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华传媒: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7-04-20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公司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公司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1、为帮助成城管理公司最大限度减轻财务压力,加快成城项目的开发建设
进度,经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成城管理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委托贷款)筹集不超过 40 亿元的资金以替换部
分股东财务资助款项及提供成城项目后续开发建设,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成城管理
公司全体股东将各自所持股权及其权益质押给贷款银行,质押期限同债权期限。
本公司质押的成城管理公司 40%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 7,138.27 万元。截至本报
告期末,公司实际已履行的质押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138.27 万元。
    2、经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参股 40%股权的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后续开发建设“上海市
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以西、武威路以北地块新华悦都商业办公项目”的资金需
求,公司以所持股权比例为限为天下一家向银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授信(期限
3 年、利率 6.5%,按季付息,到期还本)3 亿元同比例提供不超过等值 1.2 亿元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已履行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 8,800 万元。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担保总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
15,938.27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6.15%。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符合证监发[2003]56 号和证监发
[2005]120 号文件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 页无 正 文 ,为 上 海 新 华传 媒股份有 限公司独 立 董 事对 公 司对 外担保情

况 的专项说 明及 独 立 意见之签 字 页 )




独 立 董事 (签 字 ):


                                    `
                                    仂
                                              豳
                                         〓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