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11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7-041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在北京望京 soho 塔 2B 座 29 层第一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
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因为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原公司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燃料油(仅
限重油、渣油)进出口、批发(最终以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为准)。公司章程作相
应修订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经营范围是:绿色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 经营范围是:绿色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投资咨询(非金融 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投资咨询(非金融
类投资);商品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 类投资);商品进出口业务;燃料油(仅
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 限重油、渣油)进出口、批发。(法律、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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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2017 年 6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7]89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4,455 万股新股。公司对具
体事项已公告(详见:临 2017-039 号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此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同意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相关开户手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7-042 号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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