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工股份: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2018-08-28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62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强制执行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执行申请人
涉案金额 83,772,435 元
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近日,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
民法院(2018)闽 02 执 629 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现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2016 年 9 月 7 日,公司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广西鑫世达机
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鑫世达”)支付拖欠货款及资金占用费共计 9,413.93
万元,并要求南宁世达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陈荣、刘春玲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
年 9 月 7 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12
月 1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6-061”号公告。
2017 年 3 月 23 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6)闽 02 民初 844 号《民
事调解书》,公司与广西鑫世达达成和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4 月 8 日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临 2017-027”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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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与广西鑫世达合同纠纷案一案(2016)闽 02 民初 844 号《民事调解书》于 2017
年 7 月 23 日发生法律效力。因广西鑫世达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付款义务,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内容
如下:
1.强制广西鑫世达、南宁世达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陈荣、刘春玲向公司支付货
款 83,772,435 元及资金占用费 10,251,359.87 元(暂计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后的资金占用费以货款本金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
止)。
2. 强制广西鑫世达、南宁世达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陈荣、刘春玲向公司支付因
该案花费的实现债权的费用 55,000 元(包括差旅费等 50,000 元、保全费 5,000 元)。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正式受理公司的上述执行申请。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履行完毕,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上述诉讼案件的
进展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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