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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年度报告摘要1996-10-10  

						

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
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自年
度报告原件,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原件。

                                  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公司简介

1、公司法定名称:中文: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SHANG HAI ORIENTAL PEARL CO.,LTD.
2、公司法定地址:上海市陆家嘴路504弄2号
   公司办公所在地:(临时)上海市番禺路858号
   邮政编码:200030
3、公司法定代表:盛亚飞先生
4、公司咨询服务机构:计划财务部 谢国海
   联系电话:(021)62834600×609   传真:(021)62833367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单位:元

   指标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比上年增减%
1、主营业务收入            391,469,454.36    248,718,858.43      57.39
2、净利润(已扣除少数股数)113,729,385.26    74,875,707.39       51.89
3、总资产                 1,530,808,117.83  1,378,195,414.79     11.07
4、股东权益                 714,923,086.82    687,653,124.95      3.96
5、每股收益                        0.264元            0.174元    51.72
6、每股净资产                      1.66 元        1.60 元     3.75
7、净资产收益率                   15.91%             10.89%      46.1
8、股东权益比率                   46.70%             49.90%    (-)6.4

三、公司业务回顾

1、一年来经营情况
1995年公司在“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经营”的方针指导下,经过公司员工的共
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在这一年里,引人注目的世界第三,亚洲第一高塔-
-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基本建成,不仅接待中外观光游客161万人次, 而且多次接
待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众多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给观光者留下了美好印象,
企业的知名度大大加强。与此同时,广播电视塔传输功能发挥,明显改善了收视、
收听效果,从而为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全年实现销售收入 39,
147万元,实现利润13,508万元,与94年相比,分别增长57.39%和53.41%。 作为
上海城市象征的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正在产生,并将继续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
2、根据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95年度经营计划,95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计划
41500万元,实际数为39.147万元,完成计划的94.33%;计划利润总额13500万元,
实际数为13508万元,完成计划的100.06%;净利润计划11500万元,实际数为11373
万元,完成计划的98.9%。
3、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95年度未实施配股。前次配股(94年7月)募集资金8850万元, 已全部投
入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项目工程。
四、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结构情况:       (单位:股,每股面值一元)

                        95年末数      比例%   94年末数   比例%
A.尚未流通股份          404,847,720   93.97  404,847,720  93.97
  其中:发起人法人持股  370,000,000   85.88  370,000,000  85.88
        社会法人持股     20,847,720    4.84   20,847,720   4.84
        社会个人持股     14,000,000    3.25   14,000,000   3.25
B.已流通股份             26,000,000    6.03   26,000,000   6.03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26,000,000    6.03   26,000,000   6.03
C.股份合计              430,847,720  100.00  430,847,720 100.00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上海广播电视发展总公司      350,000,000     81.23
(2)上海电视台                    6,700,000      1.56
(3)《每周广播电视报》社       5,000,000      1.16
(4)东方电视台                    3,300,000      0.77
(5)上海人民广播电台              2,400,000      0.56
(6)上海电视节办公室              2,000,000      0.46
(7)上海万国证券公司              3,418,900      0.77
(8)奥丽斯化妆品(珠海)有限公司  1,000,000      0.23
(9)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0.23
(10)上海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      0.16

3、主要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A. 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上海广播电视发展总公司、上海电视台、上
海 人民广播电台、每周广播电视报社发起组建的股份制企业。发起人持股37000万
股。
在公司组建后,上海广播电视局(现为上海广播电影电视局)为了适应改革开
放的需要,对上海电视台、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进行体制改革,在原两台基础上,组
建东 方电视台,东方广播电台,上海电视节办公室,并对有关资产进行分割。 其
中:对上海电视台原持有发起人法人股1000万股,分割为上海电视台持股670万股,
东方电视台持股330万股;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原持有发起人法人股500万股,分割为
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持股240万股,东方广播电台持股60万股, 上海电视节办公室持股
200万股。分割调整后,新增发起人法人单位3家,发起人持股总数不变。
上述分割调整,符合公司法第147条规定,并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 (1995)
第103号文核准。
B. 发起人法人持股变动情况

   发起人法人股东     未分割调整前持股  分割调整后持股
上海广播电视发展总公司    35000万股        35000万股
上海电视台                 1000万股          670万股
上海人民广播电台            500万股          240万股
“每周广播电视报”社        500万股          500万股
东方电视台                   --            330万股
东方广播电台                 --             60万股
电视节办公室                 --            200万股
合计                      37000万股       370000万股

4、股东数量:至95年末,公司股东总人数为35120户,其中:发起人法人股东7
户, 社会法人股东344户,个人股东34769户。
5、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持股情况

   职务       姓名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董事长兼总经理 盛亚飞     2000股        2000股
     董事       盛重庆     2000股        2000股
     董事       陈文炳     2400股        2400股
     董事       刘继汉     2200股        2200股
     董事       陈晓萌     2200股        2200股
     董事       穆端正     2200股        2200股
     董事       陈圣来     2000股        2000股
     董事       卢莹辉        0股           0股
     董事       高国富        0股           0股
     监事长     叶志康     2000股        2000股
     监事       徐济尧     2000股        2000股
     监事       乔其干     2200股        2200股
     监事       钱文亮     2380股        2380股
     监事       周志明      560股         560股
     副总经理   苏春阳      630股         630股
     总会计师   王  立      500股         500股

