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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天能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7-18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天能源
股票代码:600856




信息披露义务人:铜陵国厚天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铜都大道北段 3596 号投资大厦六楼
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都大道北段 3596 号投资大厦六楼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 6
          二、 《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主要
          内容         .................................................................................................................................. 6

          三、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动情况 ............................................ 8
          四、         其他说明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一、 备查文件清单 ..................................................................................................... 12
          二、 备查地点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附表 ............................................................................................................................................... 13




                                                                           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一般性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铜陵国厚天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天资产          指   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铜陵国厚          指   铜陵国厚天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厚资产          指   国厚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能源/上市公
                  指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司
本报告书/本简式
                  指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解除与中天资产、邓天洲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与中天资产、邓天洲于 2019 年 3 月 6 日签署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关于《表决权委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中天资产、邓天洲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分别签
托协议》之解除    指
                       署的《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
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中天资产、邓天洲解除表决权委托所对应的中
目标股份          指
                       天能源 255,619,267 股股份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铜陵国厚天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08-11
经营期限                2016-08-11 至无固定期限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主要经营场所   安徽省铜陵市铜都大道北段 3596 号投资大厦六楼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700MA2MYP0L6P
法定代表人              王东
                        资产收购、管理、处置,资产重组,接受委托或委托对资产进行管
                        理、处置,资产管理咨询,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
经营范围
                        企业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铜都大道北段 3596 号投资大厦六楼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中天资产、邓天洲先生经协商一致,解除各方于 2019 年
3 月 6 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系双方表决权委托关系解除所致。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
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发生相关权
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解除表决权委托。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天能源 255,619,267 股股份,占中
天能源总股本的 18.7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中天能源股份。

    二、 《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主
        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铜陵国厚与中天资产签署的《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
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主体及协议签订时间
   甲方:铜陵国厚天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9 年 7 月 12 日
    (二) 协议内容
    1、合同解除
    各方同意自 2019 年 7 月【12】日(以下简称“解除日”)起,解除《表决
权委托协议》,甲方将原协议项下标的股份对应的委托权利全部归还给乙方,对
于标的股份甲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及权益。
   2、合同权利和义务终止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就原协议已履行部分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
任;双方依据原协议应该履行而尚未履行之义务不再继续履行;原协议中约定的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一并终止。
    基于上述,各方确认,各方于解除日前不存在任何有关原合同的纠纷及未决
事项等,即截止本协议生效之日,除本协议或各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各方之间不
存在任何未结算、未支付的款项或者债权债务关系;解除之日起各方之间无任何
原协议项下应履行未履行的义务。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使另一方遭受

                                    6
的损失。
   4、原协议约定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5、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本协议的变更及其他未尽
事宜,各方可另行约定。
   6、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发生后
15 日内仍未能得到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中天能源留存壹份。本协议自双方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信息披露义务人铜陵国厚与邓天洲签署的《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及协议签订时间
   甲方:铜陵国厚天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9 年 7 月 12 日
   (二)协议内容
    1、合同解除
    各方同意自 2019 年 7 月【12】日(以下简称“解除日”)起,解除《表决
权委托协议》,甲方将原协议项下标的股份对应的委托权利全部归还给乙方,对
于标的股份甲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及权益。
   2、合同权利和义务终止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就原协议已履行部分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
任;双方依据原协议应该履行而尚未履行之义务不再继续履行;原协议中约定的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一并终止。
    基于上述,各方确认,各方于解除日前不存在任何有关原合同的纠纷及未决
事项等,即截止本协议生效之日,除本协议或各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各方之间不
存在任何未结算、未支付的款项或者债权债务关系;解除之日起各方之间无任何
原协议项下应履行未履行的义务。


                                     7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使另一方遭受
的损失。
   4、原协议约定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5、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本协议的变更及其他未尽
事宜,各方可另行约定。
   6、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发生后
15 日内仍未能得到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中天能源留存壹份。本协议自双方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天能源 255,619,267 股股份,占中
天能源总股本的 18.7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目标股份,
中天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邓天洲重新取得对上市公司 255,619,267 股普通股对应
的 18.70%股份的表决权,中天资产将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
制人将变更为邓天洲、黄博先生。

    四、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55,619,267 股股份,
其中 237,522,951 股已经质押,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92.92%,占公司总股
本的 17.38%。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上述 255,619,267 股质押股权已被司法轮候冻结。除上
述权利限制外,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情形。除本报告书已经披露的信息外,本次权益变动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
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
上市公司的负债或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3、2019 年 7 月【12】日,中天资产、邓天洲与铜陵国厚签署《关于<表决


                                     8
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签署已通过中天资产和铜陵国厚
的内部决策流程。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
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清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文件;
    2、中天资产、邓天洲与国厚天源分别签署的《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
除协议》。

    二、     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上交所
    2、中天能源董事会办公室
    投资者也可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铜陵国厚天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   东




                                           签署日期:2019 年     月      日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长春市朝阳区工农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大路 1035 号海航
               有限公司
                                                      荣御大厦 1507 室
股票简称       中天能源             股票代码          600856

                                                      安徽省铜陵市铜都大道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铜陵国厚天源资产管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
                                                      北段 3596 号投资大厦
人名称            理有限公司         讯地址
                                                      六楼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份数量变化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
                                     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表决权委托)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255,619,267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18.70%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   持股数量:0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比例:0
益的股份数量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 255,619,267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
及变动比例     权返还至中天资产及邓天洲。




                                     14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否√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
是否需取得批
             本次权益变动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15
   (本页无正文,为《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铜陵国厚天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 东


                                           签署日期:2019 年 7 月 12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