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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工申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 B 股   公告编号:2019-026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
【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
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境内上市
企业,按规定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
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
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
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
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
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
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
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
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