五、重要事项

1、公司1994年度股东大会于1995年4月10日在上海文艺活动中心召开,出席会议
股东62人,代表股份37,06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6.03%,会议审议通过了(一)
总经理工作报告;(二)监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三)公司1994年财务决算及
1995年财务预算;(四)审议通过公司1994年度分配方案。1994年税后利润 7487.
57万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48.76万元;提取9.44%公益金 706. 9 万元;
199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031.87万元,公司决定对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1.40 元(含税)(五)公司“关于延期改选董事会的提议”。 本届董事会应于
1995年8月8日任期届满,考虑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董事会任期尚未届满,因此,
经董事会第十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提议将改选董事会一事延期到下一年度召开的
股东大会上进行。公司监事会也同时进行改选。(六)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成员
变动的报告”。同意原监事陶积安同志因退休辞去监事的请示;提议由周志明同志
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有关股东大会决议情况于1995年4月12 日在《上海证券报》
公告。
2、1995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盛亚飞
总经理作的1994年度工作总结和1995年度工作报告;公司1994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
简要报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及董事会、 监事会推迟换届选举等有关事项。 并于
1995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告。
3、199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盛亚飞
总经理关于199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任务的报告;1995年中期报告;免去管
金生先生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推荐高国富先生出任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等有关事项。并于1995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告。
4、1995年4月,公司与东方明珠房地产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东方明珠工程总承包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是工程建筑承包、管理、建筑类项目咨询
服务。
5、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子公司与关联企业

   名   称      注册资本(万元)  拥有权益(%)    主营业务
东方明珠传输公司       7500            100     广播电视技术传输等
东方明珠房地产公司     2100            1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东方明珠国际广告公司    200            100     广告设计制作等
东方明珠欧洲城有限公司  250(美元)     75     餐饮业等
东方明珠北苑实业公司    100            100     日用百货等
东方明珠国际旅行社       50            100     国家二类旅行社旅游业
东方明珠出租汽车公司   1000            100     汽车出租
上海七重天实业公司     1000            100     餐饮、住宿、日用百货
东方明珠国际交流公司    200            100     组织、承办文化交流等
东方明珠工贸实业公司   1000            100     广播设备、五金家电等
东方明珠娱乐总公司    10000            100     登塔观光等
东方明珠渡假村          500             90     住宿餐饮等
东方明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美金)     60     国际贸易等
东方明珠礼品有限公司     50(美金)     72     高档旅游纪念品及礼品
东方明珠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1000         100     工程建筑承包管理
东方明珠万邦百货有限公司800(美金)    合作    百货工艺品餐饮娱乐等
东方明珠希尔西置地有限公司70(美金)   合作    餐饮住宿等

七、财务报告

1、审计意见:公司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朱澍萼、 陆国豪注册会计师审
计,现将审计报告全文刊登如下:
关于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报告
华业字(96)第177号
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收委托(业务约定书号码华业字第96151号),对贵公司1995年12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截至该日为止的本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进行
了审计。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
准则》的要求,结合贵公司的具体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审核有关证据
在内的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上述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是在审计的基
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贵公司所投资的“上海东方明珠房地产实业总公司”以客户按预售合同所定的
时间预付的购房款作为房产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准,与收入相配比的成本系按建房总
造价与预售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计算,与现行房地产会计制度中收入确认有
关规定不符。
经过审计,除存在上述问题以外,我们认为本报告所附已审的会计报表的编制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能够
反映贵公司199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止该日的199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资金
变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符合一贯性原则。
此外,我们注意到,贵公司短期投资中的股票系以历史成本计价,这些股票在
1995年12月31日(报表日)按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收盘价已低于历史成本共计人民币
1,461,068.30元。
2、财务报表
A.资产负债表(附后)
B.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附后)
C.财务状况变动表(附后)
3、财务报表附注
A.公司下属企业因下列原因1995年不再合并会计报表
a.东方明珠苑商场1996年将进行歇业清理。
b.七重天宾馆系与日本合作企业。
c.七重天迎宾馆和七重天总汇因合作方式变更。
上述公司1995年已不合并会计报表,并对1995年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公司
对95年分配94年的利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已按规定调整期初数。
B.主要报表项目数据分析
a.短期投资:95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870万元,其中:
(1)向其他单位投资1416.4万元 其中

