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遵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使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有助于向 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计提预 计负债。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金庭、王虎根、王广基、王 慧、李江涛 2017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