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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长虹: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2019-08-06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张晓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四川长虹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我
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张晓龙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公司财务总监的
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对本次聘任财
务总监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张晓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签名:


         周   静(签字)                   李东红(签字)




         马   力(签字)


                                                  2019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