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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传媒: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9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7-020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向全
体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
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可女士和陈贤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
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两名
当选监事将与一名职工代表监事(按规定经民主决策程序推选产生)共同组成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提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薪酬标准为:
    1、公司监事分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不以监事职务取得报酬;职工代表监事的年度报酬根据其所兼任的公司其他职务
确定,此外不再以监事职务取得报酬。
    2、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3、监事的报酬包括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的税款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
扣代缴。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尚须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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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就变更会计政策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议通过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就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2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可,女,1974 年 12 月生,中共党员,1996 年 7 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
管理学硕士。曾任上海市委外宣办(市府新闻办)秘书处处长,市委宣传部办公
室主任,虹口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等职。现任中共上海报业集团纪律检查
委员会书记,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本公司监事长。
    刘可女士与公司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
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陈贤,女,1975 年 6 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毕业,会计硕士,高
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97 年参加工作,曾任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文汇
新民联合报业集团财务中心会计、主任助理、财务会计部副主任、主任、财务管
理部副主任、主任。现任上海报业集团财务管理部主任,界面(上海)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上海东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
众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阅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晨昕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报业集团文化新媒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
    陈贤女士与公司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
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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