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我们对公司2018年7月11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所涉及的选举董事长和聘任总经理事项的提名、审 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新任职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具备与其 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能力和职业操守,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 责的要求。 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胡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高宏彪先生为 公司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 事会第四十次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唐国琼:_________ 陈蔚:_________ 廖南钢:_________ 二 0 一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