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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解百: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9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和《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征收协议事项
    1、因义乌市城市旧城改造需要,按照义乌市人民政府义政征字(2019)第 001
号文件精神,并根据浙江国信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义乌市城中中路
111 号(杭州解百义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估价报告》(浙国房
估(2019)征字第 2004-1 号、浙国房估(2019)征字第 2007 号),公司控股子公司
杭州解百义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签署附生
效条件的《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征收协议》”),体
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征收协议所涉及的补偿包括了房屋及装修、临时安置、搬迁费、提前搬迁及
签约奖等各类补助费用,符合国家拆迁政策的有关规定和市场定价的原则。
    3、本次征收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影响较小,并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现金流带来
积极影响。
    4、本次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一致同意签署《征收协议》,并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