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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东电脑: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编号:临 2019-014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有效期
    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的期限自协议约定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交易内容
    1、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电科财务公
司向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等金融服务。
    2、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4.52 亿
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融资
租赁等业务。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此次关联
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
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电科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
电科财务公司向公司(含公司本部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
合授信等金融服务。鉴于电科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科集团”)控制的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电科财务公司是由中电科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设立,经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中电科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该公司成立于 2012 年,注册资本 40 亿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A 座 16 层。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
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
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
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
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
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公司在电科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
电科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等;
    (2)结算服务:
    电科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
辅助服务;
    (3)综合授信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电科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
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电科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
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及其他形
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4)其他金融服务:
    电科财务公司将按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
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
贷款等),电科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
立的协议。
    2、服务价格:
    电科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价格按照电科财务公司现行最优惠的水
平执行。
    (1)存款及融资
    存款与融资价格按照市场情况协商厘定。
    存款价格方面,电科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
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发生重大
变化,双方可针对存款利率进行重新约定。
    融资价格方面,电科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
规定和电科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依据当时市场
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
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2)结算服务
    结算费用均由电科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3)其他服务
    电科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3、合作限额
    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公司与电科财务公司之间
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电科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及公司控股子
公司监控实施该限制,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电科财
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
中所有者权益的 50%(含)。上述存款结余计算时不含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
电科财务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管理专户存款结余。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4.52
亿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融
资租赁等业务。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且此
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公司按《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 30 天书
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
前认可意见:
    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交易原则进行的,对公司2019年以及未来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影响,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故同意公司与电科
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独
立意见:
    本次公司与电科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
道,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协议内容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
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事项表决、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
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事前认
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
见;
    4、公司与电科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