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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长峰: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18-09-18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 O 一八年九月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目         录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 4
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
议案二:审议关于聘请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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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集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4:00

        四、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15:00

        五、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永定路甲 51 号航天长峰大楼七层第

    一会议室

        六、参加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

    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议程:

       (一)宣读议案并提请大会审议

序号                           议案名称                                       报告人
1          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
       (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的问题
       (三)推选监票人(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与一名监事进行监票工作)
       (四)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1、公司监事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3、汇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并进行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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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票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5、公司法律顾问宣读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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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七层第一会议室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届大会表决规

则如下:

    一、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有关议案。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投票或其他上海

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投票方式参与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或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情形,

均以第一次表决的投票结果为准。

    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平台

(vote.sseinfo.com)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表决方式,相关事

宜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

修订)》。

    二、表决权的计算方法

    股东出席本次大会,所持的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即一股一票。

    三、表决有效性

    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

通过方为有效。

    四、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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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

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五、每项内容设有“同意”、“反对”、“弃权”选项,请在相应意

见栏内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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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8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556,474.56 元,公司 2017 年度合并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 10,317,021.62 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5,175,349.20 元。

    鉴于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实施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资产重组项目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存在一定程度冲突,公司

董事会临时调整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基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业绩

实现情况及结合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承诺,董事会建议公

司 2018 年中期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8 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

日总股本为分配基数,预计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0.088 元(含税)人

民币,共计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3097875.19 元(含税)人民币。

    2018 年中期,公司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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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18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的 2017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议,认为: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利益,对公司

的经营活动起到了应有的监督作用,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内部

控制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9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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