收票据        3,076,564,238.16           6.21    219,197,574.64         0.46       1,303.56   主要为子公司国开 东方应
及应收账                                                                                        收北京市土地整理 储备中
款                                                                                              心丰台区分中心土 地开发
                                                                                                项目款增加所致

发放贷款         174,674,980.13            0.35    459,750,487.57         0.96         -62.01   主要为子公司金联 金服发
及垫款                                                                                          放贷款收回所致

可供出售         317,195,026.80            0.64    598,271,819.62         1.24         -46.98   主要为对民生电商 的核算
金融资产                                                                                        调整至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长期应收           73,000,000.00           0.15     56,000,000.00         0.12         30.36    主要为子公司东方 优品向
款                                                                                              厦门市养生豆源贸 易有限
                                                                                                公司借款所致

投资性房        5,065,260,499.60          10.23   1,770,044,596.00        3.68        186.17    主要为子公司大成 饭店在
地产                                                                                            建工程转入投资性 房地产
                                                                                                及其公允价值变动 增加所
                                                                                                致

在建工程              7,912,480.22         0.02    630,943,899.84         1.31         -98.75   主要为子公司大成 饭店在
                                                                                                建工程转入投资性 房地产
                                                                                                所致
无形资产         287,205,302.17            0.58   2,098,283,971.90        4.37         -86.31   主要为子公司大成 饭店无


                                                             14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形资产土地转入投 资性房
                                                                                                   地产所致

商誉                 220,566,874.99     0.45          424,326,878.59        0.88         -48.02    主要为子公司国开 东方商
                                                                                                   誉减值及大成饭店 因投资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变动商
                                                                                                   誉转出所致

其他非流              56,813,705.23     0.11           35,863,421.23        0.07         58.42     主要为待抵扣增值 税进项
动资产                                                                                             税额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            1,291,928,565.59    2.61          453,577,657.58        0.94        184.83     主要为子公司大成 饭店应
及应付账                                                                                           付工程款增加及东 方粮油
款                                                                                                 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396,473,145.73     0.80        1,932,361,395.17        4.02         -79.48    主要为子公司国开 东方预
                                                                                                   收房款实现销售所致

应交税费             439,511,769.78     0.89          189,109,134.94        0.39        132.41     主要为子公司国开 东方应
                                                                                                   交土地增值税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            6,331,166,784.89   12.79        3,660,923,086.82        7.62         72.94     主要为子公司国开 东方长
期的非流                                                                                           期借款、应付债券一年内到
动负债                                                                                             期转入所致

其他流动                                              498,709,798.42        1.04        -100.00    主要为偿还超短期 融资券
负债                                                                                               所致

应付债券                                              407,236,578.63        0.85        -100.00    主要为应付债券将 于一年
                                                                                                   内到期转出所致

长期应付            2,914,024,457.36    5.89        1,966,141,025.70        4.09         48.21     主要为子公司国开 东方本
款                                                                                                 年度向国开城镇化 发展基
                                                                                                   金借款到期后继续合作,期
                                                                                                   限为 2 年,转为长期应付款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单位:元)
             项目                       余额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459,966,666.16
应收股利                                        61,313,961.60   质押股权对应的部分已发放但本公司尚未收到的股利

其他应收款                                     387,143,898.33   用于担保或保证的款项

存货                                      4,347,673,882.53      质押借款、开立保函
其他流动资产                                    12,584,000.00   仓单质押

                                                                15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1,682,979.80    质押借款

长期股权投资                       14,003,153,909.04     质押借款

投资性房地产                          5,065,260,499.60   抵押借款

固定资产                               186,481,366.22    抵押借款、融资租赁

无形资产                               188,134,895.19    抵押借款

发放贷款及垫款                          49,000,000.00    商业保理业务

合计                               25,872,396,058.47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387,510,000.00                480,500,000.00
信用证保证金                                                                                             52,934,401.17
履约保证金                                                                                                1,212,100.00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6,930,000.00
售房款监管账户存款                                                         65,456,393.94                 64,599,177.91
其他使用受限货币资金                                                          70,272.22
                       合计                                             1,459,966,666.16                599,245,679.08


           3、其他说明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




                                                         16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单位:元)
                                                                                                                                              本期增减变动
                                                                                                      减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其他调整(注)     2018 年 1 月 1 日                                                                                         宣告发放现                                             期末余额
                                                                                                      少   权益法确认的投            其他综合收益                                          计提减值准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其他权益变动       金股利或利                              其他
                                                                                                      投       资损益                    调整                                                  备
                                                                                                                                                                              润
                                                                                                      资
  一.合营企业
北京青龙湖盛通
房地产开发有限                                                                        60,000,000.00             -9,782,194.24                                                                                                    50,217,805.76
      公司
杭州鑫悦置业有
                                                                                      15,000,000.00             -4,012,529.89                                                                                                     10,987,470.11
    限公司
       小计                                                                           75,000,000.00            -13,794,724.13                                                                                                    61,205,275.87

