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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路股份: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1-16  

						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中路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04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经营需要,与上海路瀛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路瀛企业”)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满电未来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下称“满电科技”)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关联交易
        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
        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路瀛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满电科技,旨在丰富公司两轮车出行产业链的布局,
加速切入新国标车市场和换电市场。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整,其中路瀛企业
占出资总额的 55%,公司占出资总额的 45%。双方将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
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周文明为路瀛企业实际控制人,同时周文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所控制的上海共
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共佰克)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姓名:周文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号附*号*幢*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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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2009.1.—2016.10.:重庆鹏方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2016.11.-至今:上海共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关联关系说明:周文明为路瀛企业实际控制人,同时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所控
制的共佰克的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
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控制的企业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路瀛企业注册资金 10 万元,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餐饮企业管理,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从事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网络科技,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满电未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 888 号 C 楼
      经营范围:智能科技、新能源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技术转让,网络科技,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根据本市产品目录经营)、自动
化设备,智能机器人,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设计、
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股东名称和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出资额
  1         上海路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5%         550 万元
  2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45%         450 万元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持股比例以现金人民币面值出资。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根据交易双方达成的意向,本次拟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双方:路瀛企业、中路股份
      2、交易标的:满电科技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5%;路瀛企业出资人民币 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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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办理工商后即生效。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将有助于公司增强自身竞争力,进一步拓展公司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发
展空间,加快城市电动自行车充电网络建设,并大力推动绿色出行,以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
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闪、王进、刘堃华回避了表决。
    本次交易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认为:公司通过该关联交易,可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使公司获得更高利润,该关联交易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均是公平有利的。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策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资料
    (一)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二)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书
    (三)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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