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公司章程建议修正案2019-05-07
证券代码:600860 证券简称:京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29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建议修正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
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加强公司管理,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 原章程条款 拟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号
1 第二百三十一条 第二百三十一条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的规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的规定比
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 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
配。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为正的情况下,采 在全部满足下列现金分红的条件时,公司每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的 5%,最近三年
(合并报表)的 5%,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的
均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的 30%。 30%:
前款所述“特殊情况”是指公司未来十二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
个月内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
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的累计支出额达到 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
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5%;“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2)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出”包括对外投资、对外偿付债务或重大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
资产收购等。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4)公司无特殊情况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 外);
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 前款所述“特殊情况”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
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月内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募集资
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金投资项目除外)的累计支出额达到或者超
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包括对外投
资、对外偿付债务或重大资产收购等。
(5)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不
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公司股票估值处于
合理范围内,可以根据公积金及现金流状
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
模合理的前提下,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
4、董事会应综合考虑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的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当
年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
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6 日