  二.联营企业
东方集团财务有
                           937,294,181.18                           937,294,181.18                              11,482,167.30            734,157.97                                                                             949,510,506.45
  限责任公司
锦州港股份有限
                           955,010,638.07                           955,010,638.07                             37,228,683.80               24,890.70      1,171,358.09     -6,779,916.02                                        986,655,654.64
      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
                         10,893,853,442.67    -293,492,596.74    10,600,360,845.93                           1,455,378,308.01         137,156,183.43     -1,228,002.49    -96,008,784.21                                      12,095,658,550.67
  份有限公司
东方艺术品有限
      公司
 Orient Art Limited        117,109,725.88                           117,109,725.88                                -557,615.04            -501,953.08                                                                            116,050,157.76
北京滨湖恒兴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                                                                        40,000,000.00               -131,589.88                                                                                                    39,868,410.12
      司
杭州捷曜投资管
                                                                                       3,000,000.00             -3,000,000.00
  理有限公司
成都冰翼数字技
                            14,419,432.33                            14,419,432.33                              -3,677,286.29                                                              -10,742,146.04                                         10,742,146.04
  术有限公司

民生电商控股(深
                                                                                                                -1,467,783.27          10,574,997.58     67,273,626.51                                       280,240,119.66     356,620,960.48
  圳)有限公司

       小计              12,917,687,420.13    -293,492,596.74    12,624,194,823.39    43,000,000.00          1,495,254,884.63         147,988,276.60     67,216,982.11   -102,788,700.23   -10,742,146.04    280,240,119.66   14,544,364,240.12   10,742,146.04

       合计              12,917,687,420.13    -293,492,596.74    12,624,194,823.39   118,000,000.00          1,481,460,160.50         147,988,276.60     67,216,982.11   -102,788,700.23   -10,742,146.04    280,240,119.66   14,605,569,515.99   10,742,146.04


                  (1)公司联营企业民生银行作为一家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已经全面执行新金融及收入准则,将因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18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鉴于本公司报告期内尚未执行新金融及收入准则,因此公司参照财会〔2017〕22 号文件对企业与合营及联营企业
              之间未同步执行新金融及收入准则的会计核算衔接要求,以民生银行按照新金融及收入准则编制的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直接进行权益法核算。因此,将对民生银行权益法
              核算导致的长期股权投资 2018 年 1 月 1 日的累计影响金额予以调整。
                      (2)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民生银行股份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借款情况详见年报“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17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重大的股权投资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期初股    报告期买      使用资金数     期末股份数量      产生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期末公允价值
            份数量    入数量            量
方正证
            707,812                                     707,812                             -1,042,011.80       3,758,481.72
券
紫金银
                         5,854        18,381.56           5,854                                                   18,381.56
行
工业富
                        76,777      1,057,219.29         66,777          100,921.28           -145,573.86        773,945.43
联
上机数
                           477        16,265.70            477                                   7,155.00         23,420.70
控
已售出
                                                                         922,619.56
股票
  合计                              1,091,866.55                        1,023,540.84        -1,180,430.66       4,574,229.41




 衍生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初始投资成本       资金来源          期末余额               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               报告期损益

 期货                            自有资金             3,577,555.34                       1,500,277.25         1,500,277.25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主要的参股公司:                                                                                           单位:万元

                                       持股比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总资产              总负债             净利润
                                        例(%)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港口作业           15.39       200,229.15         1,649,214.67        1,015,810.34        24,647.60



                                                               18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银行业            2.92   4,378,241.85    599,482,200.00   556,382,100.00   5,033,000.00
限公司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 银 监 会 批 准
                                        30     300,000.00        835,803.66       519,300.16       3,827.39
任公司                的业务

公司主要控股公司:

                                    持股比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总资产          总负债           净利润
                                    例(%)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粮油购销          100      90,000.00        517,129.27       422,023.58       -1,768.93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
                     投资管理          100     639,186.00       2,604,750.26     2,138,532.98     -80,417.09
限公司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
                     投资管理          100      70,000.00          82,491.07         7,761.22      -1,192.34
司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
                     投资管理          100      92,299.34          87,293.05             0.00      -3,505.84
易有限公司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目前,我国初步建立了门类齐全的粮食产业体系。加快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是落实总体
国家安全观和粮食安全战略,进一步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基础的必然选择。粮食只有经过加工
转化和物流配送,把成品粮油及时供应给消费者,才真正实现粮食安全。粮食产业经济越发
达,粮食安全稳定性就越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将更关心如何
吃得好、吃得安全、吃得健康,提供更加健康安全的农副产品,推动行业消费升级是未来发
展趋势。

     粮食企业是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主体。东北作为国家粮食主产区,中粮、益海、北大荒
等一批有竞争力、影响力、控制力的粮食企业,顺应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趋势,构建“产购

                                                         19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储加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不断延长产业链条,有效发挥稳市场、保供应、促发展、保安
全的重要载体作用。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建立起稳固的利益联结
机制,引导优质粮食品种种植,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从行业角度看,农业产业发展必定会从
分散走向集中,从粗放式经营走向集约化管理,农业产业规模化将推动农业加速转型。

    公司现代农业产业经过多年发展,已具备较好的资源优势和管理优势,公司通过战略梳
理,明确将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作为公司的核心主业,公司通过向现代农业产业链上下
游延伸,进入高毛利、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细分领域,通过投资并购与合资合作的方式,
实现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的全产业链延伸,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2、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1)宏观层面

