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05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7-029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
市漕溪北路 331 号中金国际广场 A 楼 8 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监事陈贤女士以通讯方式参
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推选刘可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第八届监事
会。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五日
附件:
刘可,女,1974 年 12 月生,中共党员,1996 年 7 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
法学博士。曾任上海市委外宣办(市府新闻办)秘书处处长,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主任,虹口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等职,本公司监事长。现任中共上海报业
集团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