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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解百: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17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19-039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9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武林广场 1 号杭州大厦 A 座 8 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97,737,17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9.610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童民强主持,采用现场会议、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
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4 人,董事任海锋、董事章国经、独立董事王曙光、
   独立董事茅铭晨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监事会主席林虎山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
   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金明出席本次会议;
4、公司总经理毕铃、总会计师朱雷、副总经理陈晓红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征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96,368,152 99.7249            104,400       0.0209 1,264,626          0.254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
号
1 关于子公司    8,281,736       85.8143      104,400       1.0818     1,264,626       13.1039
   签订房屋征
   收协议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征收协议的议案》的非
累积投票议案。
    2、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胡小明,祝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