    2018 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基本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国家将“房住不炒”定位为调控的
主基调,地方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各自出台相应政策落实。

    (2)发展趋势

    2019 年房地产市场仍将以稳为主,同时也将更加强调因城施策、理性施策和结构优化。
需求端各项限制性调控政策将继续推进,同时优化部分行政性调控方式,使整体的政策组合
更加合理,更有利于市场平稳运行。供应端将继续围绕增加短期供应量、调整住房及土地供
应结构、提高保障性住房融资服务力度,推进中长期住房制度改革进行政策构建,继续保障
“有效供给”。中长期逐步向综合施策转变,形成包括金融、土地、财税、住房保障、市场管
理等在内的一揽子政策工具,保持政策稳定性、合理性、长效性。

    (3)新型城镇化领域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
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
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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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众多房企通过业务多元化,在城镇建设中确定新角色,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获得更
多市场支撑,如万科、远洋、鲁能、正荣、启迪等品牌房企。国开东方将审时度势,立足青
龙湖片区整体规划,科学设置开发强度,引进国内外一流的产业和运营资源,积极推进国际
交往、文化旅游、医疗健康等产业布局,力争将青龙湖区域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田园郊野新
城、中国健康养老产业引领标杆和领先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同时在全国拓展优质土地资源,
顺利实现面向全国的战略布局转型。

    3、金融业务

    2017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
动能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农业农村发展的
新动能;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订单融资和应收账
款融资业务;深入推进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大型农
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等。农业金融产业将得到较快发展。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农村土地确权和有序流转的逐步实施,农业和农村对金融
服务的需求将大量增加,未来面临较大的市场空间。在金融服务领域,公司将紧抓政策及市
场机遇,根据市场与客户业务需求,充分运用“产业+金融+互联网”的新型技术与服务手段,
科技引领、产融结合、投贷联动、贸融一体、精准孵化,打造创新型金融服务平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旺盛、多元化的消费需求直接催生消费金融,近几年,消费金融迎
来巨大发展空间。金联金服也将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和开展消费领域内
尤其是涉农消费的业务布局。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通过战略梳理,明确将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作为公司未来的核心主业,以“大
食品、大健康”为核心理念拓展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公司通过向现代农业产业链上下
游延伸,进入高毛利、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细分领域,通过投资并购与合资合作的方式,
实现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的全产业链延伸。公司将以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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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有限公司为平台进一步整合公司下属现代农业、健康食品业务,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整合优质
资源,丰富公司产品品类,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健康食品产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实现从
传统农业及现代农业向健康食品供应商转型,增加公司产品的毛利率、附加值及技术含量,
提高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

    1、公司经营理念

    公司奉行“东方世界,世界东方”的东方目标,“刚韧、无畏、探求、超越”的东方精神,
“视野决定战略,战略决定未来;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定发展;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
上有指标。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理念。

    2、主要经营模式和思路

    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为公司核心主业,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业务等对公司业
务形成有效补充。经过多年的行业经营和市场深耕,公司目前已在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业等行业领域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未来公司公司将集中优
势资源,重点拓展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通过产业链拓展,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毛利率、
附加值及技术含量。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重点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提升资金运营
效率,结合现有资源积极推进文化旅游、医疗健康等产业布局。

    3、业务发展目标

    在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通过向全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进入高毛利细分领域,同时
辅以农业金融,形成投贷联动的模式,致力于打造从田间到餐桌的完整产业链,实现从传统
农业向健康食品供应商转型;同时以国家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公司作为国家供应链创新
与应用试点企业为契机,通过整合优质资源和业务模式创新,实现从传统粮油贸易向供应链
管理平台转型;在新型城镇化产业,公司将在盘活资产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控
制项目风险,在做好青龙湖项目的基础上,在其他重点一、二线城市寻求业务模式输出和项
目拓展;在金融产业领域,聚焦农业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打造专业化金融投资平台,紧抓政
策及市场机遇,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寻求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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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经营计划

    2018 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130 亿元,实际实现营业总收入 145.06 亿元,其中粮
油购销实现营业收入 91.85 亿元,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实现营业收入 51.96 亿元。

    2019 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150 亿元,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
业以及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具体经营举措如下:

    1、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1)粮油贸易

    打造现代农业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平台,整合东北产区粮食资源、港口资源、物流资源以
及渠道资源、信息资源等优质资源,联合开展北粮南运,中储粮储备轮换、粮油购销等大宗
贸易业务,同时依托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平台,以互联网为技术手段,为客户和合作伙伴提供
行业资讯、电子商务、交易撮合、仓储及物流服务等增值服务,进一步拓展业务模式,做大
业务平台。

    (2)园区加工及仓储

    做好五常现代高科技示范园区 1.3 万亩土地有机绿色稻谷的种植,提供有品质保障的营
养健康的品牌大米。对五常、方正和肇源园区生产工艺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满足高品质大米
的技术要求;充分利用园区仓容和烘干优势,继续开展以销定采业务,并扩大业务规模。

