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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长峰: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2018-12-13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

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本议案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

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

规定,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

将《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史燕中、尚珊萍、马效泉、肖海潮、袁晓光、张亚林按规定

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宗文龙



                 方滨兴



                 岳 成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