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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天能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5-12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8-054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 14,500 万元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4,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及向青岛中泰博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588,342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23.47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741,378,386.7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4,258,785.70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人民币 697,119,601.04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210735 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

由公司(和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4 日刊登了《非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均投向青
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开展的项目,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额(万元)

  1     安山镇 50 万立方米/日液化天然气工厂项目                   36,749.41

  2     江阴液化天然气集散中心调压计量站及配套管网项目             5,000.00

  3     海外天然气进口分销项目                                    27,360.00

  4     十里铺安全教育检查和综合培训管理服务中心项目               5,028.43

                            合计                                  74,137.84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募集资金 27,607.01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安山镇 50 万立方米/日液化天

然气工厂项目及十里铺安全教育检查和综合培训管理服务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18 年 5 月 8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6,874.25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

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金额为人民币 14,5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

过 6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

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

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公司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4,500 万元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

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中天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

    中天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中天能源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

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

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 6 个月。

    综上,东兴证券对中天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 14,5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本次以 14,5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 14,5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