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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人民同泰:关于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之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19-09-12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编号:临 2019-045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之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告为收购人要约收购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人民同泰”或“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

   易日(即 2019 年 9 月 23 日、2019 年 9 月 24 日和 2019 年 9 月 25

   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本次全面要约收购系因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

或“哈药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履行因重庆哈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哈珀”)和天津黑马祺航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马祺航”)通过增资方式分别取得哈药集团

10%和 5%的股权导致哈药集团层面股东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而触发的要

约收购义务。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目的系为赋予投资者充分选择权。本次要约

收购不以终止人民同泰上市地位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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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要约收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收购人: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名称: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4、股票简称:人民同泰

       5、股票代码:600829

       6、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7、要约收购价格:6.65 元/股

       8、要约收购期限:2019 年 8 月 27 日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

       9、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为除哈药股份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外的人

   民同泰其他已上市流通普通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收购人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外的人民同泰全部已上市流通普通股具体情况

   如下: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股) 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65            145,994,243        25.18

       二、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全面要约收购系因哈药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履行因重庆哈珀

   和黑马祺航通过增资方式分别取得哈药集团 10%和 5%的股权导致哈

                                   2
药集团层面股东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目的系为赋予投资者充分选择权。本次要约

收购不以终止人民同泰上市地位为目的。

    虽然收购人发出本次要约不以终止人民同泰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但若本次要约收购导致人民同泰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哈药集

团作为人民同泰的间接控股股东可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者通过其他

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人民同泰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

动议,促使人民同泰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

以实施,以维持人民同泰的上市地位。如人民同泰最终终止上市,届

时收购人将通过适当安排,仍保证人民同泰的剩余股东能够按要约价

格将其股票出售给收购人。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 2019 年 8

月 27 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止。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

个交易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在 要 约 收 购期限 内 , 投 资者可 以 在 上 交所网 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

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706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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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报价格为:6.65 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

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

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

    人民同泰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

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

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

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

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代码。人民同泰股票停牌期

间,人民同泰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

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

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

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

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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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人民同泰股东如

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

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

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

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11、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

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资金交收部,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

结算账户。

    12、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上交所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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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交所完成对预受要约的股份的转让确认手

续后,收购人将凭上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3、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本次要约

收购的结果予以公告。

    五、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

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

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

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

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申报代码。

    2、人民同泰股票停牌期间,人民同泰股东仍可办理有关撤回预

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3、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

生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撤

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 3 个交易日前,

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

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 3 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

约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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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

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

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

申报。

    六、预受要约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10 日,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合计 1,500 股。

    七、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 2019 年 8 月

23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等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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