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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里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8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8 年业绩亏损,且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我们认为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
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我们关注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财政
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监管要求的
有关规定,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
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我们同意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
司 2018 年年报等各项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四、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18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
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对
外担保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叶剑平                 胡康宁                 姬文婷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