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3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 编号:临 2019-008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及 2018 年颁布或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统称为“新
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要求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
报表。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原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变更的要求,公司拟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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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依据新金融工具准
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以下为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
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
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 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
动;
(4) 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无需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
司自 2019 年开始变更会计政策,并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
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
相关财务指标。
2.修订财务报表格式内容
公司按照财会[2018]15 号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
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
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
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
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
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为“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
细项目列报;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列报。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此项会计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 2017 年度合并报表列表项目追溯调整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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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调整前 调整后
报表项目 金额(元) 报表项目 金额(元)
应收票据 800,000.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79,790,452.69
应收账款 478,990,452.69
应付票据 4,747,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887,760,275.53
应付账款 883,013,275.53
管理费用 158,412,256.24
管理费用 175,989,776.76
研发费用 17,577,520.52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
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依据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
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同济科技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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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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