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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座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2018-11-15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 2018-031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总额:15000 万元人民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实际提供的全部担保余额为 5.82 亿元人民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对全资子公司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的贷款担保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为保证其经营需要,拟向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申请 5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本公司拟为
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上述 5000 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12 个月,并承担连
带责任。
    2、对全资子公司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担保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证其经营需要,拟向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行申请办理的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一
年的贷款业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 10%。本公司拟为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该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12 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
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品零售和批发业务。
    法定代表人:马云鹏;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滨州市黄河四路 539 号
    注册资本:13460 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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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食盐零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散装食品、乳制品(含
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雪茄烟零售;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零售;冷热饮品
制售(含凉菜、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保健食品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
准);日用百货、洗涤化妆品、服装鞋帽、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
不含监控化学危险品、不含易制毒化学危险品)、工艺美术品(含金银首饰零售)、家具、
电子设备、办公用品、皮革制品的销售;服装、鞋、家具、家电的维修;柜台出租、房
屋出租;手机销售;Ⅲ类:6822-1 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塑性角膜接触镜除外)销售;
代收水电费;物业管理;企业营销服务;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610,281,398.08 元,净
资产为 402,011,572.24 元,资产负债率为 34.13%。
    2、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商品零售和批发业务。
    法定代表人:马云鹏;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张店区柳泉路 128 号
    注册资本:5000 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0%;
    经营范围:一类医疗器械产品、血压计、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磁疗器具、避
孕套、体温计、计步器、体重秤、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销售,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散
装食品、乳制品,在本店内零售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零售,报纸、期刊、图书零售,
保健食品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不含储存)、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化妆品、
箱包、皮革制品、家具、自行车、摩托车及配件、计算机及软件、办公用品及设备、电
子设备、眼镜、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家用电器及配件、农畜产品(不
含种子),黄金饰品零售、维修、翻新,场地租赁,税控收款机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
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 1,404,796,176.67
元,净资产为 883,693,988.3 元,资产负债率为 37.09%。
    三、董事会意见
    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分别在滨州、
淄博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自开业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信较好,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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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通过,公
司为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青岛市李沧区向阳路 116 号李沧区银座中心项目和
谐广场房产、土地抵押,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申请的 6.6 亿元贷款提
供担保,贷款期限为 12 年,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日,上
述贷款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及 2016 年 6 月 30 日分别放款 5.4 亿元、1.2 亿元,部分贷
款已偿还,发生余额为 5.82 亿。
    鉴于上述情况,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
币 5.82 亿元(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 100%控制的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复印件。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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