   浙江鄞县鑫港宁波公司         250万元
   上海心珠商场                 300万元
   江苏张家港中达公司           225万元
   江苏无锡红豆集团             100万元
   铨宏实业公司               141.4万元
   江苏无锡荣昌汽车维修中心     100万元
   浙江宁波中技联合进出口公司   300万元
    (2)  股票投资        453.6万元
其中:A股股票投资    成本价人民币       402.8万元
                      市价  人民币        265.5万元
       B股股票投资   成本价(美元)    60,457.67元
                      市价  (美元)    50,499.50元
b.应收帐款     95年12月31日余额为3228.3万元
按帐令分析    三年以上    --万元     --户
              二至三年       1万元        1户
              一至二年    84.4万元       10户
              一年以下  3142.9万元       79户
本帐户中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应收帐款
c.其他应收款:95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6655.7万元
按帐令分析   三年以上    45.7万元        4户
             二至三年  2558.5万元       11户
             一至二年   362.6万元       23户
             一年以下  3688.9万元      133户
本帐户中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其他应收款
d.长期投资:95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0412.3万元,其中:
(1)法人股股票投资  6899.1万元
品种          股数(万股)  成本价(万元)  市价(万元)
申达             19.2           47.1           96.96
第一百货         99.84         513.6          837.6
氯碱            100            540           766
龙头             12             38            60
金陵             22.1           71.6          155.8
商业网点         62.4          164            597.8
华联             76.5          395.7          598.2
新亚快餐          2.1            3.3           15.5
丰华             86.4          337.6          578.9
豫园             93.6          488.8         1177.5
新锦江            2.4           10.4           27.7
广电              3.96          13.5           26.4
申银证券       1000           1250
永乐             50             90            未上市
东海联合         30             84            未上市
开开            300            331.5          未上市
大世界           55            100            未上市
科技投资       1000           1000
交通银行         52.6           70
界龙             13             40            116.35
浦东发展银行  100(每股10元)   1310
    (2)对其他单位投资  3513.2万元
 被投资单位                投资额(万元)  拥有权益(%)   投资年限
上海东方明珠启明广告公司        90           49           20
上海大剧院责任有限公司         250           50           30
东方明珠旅游巴士有限公司       100           33.3         30
东方明珠数据广播有限公司        45           45           15
上海华昌树脂拉链有限公司        41.7         20           10
上海申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60.2         20           10
上海金申无线通讯发展有限公司    60.2         15           20
东方明珠-培罗蒙服装有限公司   472           25           20
上海环球商场                     5                         5
上海东方富霖置业有限公司      1012.5         30
东方明珠天天饮食有限公司       730.7         40
东方明珠科幻城有限公司         100           25           20
上海东方明珠苑商场             200          100
上海溢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24.3         30           16
七重天物业管理公司               6           20           15
七重天文化总汇                  80          100           15
七重天宾馆                      35.6        合作           5
e.资本公积金  1995年12月31日余额231,075,799.86
变化情况      1995年1月1日余额230.948,333.78
          加:住房周转金购房120.000.00
              东方明珠娱乐总公司7466.08
          1995年12月31日余额231,075,799.86
f.盈余公积金  1995年12月31日余额52,917,589.84
              95年1月1日余额     95年度增加     95年12月31日余额
法定公积金     14,917,650.20     13,260,477.47    28,178,127.67
法定公益金     10,939,420.97      9,401,930.49    20,341,351.46
任意盈余公积金                    3,400,000.00     3,400,000.00
子公司提取公积金  269,944.40        728,166.31       998,110.71
合计           26,127,015.57     26,790,574.27    52,917,589.84

g.投资收益18,135,145.75元,其中法人股红利3,788,057.94;股票投资收益 1,
634,672.33。下属子公司投资收益12,712,415.48,其中七重天实业公司213万,工
贸公司186万,房产公司862万。
C.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的数据分析说明
a.应收帐款32,283,177.32元,比年初增加7,577,734.54,系下属子公司欧洲城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应收帐款1,058,888.44元,东方明珠国际旅行社增加应收帐款2
,941,847.50元,东方明珠国际贸易公司增加应收帐款3,045,888.80元。
b.存货96,156,373.17元,比年初数70,960,158.98元,增加25,196,214.19元,
系东方明珠房地产公司增加存货16,798,607.74元。
c.固定资产289,534,933.72,比年初数113,390,169.09增加176,144,764.63 ,
系公司建造的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部分完工项目转入100,000,000 元及东方明珠欧
洲城股份有限公司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66,635,145.76元。
d.无形资产44,259,020.00,比年初数16,418,459.95,增加27,840,560.05元,
系公司投资3000万元参建广电大厦,95年已峻工投入营运转入。
e.短期借款198,537,860元,比年初数86,992,036.29元,增加111.545,823. 71
元,主要是公司为建设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所需资金及为归还银团贷款人民币4000
万元,美金780万元,向有关银行新增短期贷款。
f.预收贷款52,567,171.60元,比年初数25,298,751.27元,增加27,268,420.33
元,系公司下属房产公司增加9967631.57元;东方明珠传输公司增加1588,934.29 元,
东方明珠欧洲城股份有限公司增加14,140,000元。
g.长期借贷202,048,800元,比年初数285,355,120.00元,减少83,306,320.00 元,
系公司归还银团贷款。
h.其他应付款105,894,296.40元,比年初数73,932,244.35元,增加31,962,052
.05元,其中公司本部增加应付东方电视台、上海电视节办公室等单位欠款1800万元,下属
子公司新增应付款1300万元。
八、其他事项

公司法律顾问名称   傅玄杰律师事务所
办公处             上海淮海中路1200弄商务楼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处             昆山路146号


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