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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厦工: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2018-02-08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 *ST 厦工           公告编号:临 2018-007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强制执行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申请执行人
     涉案金额:42,671,834.34 元
     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近日,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闽民终 1014 号《民事裁定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闽 02 执
177 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现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徐州瑞高工
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瑞高”)支付拖欠货款及资金占用费共计 6,623.55 万
元,并要求卢传金、卢红、张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求对卢传金、张丽名下房产折价
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2016 年 9 月 28 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
院正式受理该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11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6-054”
号公告。
    2017 年 6 月 6 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与徐州瑞高合同纠纷一案进行
公开审理,并出具(2016)闽 02 民初 967 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7 月 1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7-062”号公告。
    徐州瑞高、卢传金、张丽、卢红不服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闽 02 民
初 967 号《民事判决书》,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0 月 1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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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7-082”号公告。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因徐州瑞高未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出具(2017)闽民终 101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
人徐州瑞高、卢传金、卢红、张丽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与徐州瑞高合同纠纷案一案(2016)闽 02 民初 967 号《民事判决书》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发生法律效力。因徐州瑞高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内容
如下:
    1.强制徐州瑞高立即向公司支付所欠货款 42,671,834.34 元及资金占用费(截至
2016 年 9 月 21 日为 23,488,501.11 元,之后的资金占用费以 42,671,834.34 元为基数,
按每日万分之四的计算标准计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并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即
0.53%/月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所欠货款 42,671,834.34 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12 月 4 日起计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2. 强制徐州瑞高立即向公司支付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律师费 140,000 元;并按
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即 0.53%/月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 145,000 元为基
数,自 2017 年 12 月 4 日起计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3.卢传金、卢红、张丽对徐州瑞高的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 申请对卢传金、张丽名下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就上述债务享有优先受
偿权。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2 月 6 日正式受理公司的上述执行申请。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履行完毕,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上述诉讼案件的
进展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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