    (3)新产品推广及应用

    推进全脂稳定米糠系列产品销售,并研发米糠粉在其他多领域的应用产品,进一步提高
产品附加值。

    (4)品牌营销及渠道建设

    加大线下销售网络布局,完善经销商、代理商体系,进一步发展有质量的经销商、代理
商,提升业务规模。加强线上电商渠道全面合作,并与电商物流合作开展配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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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产业链拓展

    推进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豆制品业务开展,提升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厦门东方银
祥油脂有限公司稳步开展菜籽加工及油脂销售业务同时,寻求机会在上下游实施产业链整合。

    继续以“大食品、大健康”为核心理念拓展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通过向现代农业
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进入高毛利、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细分领域,通过投资并购与合资
合作的方式,实现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的全产业链延伸。

    2、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1)加快存量项目的开发

    加快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推进 B、 地块一级开发剩余土地的上市或收储,加快资金回笼。
与合作伙伴加强合作,加快推进二期地、青龙头项目、杭州地块的项目建设,盘活存量资产,
提升资产的周转效率。

    (2)以乐高乐园度假区为核心代表的短途度假目的地开发

    2019 年,乐高乐园度假区将从概念设计进入到逐步落地阶段。目前,国开东方与英国默
林娱乐就北京乐高乐园度假区项目的合作正在前期洽谈中。

    (3)以田园综合体市民农庄为核心代表的乡村振兴项目开发

    2019 年,国开东方将重点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下集体用地利用的田园综合体市民农庄项目
开发。通过整合国内外优质文旅资源,打造高品质的乡村田园度假项目,目前正在进行项目
发展机会的寻找和产品模式的完善。

    3、金融业务

    公司金融业务除已投资的民生银行等金融资产外,还通过下属子公司金联金融控股、金
联金服拓展金融业务。金联金服将以农业金融为切入点,充分利用取得的金融牌照,在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稳健开展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等业务。金联金融控股继续在资产管理、投
资管理等方面进行尝试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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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公司各板块经营业务与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相关性较高,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新
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港口等行业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的影响较大,若经济周期下行导
致经济增速放缓,可能会对公司正常生产及经营活动带来一定影响,包括公司股权投资收益
下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1、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2018 年主要农产品市场供给充裕,农产品价格总水平总体平稳。据调查,2018 年全国农
产品生产者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 0.9%。分季度看,一季度下降 1.3%,二季度下降 3.0%,
三季度和四季度均上涨 0.3%。分类别看,呈现出“两升两降”的运行特点,农业产品和渔业
产品生产者价格上涨,上涨幅度分别为 1.2%和 2.6%;分品种看,2018 年主要农产品生产者
价格涨跌互现,同比涨幅较大的品种为玉米上涨 5.1%,活牛上涨 4.9%;同比降幅较大的品种
为生猪下降 14.4%。

    主要农产品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现代农业健康食品产业带来经营风险,公司将紧盯市场波
动,做好业务合同签订、执行等方面的风险防控。

    2、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1)市场与政策风险

    2019 年国家关于房地产“以稳为主,一城一策”的政策基调已基本明确,一方面,中央
坚持住房居住属性、紧盯房地产金融风险、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大方向保持
不变;另一方面,各地结合市场运行现状,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一城一策防止楼市大起大落。
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实施,可能影响项目的开发进度和效益,从而带来经营风险。国开东
方将加快项目开发,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从而降低市场与政策风险。

    (2)业务条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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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从新型城镇化及乡村振兴业务方面来看,国开东方经营区域开发,属于创新型探索,
未来发展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风险,而且城镇及乡村运营的业务和模式决
定了其前期投入较大,周期较长,资金回流周期较长的特点,也需要统筹做好资金安排,防
范资金风险。

    ②从一级开发(土地整理)业务来看,存在拆迁进度缓慢,影响土地入市进度,造成一
级开发资金长期占压,财务费用高企,资产周转率低下的风险。

    ③从产业引入及布局来看,国开东方在青龙湖新型城镇化项目的产业引进、投资和运营
业务,必须符合北京市的功能定位。2018 年 3 月北京市出台《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
负面清单》(市规划国土发[2018]88 号),对于国开东方的土地获取、产业引入既是机遇又是
风险。此外,城镇运营的业务模式决定了前期投入较大,资金回报期较长,也需要统筹做好
资金安排,防范资金风险。

    3、金融业务

    宏观经济及政策风险:金融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及监管和去杠杆政策影响较大,金融行
业监管调控趋严致部分地区或行业融资受到影响,2018 年以来企业债务违约情况不断增加。
有鉴于此,金联金服将依法依规经营,审慎选择展业地区、行业,优先考虑经济发展态势较
好的地区,以及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行业,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风险,避免风险累计。

    经营风险:农业金融市场基础较差,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低于城市,农业领域的生产者、
经营者济状况易受到农业生产周期及行业波动的影响,可能导致逾期率升高,出现信用风险。
对此,公司将积极关注农业行业发展及生产情况,不断进行金融创新,选择处于上行阶段、
发展态势好、安全性相对较高的行业、项目,并有针对性的在客户筛选、增信措施、贷后管
理等方面加强风险防控,充分利用数据金融和信息技术,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降低经营风险。

