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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路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中路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09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 A 股(600818)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 A 股(600818)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
15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积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
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
    (二)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发布《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业绩预告》,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18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500 余万
元,同比减少约 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4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业绩预告》(临 2019-006)】。
    (三)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除了 2018 年 11 月 10 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18 年 11 月 28 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对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临 2018-081)和《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版)》所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配套文
件、2018 年 12 月 8 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
单>的公告》(临 2018-084)、2018 年 12 月 22 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临 2018-086)、2019 年 1 月 30 日
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的公告》(临 2019-005)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目前该重大重组事项正在按计划进行,该项重
组是否能够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
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五)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截止 2019 年 3 月 15 日收盘,公司 A 股股票市盈率(TTM)为 501.63,公司所属
证监会行业分类为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指数事业部发布的该行业国证指数,截止本公告日的沪深两市数据显示,该行业市盈率
(TTM)加权平均数为 35.99 倍,中位数为 46.32 倍,公司市盈率水平明显高于所属行业的
平均市盈率水平。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香港《大公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