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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传媒: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0-28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6-027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向全
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8 名,实际参会董
事 8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认购瑞力文化教育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为限出资认缴瑞力文化教育产业并购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力文化基金”)的有限合伙份额,并签署《瑞
力文化教育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成为瑞力文化基
金的有限合伙人。
    详情请见《关于认购瑞力文化教育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临
2016-028)。
    本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5 名关联董事裘新先生、陈剑峰先生、吴晓晖先生、
程峰先生和李爽女士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孙永平先生、刘熀松先生和盛雷鸣先生对本议案出
具了事前认可函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16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 全 文 和 正 文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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