    (五)其他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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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说明

   不适用。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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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监事会作《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履职情况,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
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风险控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依
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9 项议案,具体情况为:

    (1)2018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2)2018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等 2 项议案。

    (3)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东方集团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关于确定公司 2018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 8 项议案。

    (4)2018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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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2018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调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6)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三季度
报告》。

    (7)2018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方式相关内容的议案》。

    全体监事做到了按照规定出席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议案
认真负责地发表审核意见,有效履行了会议监督职责。

    2、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对董事会、管理层的履职监督工作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按规定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并通过加强监事会办公室、董事会
办公室协作机制,有效加强了监事会与董事会、管理层日常沟通。监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要
决策和运营情况,对董事会、管理层行使职权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进行监督,跟踪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管理层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做到勤勉尽责,在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或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公司年度、半年度和季度财
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重点监督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经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定期报
告编制、审议及披露过程的合规性。监事会对公司于报告期确认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利
润分配方案等重大财务决策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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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控制的监督检查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通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报送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对公司整体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内部审
计和内控合规工作。报告期,监事会对董事会形成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
审议。

    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强化监事会对公司运营风险的管控,包括组织定期及不定期的现场
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重大合同签订流程的合规性、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的监管情况、公司及
所属企业资金收支情况、下属公司粮食收储及存货保管巡查结果、经营计划落实执行情况以
及内部审计执行情况跟踪等。

    (4)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以及临时公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主
要负责人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与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工作部门保持
紧密的日常沟通,及时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3、监事会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治理要求,依法规范运作,各项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定期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7 年
年度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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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3)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及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评价情况的意见

       公司建立和实施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执行情况。

       4、监事会 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
职权和职责,进一步完善创新监督机制;通过采取多种监督方式方法,有效整合监督资源,
丰富履职内容、提升履职效果,提高监督水平;通过强化公司资产、资金、运营风险控制,
持续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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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高世茂、注册会计师樊玉签发的大
华审字[2019]004427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度总体财务指标情况

       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479,937,672.51 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 82.09%。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5,688,433.71 元,较上年同期同比下降 14.74%。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增减(%)
营业收入                  14,479,937,672.51    7,952,096,901.75            82.09       6,343,195,708.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655,688,433.71     769,030,335.85             -14.74       762,270,149.91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491,770,589.86     564,889,307.50             -12.94       582,864,077.55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29,317,243.13   -1,832,984,424.28           不适用      -1,563,936,292.11

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0,589,865,019.28   20,083,196,205.47                2.52   19,383,836,458.22


                                                  32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资产
总资产                      49,512,952,917.96   48,070,091,099.52                 3.00   47,618,986,223.16

期末总股本                   3,714,576,124.00    3,714,576,124.00                         2,857,366,249.00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65   0.2070                  -14.73    0.24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65   0.2070                  -14.73    0.24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24   0.1521                  -12.95    0.18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5      3.90     减少0.65个百分点         4.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3      2.87     减少0.44个百分点         3.75

       三、股东权益结构
                 项目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增幅
股本(股)                                  3,714,576,124              3,714,576,124                   ——
盈余公积(元)                          2,851,091,580.52             2,568,157,645.22              11.02%
未分配利润(元)                        5,045,187,465.97             5,087,467,278.00              -0.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元)           20,589,865,019.28            20,083,196,205.47                 2.52%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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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编制了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登载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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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9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 655,688,433.71 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利润表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41,466,967.65 元,按 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141,466,967.65 元,
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5,045,187,465.97 元(含上年滚存未分配利润 5,087,467,278.00 元、
以及扣除 2018 年实施 2017 年度现金分红 78,006,098.60 元)。2018 年公司财务指标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2018 年公司推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回购金额 2 亿元至 4 亿元,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
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
比例计算。因此,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能够保证现金分红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及实施回购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
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现金分红相关事项的说明:

    (1)关于公司近年来未实施现金分红或分红比例较低的原因说明

    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虽然实现盈利,但经审计的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
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因此未实施现金分红。公司于 2018 年对《章
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部分条款予以修订,2018 年实施 2017 年度现金分红数额(含税)
                                           35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占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4%。2018 年公司推出了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
份的方案,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将能够保证现金分红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关于 2018 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目前投资及经营的产业涉及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
业及港口业等,股权投资收益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公司 2018 年度不实施现金分红的主要原
因为保证公司各产业板块业务发展资金及回购股份的资金需求,具体如下:

    ①2019 年公司拟继续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和整合优质资源,
进入高毛利、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农业细分领域,实现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的全产
业链延伸,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②用于公司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 2 亿元至 4 亿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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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聘请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
报告,请予以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相
关审计工作,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支付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3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元。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结合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量,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2019 年度审计费
用。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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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关于确定2019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确定 2019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出公司 2019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为:

    鉴于每个经营年度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结合上一年度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履职情况以及年度经营业绩,在年终对非独立董事
进行考核后确定具体薪酬总额。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张宏伟先生,董事长孙明涛先生,副
董事长关焯华先生在公司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公司董事、总裁方灏先生,董事、副总裁兼
首席律师张惠泉先生均按其在公司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非独立董
事薪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




