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公 司《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基于独 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可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表决同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签署<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曾志刚:_________ 任世驰:_________ 廖南刚:_________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