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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茂业商业: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12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65 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9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东御街 19 号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18,953,28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1.926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公司董事长高宏彪
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部分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
议,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1 人,董事胡涛先生、钟鹏翼先生、王斌先生、卢
     小娟女士、李莉女士、唐国琼女士、陈蔚女士、廖南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
     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吴邦珍女士、吕晓清女士因工作原因未
     能出席;
3、 代理董事会秘书职责的高宏彪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417,094,092      99.8689     1,859,195      0.131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续聘会        2,255,389     54.8145     1,859,195    45.1855          0       0.0000
         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
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刚、张现凤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