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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临港: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2019-04-03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作为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临港”、“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进行了事前严格、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意见
    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
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
了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的稳定性、连续性,我们同
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临港《公司章程》及《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
司已就本次增资事宜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听取了公
司的汇报,认为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促进下属园区的持续
发展。本次增资的方式及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
们同意将本次增资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