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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传媒: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8-11-20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8-036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2018 年 11 月 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2018 年 11 月 19 日连
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截止目前,
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
发生重大变化;
    3、经公司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确认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
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
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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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
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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