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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茂业商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收购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2018-09-12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 2018-081 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收购
                     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收购资产
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8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披露如下: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8日,你公司披露向关联人购买资产公告称,拟支付现金
19.92亿元购买中兆投资持有的秦皇岛茂业100%股权,支付现金5.66
亿元购买茂业商厦泰州一百97.31%股权。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17.1条,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如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截至2018年6月30日,秦皇岛茂业总资产19.65亿元,
净资产11.09亿元,其中应收中兆投资欠款12.39亿元,短期借款3.02亿
元,未分配利润9.78万元。同时,截至2017年12月31日,秦皇岛茂业短
期借款1亿元,未分配利润1.47亿元。即秦皇岛茂业存在中兆投资12.39
亿元大额占用资金的同时,增加银行借款2亿元,用于向中兆投资利润
分配。请公司补充披露:(1)秦皇岛茂业应收中兆投资欠款的形成时
间、具体内容、资金来源,说明是否存在虚构债权的情形;(2)秦皇
岛茂业近 3 年内的利润分配情况,本次利润分配的资金来源,是否存
在负债向中兆投资突击利润分配的情形;(3)秦皇岛茂业向股东提供
大额资金,并增加负债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明确是否存在通过本次交
易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二、公告披露,截至2018年6月30日,泰州一百总资产3.7亿元,净
资产3402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93.75万元,泰州一百应收茂业商厦2.53
亿元,占泰州一百总资产的68.35%,占净资产的743.16%。截至2017年
12月31日,泰州一百总资产6.26亿元,净资产2.63亿元,其中未分配利
润2.3亿元,泰州一百近期净资产减少的原因是利润分配2.49亿元。同
时,公司披露,截至2018年6月30日,茂业商厦尚欠泰州一百债务6606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应收款项明细、欠款时间及业务背
景;(2)泰州一百近3年内的利润分配情况,本次利润分配的资金来源;
(3)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本次交易目的是否主要为控股股东提供现金。
    三、公告披露,秦皇岛茂业净资产11.09亿元,其100%股权采用资
产基础法的评估价值为19.92亿元,评估增值率61.75%,主要为固定资
产评估增值7.82亿元。2015年10月,茂业通信通过挂牌方式转让秦皇岛
茂业100%股权,中兆投资受让价14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秦皇
岛茂业主要评估增值的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土地和物业的面积、
地址、取得时间、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和减值情况,并结合当地的房地
产价格说明评估作价的公允性;(2)秦皇岛茂业本次交易作价与前期
挂牌转让价格差异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请评估师发表意见。
    四、公告披露,截至2018年6月30日,泰州一百净资产为3402.18万
元,本次估值采取收益法,估值结果为58,119.17万元,增值率1608.29%。
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交易以及标的资产历史经营情况,说明本
次交易大幅增值的原因及定价的合理性。请评估师发表意见。
    五、公告披露,2015年至2017 年,泰州一百净利润分别为5281.67
万元、5041.21万元、4059.33万元,逐年下降,泰州一百公司估值采取
收益法,主要基于公司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折现。泰州一百承诺2018年
至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398.12万元、5058.31万元、5227.04
万元,逐年上升。请公司补充披露:(1)泰州一百公司评估中对未来
净现金流的预测值及可实现性,和评估模型中折现率等主要系数的数值
及确定方法;(2)结合泰州一百历史业绩逐年下降的情况,说明业绩
承诺的合理性及可实现性,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请评估
师发表意见。
    六、公告披露,本次交易作价合计25.31亿元,上市公司均以现金
支付。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收购资金具体来源,如涉及融资资
金的,应说明融资来源和资金成本以及偿付安排;(2)量化分析本次
交易对公司资金周转和财务费用及偿债能力的影响。
    请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前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9月15日前对
相关事项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