                                           38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八、关于确定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监事会作《关于确定公司 2019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薪酬管理
制度以及监事会年度考核指标确定具体薪酬金额。其中,监事会主席李亚良先生在公司领取
监事薪酬;监事胡曾铮女士、佟欣女士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职工代表监事刘艳梅女士、
刘慧颖女士均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监事薪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




                                         39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九、关于2019年度公司子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投资金额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子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投资金额的议案》的报告,
请予以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子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投资金额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国开
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预计 2019 年度新型城镇化开发投资金
额不超过 85 亿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工程建设等)。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国开东方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决定投资项目,授权国开东方法定
代表人根据相关决定签署文件,并由国开东方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股东大会授权有效
期为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国开东方主营业务为新型城镇化开发,本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是国开东方拟通过参与政府招标、拍卖、挂牌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取得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具体项目工程建设等日常经营活动,
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投
资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韩忠华,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文林北街 2 号院 1 号楼-2 至 10 层 01 二层 C22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我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国开东方 78.4%

                                           40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权。

    国开东方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208.33 亿元,负债总额 180.83 亿元,
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2.07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39 亿元。

    三、投资标的内容

    主要为国开东方新型城镇化开发投资,包括土地一级开发、棚改、通过政府招标、拍卖、
挂牌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取得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具体开发项
目工程建设投资等。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控制

    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投资属于国开东方的日常经营业务,公司管理层及国开东方将在授
权额度范围内进行取得土地使用权、工程建设等相关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内部决策效率,
符合新型城镇化开发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相关投资采取审慎的态度,严格控制投资风
险,确保投资业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整体利益,并根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政府宏观调控对房地产行业影响较大且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点,存在拟投资项目不
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




                                           41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关于2019年度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 2019 年度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 2019 年度向非关联金融
机构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未到期融资),该额度包括银行综合授信、承兑汇票、
信用证、保函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等,不包括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
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前述融资额度为年度预计额度,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金融金额签
订的融资协议并实际到账的资金为准。

    该事项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按
照有关规定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及签订融资协议等法律文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担保、抵押担保、
信用担保或根据互保协议由控股股东方提供担保等(相关资产质押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
进行说明)。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




                                           42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一、关于2019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 2019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
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
张宏伟先生同时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职务,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宏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资金使用计划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民生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   上年(前次)预
        关联交易类别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人       计金额

在关联银行贷款(包括申请综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行
                             民生   不超过人民币
合授信、承担汇票、信用证、                           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6亿元,保函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168亿元,
                             银行   100亿元
保函等)                                             合计金额47.168亿元。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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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存款余额不
在关联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    民生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行
                                     超 过 人 民 币 30
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银行                       存款余额8.83亿元。
                                     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

在关联银行贷款(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
                                                民生银行                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信用证、保函等)

在关联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
                                                民生银行                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知存款等)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崎,总股本 437.82 亿股,注册地址:北京
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
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目前直接持有民生银行 2.92%的股份,本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张宏伟先生在民生
银行担任副董事长职务。

     民生银行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59,948.2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总额 4,200.74 亿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67.69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503.27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 2019 年度在民生银行贷款业务(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信用证、保函
等)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在民生银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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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各种存款业务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
利率,相关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
民生银行为公司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满
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属于正常
资金管理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管理需要。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属于正常
资金管理行为,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
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意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为正常资金管理行为,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相

                                              45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相关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同等条件下
市场化利率水平,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
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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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 2019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19年度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包含尚未到期的担保,担保事项包括融
资类担保和履约类担保),上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
供的担保,以及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
过70%的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
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需
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情形。

    主要被担保公司预计担保细分额度:
         序号              被担保公司名称        权益比例   拟提供担保金额(单位:亿元)

     1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00%                              50
     2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100%                                  6
     3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100%                                  1
     4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77%                                   1
     5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51%                                   4
     6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                              20
     7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00%                             140
     8           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限公司            100%                              10
     9           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                               16
     10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1%                                   6


                                                47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1     其他控股子公司                      ——                             6
            合计:                                                             260


    上述额度包含尚未到期担保,在2019年度预计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
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如公司在2019年度新增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子公司将纳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
理层决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合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子公司之间具体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时止。公司将通
过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的形式对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予以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2)住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红旗大街 240 号

    (3)法定代表人:池清林

    (4)经营范围:粮食收购;食品生产经营。销售:初级农产品、化肥、建材、木材、橡
胶;水稻种植;农作物种子育种及技术开发(不含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商务信息咨询;货
物进出口;贸易代理。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使用:粮食加工。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58.38 亿元,负债
总额 41.88 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 37.17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41.78 亿元,2018 年度实现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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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85.03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891.12 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5000 万元人民币

    (2)住所:黑龙江方正经济开发区同安路西侧 W 委 798 号

    (3)法定代表人:张保国

    (4)经营范围:粮食收购;大米、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加工;大米、原粮销
售;食品生产、销售;粮食仓储服务;库房租赁;货物进出口经营。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13.79 亿元,负债
总额 11.06 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 8.18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10.96 亿元,2018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12.85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292.98 万元。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3、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2)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 97 号 3 单元 1 层 1 号

