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18-040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京城机电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李革军
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三季度报告进行认真
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三季度报告按期履行信息披露。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子公司北
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 2500 万元(贰仟伍佰万元整)的议案,详
细内容见《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
告》(临 2018-041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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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京城机电”)向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海”)提
供贷款人民币 2500 万元(贰仟伍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照中国
人民银行一年期同期基准利率执行。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
保。
京城机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京城机电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该财务资助事项无需向上交所申
请,符合自行豁免条件,可按照豁免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孙公司天津天海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抵押房产及土地办
理贷款的议案。
天津天海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目前的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现申请抵
押房产及土地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人民币 8000 万元综合授信
额度,用于补充自身流动资金,融资期限 1 年,融资利率以银行批复为准。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附属公司北京明晖天海气体储运装备销售有限公司以
房屋及土地资源为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海”)根据目前的经营情况及资
金需求,现申请由公司附属公司北京明晖天海气体储运装备销售有限公司以房屋
及土地资源为北京天海向北京银行申请人民币 8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用于补充下属企业流动资金,融资期限 1 年,融资利率以银行批复为准。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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