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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电网络: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陕西广电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广电集团等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8-12-29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子公司陕西广电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广电集团等

         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审查与
讨论,我们就由公司子公司陕西广电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通控股”)
与控股股东陕西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电集团”)等共同发起设立产
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决策程序: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关于子公司陕西广电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广电集团等共同发起
设立广电新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
董事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我们认为:公司子公司华通控股与控股股东广电集团等共同发起设立广
电新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转型方向,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子公司华通控股与控股股东广电集团等共
同发起设立广电新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并提示董事会督促华通控股加
强投后管理,严控投资风险。
    特此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聂丽洁、员玉玲、郝士锋

                                                  2018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