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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隧道股份: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2018-05-09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股票代码:600820         公告编号:临 2018-009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1099号)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号 4 号楼)                                商城路 618 号)


                           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签署日期:2018 年 5 月 8 日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发行人已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隧道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52 号),核
准发行人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以分期形式公开发行,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一期发行,剩余部分自
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含
10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基础发行数量为500万张,可超额配售不超
过500万张(含5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2、本期债券为3年期品种,债券全称为“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8隧道01”,代码为143640。

    3、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
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净资产为 200.95 亿
元(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净资产的
比例不超过 40%;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6.48 亿元(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
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品种票面利率询价区间
为 4.00%-5.5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
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1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
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
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
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
规定的除外。
    8、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
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
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
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
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
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本
期债券发行公告已刊登在 2018 年 5 月 9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期发行的相
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发行人本期债券涉及到跨年更名事宜,本期债券更名为“上海隧道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公告文件所涉部分相应修改,公告


                                      2
文件中债券名称变更不影响其他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其他申请文件继续有效。本期
债券的名称修改亦不影响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已签署的相关协议
的效力。

    14、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3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隧道股份           指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
公司债券                         指
                                      有价证券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元)的公司债券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
本期债券                         指
                                      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
募集说明书                       指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
                                      资者)》
                                      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
债券持有人                       指
                                      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受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联席主承销商                     指
                                      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评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元




                                         4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本期债券名称: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债券简称为“18 隧道 01”。

    3、本期债券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4、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申购情况,决定是
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 5 亿元的基础上可追加不超过 5 亿元的
发行额度。

    5、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品种。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
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
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
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办理。

    11、起息日:2018 年 5 月 14 日。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债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

                                       5
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登
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5 月 14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4、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

    15、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6、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
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
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
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7、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年度付息发生逾期的,逾期未
付的利息金额自该年度付息日起,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另计利
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
付本金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1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0、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发行对象及向发行人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公司债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发行人股东优先配售。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
方式承销。

                                        6
    24、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发行人本
期设立的专项账户中,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账户名称: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

    银行账号:1001262119272140580

    25、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27、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交所上市交易。
    28、配售规则: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簿记管理人应当本
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披露的规则组织、并做好书面记录。配售结果
确定后,簿记管理人应当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送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簿记管
理人按有关协议约定安排募集资金的收缴和划付,网下投资者应当配合簿记管理人
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缴款事项。

    29、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
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执行。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评级报告
  (5月9日)
     T-1日       网下询价
  (5月10日)    确定票面利率


                                       7
      日期                                   发行安排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5月11日)     网下发行日
     T+1日        网下发行日
  (5月14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16: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结束
  (5月15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
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4.00%-5.50%。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
须在2018年5月10日(T-1日)13:00至16:00将《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
价及申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
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8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
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
利率时,投资者的新增投资需求;
    (7)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每个品种的最
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该品种的初始发行规模,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
除外;
    (8)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
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之
前的均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8年5月10日(T-1日)13:00至16:00将以下文
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附件一);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

    (4)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及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65608443、010-65608444;电话:010-86451022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



                                     9
的 最 终 票 面 利 率 , 并 将 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 ( T 日 )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
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
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
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8年5月11日(T日)至2018年5月
14日(T+1日)每日的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尚未
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5月10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
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
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8年5月10日(T-1日)13:00-16:00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
管理人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附件一);

                                             10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

    (4)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及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65608443,010-65608444;电话:010-86451022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
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
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
最后到达的为准,之前的均无效。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
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
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
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
者优先。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8年5月14
日(T+1)16: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
全称和“18隧道0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91800953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木樨地支行

                                     11
    开户行大额支付行号:305100001016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8 年 5 月 14 日(T+1 日)16: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
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
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
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六、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1099 号

    法定代表人:张焰

    联系人:田军

    电话:021-65419590

    传真:021-65419227

    (二)联席主承销商

    1、中信建投证券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12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朱林、苏丽萍

联系人:朱林、苏丽萍、顾中杰

电话:021-68801573

传真:021-68801551

2、国泰君安证券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项目负责人:胡玮瑛、时光

联系人:胡玮瑛、时光、杨樱

电话:021-38674666

传真:021-50873521




                                 13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申购价位(%)                                        申购金额/比例(万元/%)




           申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上交所账户名称
         上交所账户号码

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且可用。本期债券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
   最低为 1,000 万元(含),且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2、本期债券简称:18 隧道 01,代码:143640。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主体评级:AAA,债项评级:AAA;期限:3 年
   期;利率区间:4.00%-5.50%;起息日:2018 年 5 月 14 日;缴款日:2018 年 5 月 14 日。
3、投资者将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一)填妥(签字或盖公章)后,请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 13:00-16:00 传真
   至 010-65608443、65608444;咨询电话: 010-86451022。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未经与发
   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或簿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
   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依据网下利率询价及
   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
   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
   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和/或主承销商由此遭受
   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
   理人协商,并取得监管机构同意后(如需),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合格
   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期债券合规申购金额不足基础发行规模,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发行;
8、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本期债券发行公告中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申购人公章或申购人授权代表签字(必须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申购日期:2018 年     月   日
附件二: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关于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
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
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五、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
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
品等)不低于100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企事业单位法

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六、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
人投资者,且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
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确认函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
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1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是()否()
                                                                                      机构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1
个人投资者不得认购交易所规定的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债券信用评
级在 AAA 以下(不含 AAA)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不包括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公司
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
附件三: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
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
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
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
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
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
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
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
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
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
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
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
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
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
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
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
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
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机构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声明及提示: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
据自己的判断填写。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要约时不必传真本填报说明。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填报说明

    1.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且不超过本次债券发行规模;

    2.申购利率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3.认购示例: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00                                  10,000
            4.05                                  10,000
            4.10                                  10,000
    就上述认购,当该品种发行的票面利率:

    高于或等于 4.1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30,000 万元;

    高于或等于 4.05%时,但低于 4.1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20,000 万元;

    高于或等于 4.00%,但低于 4.05%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
    低于 4.00%时,该认购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