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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传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9-006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净资产、2018 年
1-12 月及以前年度损益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
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
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
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
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
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
15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
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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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
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中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
损失仍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示;
    11、新增“其他收益”项目,用以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12、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原“收到其
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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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二)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比
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
对公司 2019 年及未来的财务报告有一定影响。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以及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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