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43 900924 公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 B 股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工申贝 600843 B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工B股 900924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勇强 沈立杰 电话 021-68407515 021-68407700-437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66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66号 电子信箱 zyq@sgsbgroup.com shenlj@sgsbgroup.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636,741,153.10 3,506,172,981.71 3.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65,224,718.29 1,916,349,381.88 7.77 1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790,323.47 -45,943,085.71 -30.14 营业收入 1,532,562,601.12 1,359,342,529.45 12.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980,892.71 101,164,717.70 24.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13,282,323.52 95,925,846.84 18.09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648 5.5425 增加0.8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96 0.1844 24.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96 0.1844 24.51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5,514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售条件的 数量 量 (%) 股份数量 境内非国 上海浦科飞人投资有限公司 11.08 60,789,457 0 质押 60,000,000 有法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 国家 8.27 45,395,358 0 无 理委员会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05 22,200,000 0 无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00 10,968,033 0 无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87 4,770,654 0 无 SCBHK A/C KG INVESTMENTS 境外法人 0.86 4,740,955 0 无 ASIA LIMITED SCBHK A/C BBH S/A VANGUARD EMERGING 境外法人 0.67 3,678,113 0 无 MARKETS STOCK INDEX FUND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ONGKONG) 境外法人 0.57 3,125,690 0 无 LIMITED ISHARES CORE MSCI 境外法人 0.56 3,076,300 0 无 EMERGING MARKETS ETF VANGUARD TOTAL INTERNATIONAL STOCK 境外法人 0.55 2,999,096 0 无 INDEX FUND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 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延续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GDP 同比增长 6.9%,经济保持 中高速增长,同时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 从公司所处行业来看,2017 年上半年我国缝制机械行业生产保持恢复性中高速增长,出口降幅持 续收窄,经济效益显著改善,行业稳中向好的态势进一步巩固。 2017 年上半年,随着国内缝制行业市场回暖,公司上下大力提产能、促销售、抓研发,继续保持 良好的发展势头,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等各主要财务指标均有了较大幅度 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保持持续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 15.32 亿元,同比上升 12.74%;营业利润 1.73 亿元,同比增幅 11.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6 亿元,同比增幅 24.53%;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增幅 18.09%。 受行业下游服装等行业季节性需求拉动和供给侧改革的影响,上半年公司国内外缝制设备板块业务 良好,工业机销量同比增长 39.6%,各生产企业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工时等方式,克服产能不足的 困难,上半年产量同比增长 23%;家用机销售同比增加 31.1%,其中上工蝴蝶传统型家用机出口同比增 长较快,达 42.7%,多功能家用机也有 5.1%的增长。 公司在现代服务业板块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8.3%,营业利润下降 38.5%。营业规模增长主要是受 申丝公司物流服务业务增长较多的拉动;营业利润基本达到预算一半,但增长能力略显不足。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参股的德国 Stoll 公司和富士施乐上海公司运营正常、效益良好。 2017 年是公司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国资国企改革精神,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第一年,公 司按照十三五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安排,上半年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核心竞争力 公司继续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围绕工业 4.0 在缝制设备上的应用等方面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缝制 设备产品的智能化和网络化应用水平。由公司研发的 QONDAC 4.0 智能工业缝制网络在线生产监控系 统荣获法兰克福 Texprocess 2017 创新大奖,获得业界广泛好评。国内方面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在加快德 国先进技术的引进和吸收的同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更新了部分研发软件平台、产品可靠性试验设备、 智能信息数据采集设备及测试设备,以进一步缩短新品开发周期,提升产品品质。报告期内,公司取得 十余项发明专利。 二、优化全球资源配置,大力发展中国制造 公司在 2017 年上半年继续大力发展中国制造,借助于欧亚联动策略,充分挖掘 DA 公司和百福公 3 司的技术优势,带动国内三大生产基地的发展。报告期内,以 DA 制造为主体的上海南翔基地、以百福 张家港为主体的张家港生产基地和上工宝石台州基地均实现良好发展,DA 制造和百福张家港实现扭亏 为盈,上工宝石营业利润同比增长 1509%。为了推进公司全球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发展中国制造的 公司中长期目标,公司部分海外先进技术、产品正加快向国内转移。 三、继续推进内部整合,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在 2017 年上半年继续推进公司内部整合,以加快公司的整体发展。报告期内,上工欧洲及其 子公司进一步实施整合,优化上工欧洲内部竞争机制。同时,为了增强母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公司运营效率,集团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 DAP 上海和上工蝴蝶的相关工作也正在稳步推进中。根据市 场化发展的需要,对公司部分部门设置及职能进行了调整,增强母体的销售和运营管控能力,为提升整 体运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探索市场化机制,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在完成混合所有制体制改革后,从国有控股变为无实际控制人。面对新的局面,发展与挑战并 存,公司不断提高治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优化组织管理架构。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了董 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并于 4 月底产生了新一届管理团队。在新一届董事会以及管理团队的带领下, 公司继续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推进公司体制机制的转换,将探索和实践相结合,不断 完善适合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施 行。本公司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财会【2017】15 号)。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政府补助》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 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 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