    (3)法定代表人:张孟毅

    (4)经营范围:粮食收购;原粮、饲料、木材、建材、钢材、矿产品、五金交电产品、
机械设备、化肥的销售;货物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贸易代理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6.98 亿元,负债总
额 6.16 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 3.8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6.16 亿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17.56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71.54 万元。

                                           49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4、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600 万元人民币

    (2)住所: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美禾六路 99 号之五

    (3)法定代表人:宋修强

    (4)经营范围:豆制品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米、面制品制造;蛋品加工;冷冻
饮品及食用冰制造;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等。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7,195.01 万元,负
债总额 5,041.29 万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 3,572.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009.29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204.13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941.50 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77%股权。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
公司其他股东为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8%)、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15%)。

    5、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2)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7 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D 栋
8 层 03 单元 E 之三

    (3)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4)经营范围:食用植物油加工;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散装食品批发(不含冷藏冷冻
食品);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预包装食品批发(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粮油类预包装食品
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粮油类散装食品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等。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为 2018 年新设公司,该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


                                           50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为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9%)。

    6、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736000 万元人民币

    (2)住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570 室

    (3)法定代表人:高广彬

    (4)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261.21 亿元,负债
总额 213.85 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 126.00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131.89 亿元,2018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52.28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59 亿元。

    公司持有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7、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文林北街 2 号院 1 号楼-2 至 10 层 01 二层 C225

    (3)法定代表人:韩忠华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208.33 亿元,负债
总额 180.83 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 119.11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127.33 亿元,2018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52.07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39 亿元。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权益。

    8、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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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文林北街 2 号院 1 号楼 2 层 C216

    (3)法定代表人:韩忠华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等。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10.47 亿元,负债
总额 6.84 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 6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3.84 亿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0 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1.37 万元。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9、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100 万元人民币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禹航路 663 号

    (3)法定代表人:韩忠华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营销;房屋租
赁;企业管理服务。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14.89 亿元,负债
总额 15.14 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 1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15.14 亿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0 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246.96 万元。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 70%
股权,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为济南新荣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68%),舟山东建洪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7%),舟山虔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股比例 11%),天津灏华明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32%)。

    10、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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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住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 368 号 2006、2007、2009、2010、2011、
2014 室

    (3)法定代表人:陈玓

    (4)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农业、工业、商业、服务业、科技行业进行投资等。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3.33 亿元,负债总
额 3.73 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 1.4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3.73 亿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3,744.00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03 亿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1%股权。金联
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为西藏骊锦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4%),天津同达道和
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15%)。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存量未到期担保除外),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将由担保公司与
被担保公司、银行等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包括股权质押担保、资产抵押担保、保证
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
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
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对象包括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提供担保时将要求控股子公
司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措施。公司存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超出持股比例的担
保的情形,主要原因为金融机构相关要求,鉴于公司对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和影
响,且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控股子公司相关融资的目的为促进其主业发展,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53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目的是
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
同意公司 2019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 114.9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5.81%。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10.2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的 4.97%。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12.40 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0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35.24 亿元。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为合格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担保余额 14.49 亿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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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关于公司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
                     段性担保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公司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的
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二级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主营新型城
镇化开发。根据项目开发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国开东方及其
子公司为购买商品房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 2019 年度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
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国开东方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国开东方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房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从国开东方及其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生效日起至办妥合同项
下借款人房产证及抵押登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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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担保金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国开东方及其子公司为合格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推动国开东方
相关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提供担保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为合格的银行
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目的为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
的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国开东方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
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 114.9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5.81%。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10.2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的 4.97%。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12.40 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0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35.24 亿元。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为合格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担保余额 14.49 亿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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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互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融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
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包括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提供担保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且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协议有效期为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互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互保协议
约定范围内确定担保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在担保限额内的单笔担保不再单独提交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为自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司将通过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的形式对实际发生的担保
情况予以披露。

    (二)互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宏伟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本次关联担保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签署互保协议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5 号第五广场 B 座 14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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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02 单元,法定代表人张宏伟,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珠宝首饰、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
储运活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食用农产品、橡胶制品、矿产品、金属矿石、
金属材料;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信息咨询(不含
中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销售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
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化工产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资产 581.63 亿元,总负债 385.98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232.74 亿元,流动负债 236.00 亿元,
所有者权益 195.65 亿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516.14 亿元,实现净利润 6.37 亿元。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 611.47 亿元,总负债 411.23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210.31 亿元,流动负债 253.38 亿元,所有者权益 200.24 亿元,2018 年
1-9 月实现营业总收入 429.12 亿元,实现净利润 6.47 亿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名誉董事
长、董事张宏伟先生。股权结构如图:




    三、互保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包括除本公司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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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提供担保限额不超
过人民币 50 亿元,且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2、担保方式: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互保协议各方应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协议项下互保所获取的融资应当用于企业正常生
产经营。

