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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溢融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5-07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19-028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担保)
    担保数量:15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9,157.57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
高额保证担保27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况
    2019年5月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杭州银行)签署《杭州银行与担保机构业务合作协议书》,约定协议有效期
自2019年5月5日至2020年4月22日,有效期内,分离式保函业务最高担保额度为
15亿元。
    该分离式保函业务参与各方分别为:被保证人、受益人、银行、担保公司,
香溢担保为客户就银行开具的分离式保函(包括投标、履约、预付款等品种)提
供担保,系香溢担保对外开展的担保业务中一个品种。
    同日,公司与香溢担保、杭州银行三方签署《杭州银行与担保机构业务合作
补充协议书》,公司为杭州银行在2019年5月5日至2020年4月22日向香溢担保出
具分离式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由香溢担保和杭州银行暂定的担保主
债权确定,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上述协议签署之日起,公司、香溢担保、杭州银行于2018年5月30日签署的
《杭州银行与担保机构业务合作协议书》、《杭州银行与担保机构业务合作补充
协议书》(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8-029)即终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90%),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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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夏欣荣;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经营范围:经营融
资性担保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4,360.48万元,净资产26,383.05万元,资
产负债率23.22%;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9,414.16万元,净利润2,569.36万元。(经
审计)
    2019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6,324.16万元;净资产26,728.78万元,资
产负债率26.42%;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406.81万元,净利润345.72万元。
(未经审计)


    三、《杭州银行与担保机构业务合作补充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担保主债权
    1、香溢担保同意为杭州银行分离式保函业务项下出具的保函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2、香溢担保和杭州银行不针对每笔保函业务签订保证合同,但应签署《出
具分离式保函合同》。
    3、协议有效期内,除投标保函外,担保的主债权总额按香溢担保实际存入
杭州银行保证金专户资金余额的20倍控制(其中政府类项目最高放大倍数20倍,
非政府项目最高放大倍数10倍)。投标保函,担保的主债权总额按香溢担保实际
存入杭州银行保证金专户资金余额的20倍控制。香溢担保和杭州银行暂定担保主
债权金额不超过15亿元。
    (二)担保责任形式
    香溢担保同意承担100%连带担保责任,并追加母公司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担保责任。
    (三)担保范围
    包括主债权含本金、利息(含复息)、罚息及杭州银行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
相关费用。
    (四)担保责任承担
       1、若受益人向杭州银行索赔,杭州银行有权独立判断索赔要求以及索赔金
额是否符合保函的约定;杭州银行对外赔付,无须事先取得香溢担保同意,香溢
担保承诺不提出任何异议;杭州银行有权直接向香溢担保进行追偿。
       2、杭州银行可采取直接从香溢担保账户支付、先行垫付等方式支付索赔款
项。
       3、香溢担保应保证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保证金账户余额不低于人民币壹仟万
元。
    (五)担保主债权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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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银行出具分离式保函业务项下的保函,担保主债权即确立。
    (六)担保费用、支付方式
    1、香溢担保为本协议约定业务提供担保的,需在杭州银行保函业务审批通
过后,由被保证人或由香溢担保代为将向被保证人收取的保函手续费存入杭州银
行指定账户。
    2、香溢担保向被保证人收取的担保费由香溢担保自行核定。
    (七)协议有效期间
    协议有效期自2019年5月5日至2020年4月22日。期限届满,合作期内已发生
的担保业务,香溢担保和公司应继续履行约定的连带责任。


    四、公司意见
    (一)2019年4月16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担
保公司2019年度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香溢担保2019年度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50亿元保证担保。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租赁公司2019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2019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10
亿元担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浙江香溢元泰典当有限责任
公司、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香溢典当有限公司、香溢融通(浙
江)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曙香溢融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宁波香溢进出口有限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发行投资收益权产品等融资
行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流动性支持等。提供的担
保总额不超过11.10亿元人民币,其中单笔担保金额可超过公司净资产10%。公司
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对上述被担保单位、担保额度进行适度调
配。
    以上担保额度已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
在上述额度内执行。上述担保计划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
    (二)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
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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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额保证担保27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使用担保余额218,231.67万元;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6,683.57万元;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在金融资产交易中
心发行投资收益权产品等融资行为提供担保5,0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
2,474.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227,389.24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净资产207,438.39万元的109.62%,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上述
担保均未超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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