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劝业: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2017-12-28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公告编号:2017-047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劝华集团”)拟将所持
有的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劝业”或“公
司”)54,918,156 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津诚资本”)。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津诚资本将直
接持有津劝业 13.19%的股份,劝华集团不再直接持有津劝业的股份,
●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劝华集团变更为津诚资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天津市国资委”)。
●本次无偿划转尚需取得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无偿划转未触发要约
收购义务。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收到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劝华集团与
津诚资本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签署了《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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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54,918,156 股股份的无偿划转协议》,劝华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
司 54,918,1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9%)无偿划转至津诚资本。
本次股份划转前,劝华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54,918,156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13.1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如下:
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13.19%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不变,津诚资本将直接持有公
司 54,918,1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9%;劝华集团不再持有公
司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津诚资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
系如下:
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3.19%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划转前后,天津市国资委间接持有津劝业的权益保持不变,
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股份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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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划出方
公司名称: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18247977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271,303,592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树明
成立日期:1999 年 9 月 27 日
住所: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 A7(天津国际经济贸易大厦 A 座 7 层)
控股股东: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国家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
2、股份划入方
公司名称: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MA05TBNX6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1,2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卢志永
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5 日
住所: 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 30 号 A602-6
控股股东: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各类资本运营业务,包括以自有资金对国家法律法规允
许的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
财务信息咨询。
三、《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标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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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标的公司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1.截至【2017】年【12】月【27】日,劝华集团持有标的股份情况
如下:
⑴无偿划转股份种类:流通 A 股股份;
⑵无偿划转股份数量:54,918,156 股;
⑶无偿划转股份代表上市公司权益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3.19%;
⑷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完成前后标的
股份性质不发生变化。
2.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相对应的权益自交割日起由划入方享有。
3.本次国有股份划转为无偿划转,划入方无需支付任何对价。
4.因办理本次标的股份无偿划转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由划转双方依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
(二)生效的先决条件
本次标的股份无偿划转涉及的有关事项取得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三)标的股份的交割与过户
为完成本次标的股份的无偿划转,划出方应配合划入方完成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标的股份划出与过户登记
的手续等相关工作,股份过户日即为交割日。
(四)被划转公司职工分流安置
本次标的股份无偿划转事宜,不涉及上市公司职工分流安置问题,
上市公司员工将延续与上市公司的劳动关系。
(五)上市公司债权、债务处理
1.本次标的股份无偿划转事宜,不涉及上市公司的债权、债务以及
对外担保事项等或有负债的转移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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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议双方应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与其债权人签署的借款合
同/协议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通知债权人和/或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确认。
四、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其他事项
1、本次无偿划转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
后续工作,公司将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取得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该事项能否顺
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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