    4、协议有效期为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日止。

    本次互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互保协议暂未签署,互保协议内
容以正式签署的互保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互保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互保协议,目的为提高融资能力和融资效率,保证融资渠
道畅通,降低融资成本。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资信状况
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
据企业内部控制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互保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互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互保协议,有利于提升整体融资能力,满足生
产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
还能力,且互保设定了限额,担保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将本次互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互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互保协议约定的额度范围内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包括
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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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不超过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相关融资均用于主要经营业务
的发展,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发生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互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互保的书面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建立互保关系、签署互保协议,目的为提升整
体融资能力和融资效率,满足经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利益。相关互保设定了额度
限制,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且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
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互保事项,并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 114.9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5.81%。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10.2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的 4.97%。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12.40 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0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35.24 亿元。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为合格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担保余额 14.49 亿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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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关于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以及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东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2016 年 6 月 30 日)起三年。

    鉴于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与东方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即将
届满,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东方财务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东方财务公司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宏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事项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本次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日期起三年。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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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在关联人财务   东方财    公司(含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日存款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公司存款       务公司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8.26亿元。
在关联人财务   东方财    东方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含子公司)年综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融资余
公司贷款       务公司    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额为人民币16.53亿元。
关联人财务公   东方财    东方财务公司每年为公司(含子公司)提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东方财务公司为公司(含子
司提供担保     务公司    供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款      东方财务公司    公司(含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贷款      东方财务公司    东方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含子公司)年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关联人财务公司提供担保    东方财务公司    东方财务公司每年为公司(含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刚,住所: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235 号。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
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
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
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
同业拆借;(十一)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业务。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东方财务公司经审计总资产 835,803.6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 316,503.50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160.66 万元,实现净利润 3,827.39
万元。

     (二)关联关系介绍

     东方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时本公司持有东方财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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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公司 30%股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方财务公司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                           53.3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0000                            30.00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43700                            14.57
东方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6300                             2.10
合计                                                          300000                         100.00


       三、《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业务范围

       针对东方财务公司(乙方)所具有的金融服务资格,乙方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甲方)的需要可提供以下金融业务服务,在具体业务办理中,双方按照各项业务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定共同协商办理。办理业务范围包括:

       1、资金结算服务;

       2、存款业务;

       3、综合授信业务(含贷款、贴现、承兑、保理等);

       4、提供担保业务;

       5、委托贷款业务;

       6、代理保险业务;

       7、财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服务业务规模

       甲乙双方确定,乙方对甲方所办理的业务交易额度要根据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定,所
进行业务的交易限额原则设定如下:

       1、乙方为甲方提供资金结算业务;

       2、甲方在乙方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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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乙方给予甲方年综合授信人民币 30 亿元;

    4、乙方每年为甲方提供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三)业务定价标准

    乙方承诺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关金融服务价格基础上向甲方予以优惠:

    1、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结算业务手续费按同业银行中最低收费标准收取;

    2、存款业务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3、乙方向甲方发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

    4、乙方向甲方提供票据贴现利率不高于票据市场同期平均贴现利率;

    5、乙方为甲方办理的委托贷款手续费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

    6、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的手续费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

    7、乙方为甲方提供财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费用不高于市场公
允价格。

    (四)其他权利义务约定

    乙方有义务在甲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业务中提供现金支持,并保证足额支付、及
时结算,确保资金安全。

    (五)协议生效与期限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甲乙双方履
行完毕内部批准程序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六)附则

    1、本协议生效后,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的,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
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此前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在本协议生效后失效。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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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双方同意、签署书面文件并履行完毕内部批准程序后方可生效,
修改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东方财务公司作为具备金融机构资格并专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
构,能够充分发挥自身资金、网络和服务方面的优势,对成员单位提供全面化、个性化、优
质、直接和便利的金融服务。公司与东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能够充分利用
东方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平台,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结算、融资等业务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与东方财务公司的业务均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基础上进行,未发生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财务及经营业务的独立性。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
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五、独立董事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
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
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长期以来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提供便利、优质的金融服务,相关交易均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范围内进行,
金融服务价格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上予以优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
东方财务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5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意见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
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能够充分发挥自身在资金、网络和服务方面的优势,对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全面化、个性化、优质、直接而便利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降
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
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
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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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的报告,请予
以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2019 年 4 月 28 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资金安全和流
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预计 2019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低风险、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日动态最高余额,在额
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在额度
范围内负责办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宜。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方与我公司无关联关
系。

       二、委托理财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公司预计 2019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为不
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日动态最高余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理财产品不得影
响公司经营资金的正常使用。

       (二)产品说明

       低风险、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
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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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存款利率。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通过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的形式披露
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选择低风险、短期合格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排除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而产
生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并及时跟
踪理财产品投向、收益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均为低风险、短期的合格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
资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的合格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投资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止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余额为 6.73 亿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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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019 年 5 月 23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
人民币 30 亿元(含)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可分期注册、发
行,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不超过 3 年(含),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
定。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到
期债务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6、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注册有效
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8、还款来源:营业收入、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中
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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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顺利完成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
层具体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发行条款,包括
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
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必要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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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019 年 5 月 23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
人民币 30 亿元(含)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可分期注册、发
行,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不超过 270 天(含),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
确定。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到
期债务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6、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注册有效
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8、还款来源:营业收入、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
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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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及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
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4、签署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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